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ifree (hi)
2013-09-29 14:49:13-
:找军情局. 国安局. 就免费听到爽了
:何必要找特侦组请法院开监听票
谁说的?
国安监听也是有法官保留的适用
第 7 条 为避免国家安全遭受危害,而有监察下列通讯,以蒐集外国势力或境外敌
对势力情报之必要者,综理国家情报工作机关首长得核发通讯监察书。
一、外国势力、境外敌对势力或其工作人员在境内之通讯。
二、外国势力、境外敌对势力或其工作人员跨境之通讯。
三、外国势力、境外敌对势力或其工作人员在境外之通讯。
前项各款通讯之受监察人在境内设有户籍者,其通讯监察书之核发,应先
经综理国家情报工作机关所在地之高等法院专责法官同意。但情况急迫者
不在此限。
前项但书情形,综理国家情报工作机关应即将通讯监察书核发情形,通知
综理国家情报工作机关所在地之高等法院之专责法官补行同意;其未在四
十八小时内获得同意者,应即停止监察。
违反前二项规定进行监听行为所取得之内容或所衍生之证据,于司法侦查
、审判或其他程序中,均不得采为证据。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9-29 14:52:00言之成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9-29 14:53:00所以原po指控阿扁违法利用国安系统监听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4:54:00怎么看都觉得PO是想表达国安单位也是要向法官申请开票的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9-29 14:55:00再不然就是原po指控法官判断受政治力介入 要他开票就开票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4:56:00要不然就是法官也认为连宋真的有那个危险因素存在
老实说我不想跟你辩. 你太专注学理 常有见树不见林问题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01:00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条文贴在那还说学理喔?
现在的问题是. 就算你合法. 对手只要找你可以做文章的
作者:
foolwind (废人...废样...)
2013-09-29 15:02:00L大说的是 看新闻学法律 才是正确的途径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02:00现在特侦组的问题是自爆吧 XDDD
有本事你来抓我. 抓到了有本事你起诉. 有本事法院判我大家来比谁有能耐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03:00又不是总统去监听 是国安局的人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04:00要不然? 法官要自己直接审判吗?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06:00哪来见不得光 这边条文贴得很清楚 不管事前或事后都要法官
看看楼下那篇DPP记者会柯建铭的嘴脸吧局势在我这方的时候 我都可以指鹿为马了谁管你法律? 法院? 检察官?
违法监听就见不得光了,因为大法官说总统有国安机密特权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10:00原来法治国不管法律喔 笔记一下 科
而国安局是总统底下的国安单位,请问要怎么查有无违法
作者:
foolwind (废人...废样...)
2013-09-29 15:10:00法律在大是大非面前 只不过是一坨屎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11:00某L 你到底又没有看到这边贴的条文啊...瞎成这样XDDD
所以说这条是具文,总统会让你查他的情报机关有无违法吗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14:00要查也是国安局吧 查总统干嘛...
你到底有没有搞懂我意思啊我说的是违反这条你也拿国安局没辄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16:00总统豁免权及于国安局喔 这么神武XDD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17:00不然检调为啥不行侦查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18:00so what? 宪法52条的豁免权应该仅限总统吧XDD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19:00有问题不调查 是你检方的问题 你还倒过来质疑?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21:00你机密特权 有没有危害国家 总统还是要释明...你以为他说不给就不给喔 理由还是要充分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22:00你也看仔细点 未能合理释明者,该管检察官或受诉法院应审酌具体个案情作处分裁定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26:00你去跟大法官讲啊!! 释宪文请多看点^^
不知道你引这条是怎样?连宋是哪来的外国势力?还是把连宋封为中国代表?
