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循许舒博模式 暂保院长位子

楼主: avadar (爱台湾的中间选民)   2013-09-11 23:32:52
循许舒博模式 暂保院长位子
【联合晚报╱记者董介白/台北报导】 2013.09.11 03:04 p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8156702.shtml
涉司法关说案的立法院长王金平,上午遭国民党考纪会议决撤销党籍。王金平有意循前不
分区立委“许舒博模式”,向法院声请假处分,然后再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党籍存在,
进而保住立法院长宝座。法界人士认为,许舒博模式,确实值得王金平参酌。
法界人士指出,民国100年初,时任国民党不分区立委许舒博涉及中药行贿立委弊案,二
审时,从原审的无罪逆转被改判有罪,国民党祭出党纪对他撤销党籍,许因此向台北地院
提出1000万元担保声请假处分,之后再向民事法庭以“确认党籍存在”为诉讼标的,向法
院提起诉讼,希望能保留不分区立委的资格。许一审时胜诉,国民党不服上诉二审,二审
判决仍是许胜诉。
法界人士表示,民事诉讼法第538条所谓的“定暂时状态的假处分”,前提是要在争执的
法律关系,为防止发生重大的损害,或为避免急迫的危险等情况下,认为有必要透过法院
的裁定,以酌定暂时状态。
法界人士说,王金平遭撤销党籍后,基于定暂时状态,当然可以向法院声请假处分,而撤
销王党籍的国民党也可以在王声请假处分获裁准后,依法提出抗告;法界人士说,王在声
请假处分获裁准后,势必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王金平的确认党籍诉讼胜诉,在法律
效果上,可以拘束国民党,换言之,国民党得要承认王金平的党籍依旧存在,但前提是王
金平在未来的民事诉讼要胜诉。
法界人士说:可以循许舒博模式,让金瓶就算被开除党籍,还是可以继续当院长?
可是许的律师说,没办法,因为国党已经修改党章内规了,
可是金凭目前已经请邱太三律师递状,申请假处分,北院也受理了
如果法院同意假处分,到底已经无党籍的金瓶可不可以继续当院长阿?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3-09-11 23:33:00
如果电话亭开张了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3-09-11 23:35:00
本来就没办法了 中选会已经确定王金平丧失党籍资格
楼主: avadar (爱台湾的中间选民)   2013-09-11 23:37:00
可是北院还受理金瓶的告诉状?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23:37:00
哪条规定法院不能受理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23:38:00
你要告马英九也能告阿,法院也是能受理只是告不告得成的问题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3-09-11 23:39:00
还是能受理阿 只是不像当初许法院受理党纪就得暂停
作者: leoblack (自我放逐的开始只好自己)   2013-09-11 23:41:00
只要法院受理上诉~党纪处分就得暂停啊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23:41:00
"只要法院受理上诉"???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3-09-11 23:57:00
就跟你说党章改了 XD
楼主: avadar (爱台湾的中间选民)   2013-09-11 23:59:00
金瓶身为国党副主席应该知道党章改了吧?怎还叫律师递状?
作者: soniccsie (心机)   2013-09-12 00:14:00
改党章无用喔 法令的效力大于党章的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3-09-12 00:35:00
是吗 我们看下去 呵呵
作者: newgunden (年中むきゅー)   2013-09-12 00:38:00
大概是要发动游行吧? 有没有用就不知道了(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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