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立法院组织法

楼主: ufo15526368   2013-09-13 14:10:40
搞错重点了吧?
王金平可以当立院龙头
其产生
立法委员互选院长副院长办法
第1条
  根据宪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院长、副院长由立法委员互选之,全体立法委员均为当
然候选人。
立院龙头 候选人条件 就是要立法委员的资格
当初产生条件 不存在 本来就丧失立法院院长的位置
王金平名亡实存 是因为还在救济期间
当申诉或救济方式 GG的时候
就掰掰~~
不过我看假处分很难过关就是
被政党内规搞到 且已丧失党员资格
已经没有假处分所要保障的真实利益了
所要保障的实益不存在 何来假处分的请求?
王金平掰掰...
开封府马英九 胜
作者: wts4832 (住在海边的地瓜)   2013-09-13 14:13:00
这不是你解释就算了 照字面看来他仍是院长
作者: wts4832 (住在海边的地瓜)   2013-09-13 14:14:00
对法律有疑义 须寻求大法官解释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13 14:14:00
这个根本没有疑义 有疑义事你自己解释的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13 14:15:00
有学过法律三段论就知道这条文写得清清楚楚
作者: winwoeld (pp)   2013-09-13 14:16:00
立委职位被撤销 自然就不是院长 这还要解释什么?
作者: wts4832 (住在海边的地瓜)   2013-09-13 14:17:00
哪里自然 有法规规定吗?
作者: winwoeld (pp)   2013-09-13 14:19:00
有立委资格的人 才能被选为立法院院长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13 14:19:00
法律啥都要明白写出来那一部刑法大概得5000条吧XD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13 14:20:00
院长的大前提就是他得是立委
作者: winwoeld (pp)   2013-09-13 14:20:00
这不用解释 用简单推论就能得知
作者: YYOO (回游鱼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3-09-13 14:21:00
院长不用是立委的话 开放全民每人当一天院长?
作者: winu (受监护宣告ing)   2013-09-13 14:24:00
选的时候是立委啊 看不懂啊 不愧是__脑 还开放全民咧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3-09-13 14:25:00
每个人都有的常识 遇到马英九 突然都没了 人都变白痴了
作者: poshiun (我是PAPA啦!)   2013-09-13 14:28:00
选的时候需要资格~选上了资格丧失也没关系~这啥逻辑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13 14:29:00
现在马英九马上归划美国籍也可以继续当台湾总统XD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阵)   2013-09-13 14:31:00
看来德国法没逻辑了,恰恰是选上了资格丧失也没关系
作者: poshiun (我是PAPA啦!)   2013-09-13 14:34:00
所以现在我们适用德国法??
作者: guapisimo (AMIGO)   2013-09-13 14:37:00
喔,国籍法规定,取得外国籍者不得担任公职。 XD
作者: poshiun (我是PAPA啦!)   2013-09-13 14:41:00
不过这倒是点出了王的生路~改成德国法的规范并溯及既往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13 16:28:00
王就继续死赖不走,反正马也不敢叫警察赶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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