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你以为在跳针的,有可能只是在装傻扮白痴,打算激得你破口大骂
所以说面对废文帝、跳针王、时空旅人这类,正常人常会忍不住逻辑谬误的冲击而出言指
正,要小心不要用词过重,沦为谩骂,这样就正中网络蟑螂的下怀了。
网络讼棍族“钓鱼” 挑衅网友索和解金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271724.shtml#ixzz2jdbxO3hg
联合报╱记者李承颖/台北报导】 2013.11.04 02:41 am
网络时代来临,公然侮辱也从现实生活转移到网络。最近出现一批“网络讼棍族”,专
门在网络上挑衅他人,有网友禁不起激怒,向对方大骂“你猪啊”、“白痴”而吃上刑事
官司,赔上和解金后才获撤告。网友警戒,在网络上奔相走告“不要被钓鱼!”
一名网友上周被台大批踢踢论坛的网友控告公然侮辱,一问之下竟发现同时有卅多名网友
也挨告,逼得版主在论坛上公告,提醒网友“不要被网络讼棍钓鱼!”并举例,有网友只
回说“你是奥客!”或“你算哪根葱?”就被告涉嫌公然侮辱。
公告一出,曾深受其害的网友“维尼”上网吐苦水,说他因在网络上与一名网友笔战,气
得忍不住骂对方“你白痴啊!”就挨告。检察官劝他们和解,他不想跑法院,付了两万多
元的和解金,对方才撤告;一问之下,才知有网友也被此人告,对方甚至故意到南部偏远
地区的警分局提告,逼得他千里迢迢南下到分局做笔录。
网友“瑞可”说,有网络讼棍专门锁定某些对象,只要看这对象到哪个版发文,就去版上
挑衅,刻意激怒对方;有的人一开始不理会,后来忍不住还击,向对方开骂,网络讼棍就
会留言“我已备份,大家法院见囉!”
法界人士说,公然侮辱罪的构成要件为“公然”侮辱他人,在网络上的BBS讨论区或文章
留言版辱骂他人,因公开的网络论坛有多人浏览,有“第三人在场”,一定会留下证据。
“网络讼棍”就是利用“凡骂过必留下痕迹”的证据提告,让警局及司法机关多了许多网
路公然侮辱案件,花费司法资源。
网友认为,这跟假车祸的“车祸蟑螂”何异?故意钓鱼,让人忍不住大骂,甚至藉和解金
牟利,网友除了隐忍,几乎无法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