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质询电爆黄世铭(9.2%) 刘櫂豪爆红

楼主: AnimalFarm (动物农庄)   2013-09-27 07:37:39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5条
有事实足认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有下列各款罪嫌之一,并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秩序情
节重大,而有相当理由可信其通讯内容与本案有关,且不能或难以其他方法蒐集或
调查证据者,得发通讯监察书。
这里的有关并不是指相牵连,
只要“有关”就好了。
最高法院97年台上字第2633号判决
、监听系政府机关依据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之授权所为截取他人通讯内容之强制处分,
必须符合所列举之得受监察之犯罪与受监察者之要件,始为合法,此观修正前、后之
该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即明。然侦查作为属于浮动之状态,侦查机关于执行监听时未
必能保证获得所受监察罪名之资料,自亦无从事先预测或控制监听所可能扩及之范围
。因此,在监听过程中时而会发生得知“另案”之通讯内容。此“另案监听”所取得
之证据,如若系执行监听机关自始即伪以有本案监听之罪名而声请核发通讯监察书,
于其监听过程中发现另案之证据者,因该监听自始即不符正当法律程序,且执行机关
之恶性重大,则其所取得之监听资料及所衍生之证据,不论系在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
五条第五项增订之前、后,悉应予绝对排除,不得作为另案之证据使用。
倘若另案监听亦属于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得受监察之犯罪,或虽非该
条项所列举之犯罪,但与本案即通讯监察书所记载之罪名有关联性者,自应容许将该
“另案监听”所偶然获得之资料作为另案之证据使用。
如果特侦组“自始即伪以”,那当然是不合法的。
但是特侦组用的应该是另一个有关的案件事实及罪名来声请,
所以“自应容许”。
无论如何,这都与“检察署”是否另分一个案号无关。
至于“法院”审理监听票本来就会分案了,
这是法院内部的行政管理措施,也不是检察总长能置喙的。
作者: askemm   2013-09-27 07:43:00
吱油说你电爆就电爆,大人快点铡了他,至于事实是谁爆谁?那不重要,他们吱想潮吹,而我们,也就只要看崩溃秀就好XD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3-09-27 07:46:00
监听这边主要的矛盾在于"最后手段"被拿来当作"一般手段"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3-09-27 07:47:00
检察体系一直括线, 法院也一直核发监听票搞得好像不监听就不会办案一样, 这是看完逐字稿的感想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9-27 07:49:00
请教动物农庄大 之前有人说"相关"要是刑案才可做为证据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9-27 07:51:00
若如你列的通保法第五条 能拿到通讯监察书但却是监听个法律上没禁止的事 请问这部分如何处理?
作者: killer2k (...)   2013-09-27 07:57:00
楼上,如果是这样,那根本不是讨论柯王林的案子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9-27 08:00:00
我只是想了解法律架构现在是如何 而就我这位法律门外汉的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师)   2013-09-27 08:00:00
不晓得刘前法官对司法界这种现象有什么好建议
作者: killer2k (...)   2013-09-27 08:01:00
如果伪造理由检查官就违法了啊....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9-27 08:01:00
理解 相关处在于 特侦组听到关说之类的内容而把目标放在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9-27 08:02:00
有对价关系的关说上而得以以通保法第五条实行监听 后来监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9-27 08:04:00
(算了当我没说 这部分我再想想 好像想得不够周虑)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9-27 08:07:00
(前面说的当刑案证据的相关是像监听柯时刚好发现王关说司
作者: semicoma (后勤人力足 前进灾区吧)   2013-09-27 08:08:00
法而能成为证据 只是王的行为无法可罚 这边我搞混了抱歉)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27 08:16:00
其实我一直不懂 柯建铭与陈荣和案可能有关但林秀涛不管是滥权不追诉或是进一步有收受利益涉及贪渎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27 08:17:00
都是与柯建铭个人的刑案有关 与陈荣和的关系何在?所以拿陈荣和的案子来申请林秀涛的监听票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27 08:18:00
我是真的不知道法院是怎么认定林秀涛与陈荣和案有关的合理推论如果真的有票 应该就是眼睛闭着盖下去的
作者: DuvetLain (DuvetLain)   2013-09-27 08:29:00
我觉得[偶然所获]也是关键字。并没有说此偶然可以扩线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9-27 08:48:00
庞泰洛再来分析一下这次抗告的结果吧?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3-09-27 08:59:00
这次一定是吱吱理亏了,人家一天不知道执行过几次监听会不知道怎么解释法律?当过法官更是不懂这些啦
作者: oldchang1205 (...)   2013-09-27 09:06:00
当过法官不代表他就会正确解释法条,多的是专业被意识形态绑架的人,医生 律师 尤甚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27 18:31:00
同意,很多吱即使有专业遇到政治标准就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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