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何谓关说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9-17 15:09:44
: 有人会觉得就"个案"向有关机关或承办人表示意见就构成关说
: 这其实是错的
: 关说与陈情.游说等不同
: 其间最大的差异在所表达之内容
请您理解即便是相同的内容也会因为对象 时间 语气 前后文等等的不同而产生差异
亦即人事时地物等客观环境似乎不应排除考量
举几个例子
"走路小心点"同样的人语气不同就可以产生极大的差异
人物如果是妈妈可能是关心 路人可能是提醒 仇人可能是威胁
"依法办理"从马总统 王院长 柯总召 黄总长 陈检察长 林检察官等不同人口中说出
就会有基本的差异与评论 遑论事件发生前后时间点之不同
"自卫"可能因行为结果之不同或后续的处理造成论刑起诉法条与刑度之不同
如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过失杀人 谋杀 遗弃等等可能
因此单以内容认定在下感觉稍嫌薄弱
: 参照行政院及所属机关机构请托关说登录查察作业要点第三点规定:
: (这可是行政院自己订的喔)
: 本要点所称请托关说,指不循法定程序,为本人或他人对前点之规范对象提出请求,
: 且该请求有违反法令、营业规章或契约之虞者。
: ~~~~~~~~~~~~~~~~~~~~~~~~~~~~~~
如您所提
在下认为之虞的意思代表有疑虑
抱歉这次没去查询您所提要点之全文有可能会断章取义
不过既然有疑虑
在下拿个结果反论请您见谅
由特侦组移送法务部之公开资讯参考在下经验法则
在下推演出林检察官已于尚未阅卷的时间点之前做出该个案不用上诉之心证
请问这是否有违反法令之虞
在下是否扩大解释
: 所以关说与陈情.游说最大不同在请求内容
: 故退一万步言
: 纵然王金平真的有向曾勇夫或陈守煌表达关切柯建铭个案的意思
: 只要其表达内容未涉不法
: (例如:请审慎了解本案是否有上诉必要 如依法不需上诉 请勿为上诉而上诉)
: 也不构成所谓关说
退一万步言
由前公开资讯所得
"预算"两字一再出现
无论是陈检察长自行引申
或著单独是陈检查长转达曾前部长之意(尤其曾前部长公开记者会提及)
又或为王院长曾提及使陈检察长直接或间接转述
再请教是否有违法之虞
并且可能衍生出可怕的阴谋论
王院长是否直接有恐吓或利益交换之可能
或著有因其自身之权势而使他人心生恐惧
如若在下非本科专业都能想的到而推论非不合理
请问曾前部长 陈检察长 林检察官等经验深厚之专业人士都不能想到吗
在下亦因此对曾前部长之辞职深感遗憾之意
因此合法之言论是否直接推论到不构成此处您所知之关说
在下与您持相反意见
: 实际上立委如果对于个案表达不违法之请求
: 应该是属于立法委员行为法第15条所称之游说
: 而该法第17条有明定立法委员不得受托对进行中之司法案件进行游说
: 所以如果王金平有违反什么
: 比较有可能违反本条规定
: (当然王金平的辩词是说他向曾及陈等人说通案性的内容 不过我个人是不太信)
: 不过一来这条本无罚则
: 二来也不是马大总统深恶痛觉的关说
: 要拔人家立院院长宝座恐怕是尚嫌不足吧~
拔立法院长为王院长丧失国民党员之身分后所得之合理结果
相对于直接民选立法委员需经罢免程序始丧失资格
或是您的见解是只要身分为立法院长即当然永保其资格无须为立法委员身分
: ※ 引述《yukiko (咩咕哩喵)》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 UDN
: :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 : 高检署检察官林秀涛昨天态度强硬,重砲轰击特侦组以送测谎、送裁罚等言词,恫吓她必
: : 须回答有无接获指示不上诉柯建铭案,她因感到紧张恐惧,才说出与记忆有出入的证言。
: : 林秀涛说,特侦组当时以证人身分传唤她,却坚持不说明待证事由,违反刑事诉讼法一百
: : 七十五条规定,质疑侦讯过程有瑕疵。她还说,“特侦组的肃杀气氛,让我很害怕。”
: : 检察总长黄世铭前天表示,林秀涛的事“一定会处理”,意为特侦组将会把林送评鉴;林
: : 对此回应,“最好快点把我送评鉴,让我把事情交代清楚。”
: : 林秀涛说,八月卅一日晚间,她突然接到特侦组电话,要她隔天到特侦组协助说明案件;
: : 她问是什么事?待证理由是什么?特侦组却坚持不回答。她为了想搞清楚什么事,当晚就
: : 主动去特侦组说明,特侦组还要求她空手进入侦查庭,不准带任何东西,让她很紧张。
: : 她回忆,进入特侦组后,检察官问她“柯建铭的案子有没有人要妳不上诉?”她回答“我
: : 拒答”,检察官认为她不说实话,恫吓要对她的拒绝证言裁罚,甚至送测谎。这些话让她
: : 感到紧张,勉强以零星记忆回答。
: : 林秀涛表示,她在特侦组说过“检察长建议我不要上诉”这句话,但她解释,检察长的意
: : 思是“无罪不必硬要上诉”,这句话在笔录内,特侦组为何不揭露?
