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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下急急如律令,王金平撤销党籍案,必须中选会送交立法院回函后,才能注销王金
平立委资格。马英九似乎没想到要取消王金平立委资格须经过立法院这关,立法院秘书长
会签吗?王金平院长也应该要签才能送出立院吧?立法院的公文一定要有院长署名吧,更
何况法律没规定几日内必须回函中选会,之前洪仲丘案,立法通过后也是拖了一个礼拜才
送交总统府,我不相信立法院会立刻回函中选会。洪秀柱委员在情势浑沌不明,我想洪秀
柱委员应该不敢篡位,因为王金平一旦下台,国民党之后的选举恐怕很危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