627的但书限刑事诉讼,总统任内能用内乱外患以外的罪办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34:00第一行明明就写了是针对 国安局监听是有法官保留原则了..还跳连宋XDDD前面讲过了 你刑事豁免权及于国安局吗?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38:00还在机密特权喔 大法官都说总统要充分释明理由 才能适用了
你这种人我看多了,找资料很厉害,讲的也煞有其事,但却是金玉其外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39:00有充分理由 公布.调查危害国家安全 当然不行 没有充分理由
上次案件单一性的适用范围都不知道还敢呛声,一下就被看破手脚啦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45:00在总统无法充分释明情况下 检调管辖法院还是可以做成处分裁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3-09-29 15:45:00好烦喔,有那么多话不会自己开一篇被打脸啊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47:00检察调查啊?! 要一直跳针没看到喔...没充分理由 总统还是要配合调查提交事证
检调侦查也要有犯罪嫌疑啊,国安监听如果绕过法院,又不
作者:
kil1ua (--)
2013-09-29 15:53:00秃头蛆啥不会 跳针最厉害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53:001.没绕过法院 2.会通知受监察人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57:00XDDDDDDDDDDD 特侦组还是有通知受监察人啊通讯监察法15条都有规定通知义务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9-29 15:58:00所谓的监听是 请电信业者配合听某组话号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5:58:00当然 你要抱着政法都是不依法行政的阴谋理论 我也没办法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9-29 15:59:00也许你指的是自行加装窃听器的窃听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00:00所以你指的是非法自己加窃听器吗?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01:00那就是窃听 不是监听囉
回d,国安局可以自己生出票,我是不知道执行监听的人要不要审核是否符合本条啦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04:00他不行自己生票啊...条文都贴给你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06:00要马事前向法院申请 要马就事后要法院补同意没瞎看不见XDDD
设有户籍者先经法院同意,问题就在执行者会审查有无户籍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10:00我怎么看都是看到核发要得法官同意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14:00他没审查要怎样拿到票? 没票谁会给他监听?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15:00即便先监听完了也要补票 事后也要通知受监察人他不管怎样都要查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18:00他拿自己的票 事后还是要得法院同意 他也有义务要告知受监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19:00他不查要怎样告知?如果你的大前提是 政府不会依法行政的话 那就没什么好谈的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22:00那就是没证据力 他白监听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3-09-29 16:22:00这就要看有没有人要告密了,就跟贪污贿赂毒品买卖一样,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3-09-29 16:23:00知情人不报,大家合作愉快没有内哄,这种犯罪很难发现.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24:00如果你发现国安局监听你 而没有告知 那就是他违法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25:00但如果 他监听你又没告知 你也没发现你有什么损害? 科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3-09-29 16:26:00有喔,这可是侵犯到隐私权,基本人权的核心价值喔.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26:00影响什么? 如果是真的 而且连宋都有因此受到侵害 他们当然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27:00可以去告发 y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3-09-29 16:27:00应该说国安局违法监听,又没有外人发现,内部又没人举发被监听的人权益受到侵害却不自知.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3-09-29 16:28:00所以对于这种情形,要在制度上设计控管避免国家违法.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3-09-29 16:29:00所以我偷了你的保时捷,然后你完全不知道,你也没损害.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30:00我有损害啊 你侵害我财产权 且造成占有权丧失的损害哪来没损害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31:00今天我走到路上 被揍了一拳 但我不痛不痒没发觉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3-09-29 16:31:00fox999:你都完全不知道权利被侵害了 何来损害?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32:00而且你真的不知道 没去寻求法律救济 法律当然不会保护你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33:00L你举的例子 企业难道不会去寻求救济吗?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35:00会影响投资 企业还会不知道?你不知道的事 你要如何主张救济?你都不知道你要救济什么了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6:37:00今天我被揍一拳了 不痛不痒 浑然不知 正常人会知道要去告伤害?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3-09-29 16:39:00因为违法监听受害者很难知道被监听,所以才要立法管制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3-09-29 16:40:00透过法院控管核发监听票,如果说制度没落实,我倒同意.
作者:
theword (111)
2013-09-29 16:56:00s213092921一开始还很呛 结果被打成那样 XDDDDDDDDD
作者:
SS159 (SS159)
2013-09-29 17:17:00...脸太肿去医院挂号了吧
条文看不清楚的请去挂眼科吧外国势力、境外敌对势力或 “其” 工作人员....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3-09-30 02:38:00请你不要强迫9.2%思考好吗 这跟虐狗一样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