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近来四个国民党党籍政治人物涉入争议国民党的处理。
林益世timeline:
20120627媒体报导涉贪->20120629辞行政院秘书长
->20120703被国民党开除党籍->20121025特侦组侦结起诉->20130430一审宣判。
赖素如timeline:
20130327双子星索贿嫌疑台北地检署声请羁押->20130328辞去所有党职
->201329交保(马受访痛心)->20130401国民党停权->20130725侦结起诉
张通荣timeline:
20120914 Youtube影片关说酒驾->20121008基隆地检署起诉->
20121009国民党停权三个月->20130705监察院弹劾案未通过->
20130726一审判刑->20130813弹劾案确定结束->20130905监察院公布调查报告。
王金平timeline:
20130906特侦组公布对柯建铭监听记录,曾勇夫移送监察院。
->20130908总统府行政院记者会谴责王金平
->20130910王金平返台记者会、黄世铭(第三次?)记者会、总统府声明
->20130911国民党考纪会撤销党籍
=>>事情见报到国民党党纪处分时间:林益世7天、赖素如6天、张通荣26天、王金平6天
=>>党纪处分发生于起诉前:林益世、赖素如;
发生于起诉后:张通荣。
王金平的例子很难分,是柯建铭的案子侦结,而王曾是行政不法非刑事不法,
此案特侦组的作为已经结束。勉强要算,可以算是司法程序已经走完。
自己这边程序走完丢调查报告出来给社会公评在这四案中也有前例
(监察院公布张通荣调查报告)。
=>>王金平这个案子特殊性在于,特侦组送监察院不包含王金平
(理由是国会自治,当然要说做球给騜杀也行)。
这是上述四个案例中马英九唯一一个可以大鸣大放不用背上直接干预
司法(林赖两案)或者干预监察院权责(张案)。
而可以对王金平行为有任何有意义的处分(如果你认为需要处分),
仅只有国民党党纪跟道德谴责而已(司法监察都没办法)。
=>>如果林赖两案騜有同样大的媒体动作,
现在嚷嚷着说騜上登基的人应该早就跳出来骂翻天了,
只好装做没看到党纪处分的速度跳针说其他三案没看到騜叫怎么王金平才出来叫。
不过这也很合理,
就是因为根本不记得林赖两案早有国民党党纪处分先行于司法侦办结果的前例,
才会跟着嚷嚷騜上太快太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