: : 3.新闻连结: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156076.shtml
: : 4.备注: 喝茶看戏
或许有人要反对说林检察官都公开喊说出不实证言
但其所持理由
以在下粗浅记忆包含冷气太冷 不能带东西 送测谎等
请教林检察官这种专业人士
种种理由是否违法取证
作证时知道要把那些话加进笔录
也有时间思量再三
并亲笔签名具结后
此笔录证据力不晓得有多少
特侦组采用此笔录所为之报告部分有什么样的问题
已经做为呈堂证供的东西在公开场合喊喊就可以改变了吗
还有许多疑点与问题可以厘清
但因个人因素暂时言尽于此
请各位不吝斧正
文末补个干以辅合板旨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5:15:00
大致上同意 我只是要说从目前的内容我看不出是关说反到构成游说的可能性比较高 至于究竟为何还是要看证据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5:16:00
但总不是马英九可以现在一股脑就咬死人家构成关说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9-17 15:17:00
所以依照在下所提之结果反论...有疑虑您也同意吗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17 15:18:00
我一直觉得kim很坚持在行政上关说的定义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17 15:19:00
以发生的效果来讲 王说 不用上诉就不需要上诉 给人的意思就是 不要上诉了
作者: mic661020 (网 路 邪 神)   2013-09-17 15:20:00
如果有疑虑,那总统出来喊"这不是关说,什么才是关说"是怎样??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17 15:20:00
既然效果是一样 游税还是关说 只是名称不同 意义相同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5:32:00
是不是关说有疑虑 那么总统是怎么判断民主法治最耻辱一天?还是马觉得就算"只是"游说也是最耻辱一天?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5:33:00
游说关说的效果光对被关说者而言就差很多了以曾勇夫为例 他认为王的请求内容未构成关说所以未登录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5:34:00
但如果构成关说 曾没登录就违反行政院的关说请托办法那么曾在离职时大概也不敢那么理直气壮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17 15:45:00
这要建立在曾的良心还在 而不是打死不认的情况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17 15:49:00
王:反正法院都做裁定挺我,9.2啪少废话啦
作者: loveway09876   2013-09-17 16:35:00
王院长为何不公开拜会提醒避免司法滥权上诉,而要私下打电话呢,打给法务部长就算了,还打给阿煌,还针对单一案件,还是敌对阵营党鞭的案件,淦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6:42:00
喔喔 我看懂了 基本上在本案判断是否关说关键在于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6:43:00
王对于曾或陈请求之内容是否有违反法令之虞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6:44:00
依目前看到的公开资料 王.陈.曾均称请求内容系要求该上诉就上诉 不该上诉就不上诉 依此内容观之尚难迳认有关说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6:45:00
当然如果有监听原带播放出来双方语气听来会不会有所不同这不清楚 只能说目前显示的资料无法断定为关说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6:46:00
甚至综合三人说法定性为游说之可能性较高至于林检的感觉或说法不太重要 毕竟他没有直接受王请求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6:47:00
就算陈命林不上诉也无法推论王有关说因为陈也很可能是揣摩王意而要求陈不上诉
作者: BowenChiou   2013-09-17 16:55:00
你有看懂原PO在说什么吗?
