经济部你也管太多了吧!
如果我们是一家小型的公司
股东没几个
过没多久4G时代到来
我们开股东会不能用影音视讯进行哦
况且现在中华电信100m/100m也才1000多一个月
速度快得咧
不得类推适用?理由是什么
是公司法有意排除适用 还是有法律存有漏洞
要讲一下吧
这是神谕哦?哇靠~
比法官还屌哦 法官判决至少还附个理由吧
●股东会议不得以视讯方式召开
按公司法第205条第2项规定:“董事会开会时,如以视讯会议为之,其董事以视讯参与会
议者,视为亲自出席”。是以,董事会议得以视讯方式为之,而股东会议未如董事会得以
视讯方式为之规定,尚不得类推适用公司法第205条第2项规定。因此,本部93年3月11日
经商字第09302036200号函释:“股东会之开会方式不得以视讯会议为之”。
(102.05.20 经商字第10202049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