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唐湘龙被电爆了 T~T

楼主: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09:56:27
我不知道什么叫做电爆啦
针对你认为的法律专家
似乎讲出来的话都没根据法律
第一个来宾说
这个案子没有针对王金平曾勇夫调查就处分王金平不妥
答:调查要调查到什么程度有很多种
这个案子不是刑事犯罪审判的调查 是党内内规道德瑕疵违反的调查
依照监听译文证明程度已经很足够
一下说我会跟他讲 一下说ok 结果最后没起诉 没起诉的检察官都承认
除非王金平有什么很强的反证 不然证据力很充足
结果王金平提出什么反证?
公开的/考纪会的?都没有 只说特侦组违法监听 违法滥权..等政治语言
第二个来宾说
王金平的申诉权利没有受到保障
答:中国国民党党员违反党纪处分规程
第卅一条 各种处分,经被处分人或原检举人提出申诉,在未经上级党部变更前仍依照本
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廿四条 中央考核纪律委员会为停止党职、停止党权、撤销党籍之决定,
被处分人如不服时,得向中央常务委员会提出申诉。
依内规可以申诉 且申诉不影响执行
说把处分送到中选会代表王金平没办法申诉是逻辑错误
王金平20天内可以申诉
第一个立委来宾又说这是不对的法的结构
不知他是学法律的吗
诉愿不停止执行之原则没听过吗?
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之原则没听过吗?
第二个来宾又说把公告贴大门口很不妥
答:依第廿一条 处分确定之党部应将决定书循组织体系分别送达检举人或申报单位、被检举人
或被申报违纪人(送达证书表式如附件三)。如无法送达时,应摘要公告于所属党部公告
栏代替送达。
公告祇是依法通知而已
最后长的像摩登原始人的来宾说
要帮马英九说话要智慧
我想说 帮王金平讲话 需要法律依据和常识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3-09-15 09:59:00
XDD 说得没错啊 考纪会又不是适用严格证明的法庭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3-09-15 10:00:00
通保法说的不能作为证据 那是法庭上欠缺证据能力而已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00:00
如果王今天真的被拔立委,而20日后申诉成功,那会如何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3-09-15 10:01:00
问题是这个监听当然有事实上的效力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遗忘)   2013-09-15 10:01:00
如果王质疑译文内容与录音有出入&希望与曾对质,考纪会或许可以拖个一两天才做决定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3-09-15 10:02:00
所以法律上无证据能力 事实上这份监听具有真实性的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02:00
现在就是主打毒树果理论不适用党内规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遗忘)   2013-09-15 10:02:00
第二位来宾提到的申诉权利没保障,其实可以从考评委员的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遗忘)   2013-09-15 10:03:00
公正性下去质疑,也就是委员已有偏见,但会议没当面讯问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03:00
不过承审法官也说了 伤害党誉太过抽象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3-09-15 10:03:00
符就知道 八成对实体内容无可辩驳 只好做程序抗辩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遗忘)   2013-09-15 10:04:00
诘辩,也没一一做出纪录来让大家检视委员是否有注意到王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3-09-15 10:04:00
少打几个字 应该是抗辩不符程序
楼主: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04:00
不好意思我插个话 监听没有违法 不用讨论什么毒树果 谢谢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遗忘)   2013-09-15 10:05:00
论,是故这边要说偏见,我觉得很难回头检视啦
楼主: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05:00
法官的说法太有趣 伤害党声誉这种抽象概念根本不需要证明
楼主: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06:00
律师太弱 2句话就堵住法官的嘴 法官把这写进理由也算有种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06:00
就算不违法 也会是滥权 因为现在马摆明就是要斗王也许早就监听王的电话很久了
楼主: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08:00
王自己放弃权利 这不是刑事审判 他放弃权利就做处分很OK
作者: ErosAmour (我被世界所遗忘)   2013-09-15 10:08:00
你当王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份子啊?大监听很久了?ww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09:00
律师堵住法官的嘴? 法官通常不会对结果多做说明吧
作者: hodslance (阿为)   2013-09-15 10:09:00
照目前王在立法院的处理方式,的确是危害到国家安全(菸)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10:00
对于法官来说 就是需要明确的损害吧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11:00
那就得看法官买不买帐啊....不然我也可以说马的行政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12:00
举措损害国家安全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13:00
马要斗王是很明显的 真有大监听也不会令人感到意外
楼主: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17:00
王金平是党内第二高公职 涉司法关说 将让人民对司法不信任3句话就解释完影响国民党声誉了
楼主: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5 10:18:00
难不成法官要国民党发问卷还是做民调才能证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0:18:00
就算不违法 也会是滥权 <- 这是在讲王金平的司法关说是吧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没)   2013-09-15 10:18:00
以后大家都知道要关说要找[国民党的王金平]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没)   2013-09-15 10:19:00
因为不是国民党的王金平是平民 这样法官还能ㄠ吗
作者: syk1104 (ONENO)   2013-09-15 10:20:00
hod又在到处乱讲话,真是死忠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3-09-15 10:20:00
我觉得王其实有违法就是啦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湾人要告我!!!)   2013-09-15 10:47:00
可是目前针对这种违法 并没有罚责
作者: hodslance (阿为)   2013-09-15 11:01:00
讨厌王金平就是死忠喔?不就跟反马一样吗~我不能反王?
作者: hodslance (阿为)   2013-09-15 11:02:00
还是反王现在就是挺马,就是不爱台湾?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9-15 11:02:00
二分法对某些人比较方便
作者: hodslance (阿为)   2013-09-15 11:07:00
在我心目中该先下台除了王之后还有一堆DPP废物该先走才
作者: hodslance (阿为)   2013-09-15 11:08:00
轮的到那没用的马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湾人要告我!!!)   2013-09-15 11:13:00
如果那群废物真的可以滚 那马先下台也无所谓
作者: JeremyKSKGA (GIANTS!!!)   2013-09-15 12:11:00
唐湘龙只会帮马说话然后硬坳 而且都没道理
作者: pucca068 (马猪羊)   2013-09-15 12:40:00
这版不是很多糖香龙吗
作者: syk1104 (ONENO)   2013-09-15 13:17:00
连不分区立委和立法院长之间的关系都没弄清楚还在这冠冕堂皇,哄堂大笑。
作者: askemm   2013-09-15 14:30:00
吱己要大家哄堂大笑是哪招XD
作者: cj96su04 (小亚)   2013-09-15 15:34:00
唐湘龙只会跳针... 引大家哄堂大笑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