作者: loveway09876   2013-09-17 16:55:00
反正就算王故意耍白痴,笨笨地直接跟阿煌讲不要上诉,你们也是有办法凹成没关说啦
作者: loveway09876   2013-09-17 16:56:00
越是这样瞎扯,越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6:57:00
直接跟曾或陈说不要上诉当然就是关说啊 有啥好凹?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6:58:00
我对瞎扯没兴趣 只是就法论法 如果论起来和你心中的关说
作者: loveway09876   2013-09-17 16:58:00
王根本就不该打电话,怕司法滥权上诉,怎不公开拜会宣扬理念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6:59:00
王个案游说本来就不值得肯定啊 违反法律很明显但就不是关说
作者: loveway09876   2013-09-17 16:59:00
而且为何针对单一案件,只有科科铭的案件有滥权上诉的问题吗?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7:00:00
因为他在做个案游说 违反立法委员行为法第17条规定啊立法委员不得对进行中的司法案件游说 就这样
作者: loveway09876   2013-09-17 17:01:00
那行政院长说的话你听吗?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7:01:00
行政院长说的和订出来的命令不同啊 总不能写一套说一套吧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7:02:00
要把所有游说定义成关说也可以 先去改自己订的命令
作者: loveway09876   2013-09-17 17:02:00
所以国民党处罚王,没问题吧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7 17:03:00
处罚我没意见 那是马自己的选择 自己愿意承担政治后果就好我只是觉得你法律人不能乱用法律概念某种程度上有造谣或故意污蔑他人之嫌
作者: loveway09876   2013-09-17 17:05:00
这种选民服务不能扯上审理中的司法案件,同意吧
作者: loveway09876   2013-09-17 17:06:00
再对照王回国记者会说自己是拿着改革司法滥权的大旗,我觉的他不只插手司法案件,还说谎,淦
作者: BowenChiou   2013-09-17 17:42:00
kimkim前文定义不循法定程序且该请求有违反法令之虞者
作者: BowenChiou   2013-09-17 17:43:00
称请托关说,本文作者认为之虞的意思代表有疑虑,
作者: BowenChiou   2013-09-17 17:44:00
以此为立论基础推论,有违反法令之疑虑之请托可称关说而特侦组公开的资讯中有关林检察官于尚未阅卷的时间点之前
作者: BowenChiou   2013-09-17 17:45:00
做出该个案不用上诉之心证是为陈守煌之指示应无疑义,而陈指示的内容系针对该个案,
作者: BowenChiou   2013-09-17 17:46:00
纵然未明确提到不要上诉,但不可否认林受到陈守煌之指示影响,试问在这种情况,检察官在未依法确认是否有上诉之必要前,即已达成不上诉之心证,不违反法令?
作者: BowenChiou   2013-09-17 17:47:00
还是你要跟我说这是林自己揣摩上意与陈无关?纵然是林自作主张但陈下该指示的行为无违背法令之疑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7 19:05:00
板规2-23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9-17 23:10:00
包恩大的推文虽然文字不同...但与我原意无甚差距...感谢
楼主: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9-17 23:11:00
如果可以的话...请k兄直接了解后针对该段文字回应即可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8 08:35:00
我已经说了林的反应或决定根本不重要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8 08:36:00
重点是王对曾与陈讲了什么表达了什么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8 08:37:00
对王来讲如果他很单纯就是表达希望依法审认是否应上诉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3-09-18 08:38:00
那么接收讯息者自己要揣摩上意或扭曲王的意思下达命令那是接收讯息者自己的问题 不会改变是否构成关说的本质
作者: chienming40 (兔崽子)   2013-09-18 20:17:00
造这样说以后关说都不会成立.只要说的人讲含糊一点.将来就说是对方自己曲解了或是揣摩错了.就没有问题了
作者: chienming40 (兔崽子)   2013-09-18 20:20:00
难怪会有法官因为被性侵者没有死命抵抗而判性侵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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