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局面看起来
马主打柯王关说 而且有影响到林的上诉决定
但是这部份要王因为关说被判刑似乎走不通
如果马一开始主打 柯->王->曾
王打给曾想要关说
以立法院龙头之姿行关说之事
但是曾有守住 没把话传出去(曾在媒体上说的)
这样虽然也是无法让王被判刑
但是都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王的确打给曾 想要关说司法
如果不是曾守住 整个司法就因此蒙羞
这样主张好处曾跟其他检察官不会跟马站在敌对立场
不过坏处是 有关说->影响检察官决定
有关说->不影响检察官
似乎前者对社会震撼力比较够
板友觉得哪个好呢
目前感觉检察官是不是受影响没有决定性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