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王柯案相关分析

楼主: manfa1e (战神出现 请肃静回避)   2013-09-09 11:22:04
: 那请问一下 有没有人知道 什么叫做庭外和解?
: 庭外和解就是 停止上诉甚至是直接撤诉
: 然后 双方通常都会谈一些对价条件 而有时也有无条件和解的
: 而且你知道除了诉讼两造主动和解之外 还有谁会要求庭外和解吗?
: 就是主审法官
: 当主审法官被不断的再上诉告到烦不爽之后 常常就会要求两造停止上诉 自行和解
: 尤其是些白目的民事案件
: 如果 一般民间诉讼中 法官有权要求诉讼方停止上诉 而且过程完全无罪且合法的话
: 那么 政治诉讼中 为何不能要求检察官停止上诉 还必须被歪曲成关说
老兄 你是民诉刑诉分不清楚唷?
还依照公平原则 民事诉讼可用的手段 刑事诉讼没理由不能用勒
处分权主义 职权调查主义 辩论主义 先去搞清楚最基本的概念再回来论吧
以为随便挂个公平主义的名词就可以乱唬烂啊?
公平原则是啥?? 内涵是什么? 在啥状况下可以套用? 讲一下如何啊?
作者: bg00004 (绝缘体)   2013-09-09 11:29:00
威~~~~武~~~~~!!!!!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3-09-09 11:57:00
邱联恭表示: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3-09-09 12:05:00
我本来就想电他这篇了 处分权主义先搞清楚吧翻遍刑诉哪来的和解程序? 顶多只有认罪协商而已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3-09-09 12:06:00
而且检察官代表的是国家行使刑罚权 怎么可能私下和解难道原文作者不知道处分权主义的界限就是强烈的公益性
作者: Vassili242   2013-09-09 12:49:00
人家是讲花果山法律 谁跟你套用中华民国的法律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09 12:53:00
花果山法律XD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3:14:00
我非常欢迎大家来呛我啦 真是求之不得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3:15:00
但是请记得搬出具体法条与程序 不要只给一个空泛概念你们法律是这样念的吗? 没这么夸张吧
作者: KOYOYO (K.O YO)   2013-09-09 13:18:00
拜托你是反串吧?别再丢脸了好吗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9-09 13:41:00
"JeremyJoung:好啦为了营造效果我讲得确实太不专业就...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9-09 13:42:00
自己可以讲不专业,然后叫别人要搬出具体法条和程序.....
作者: s213092921 (麦靠贝)   2013-09-09 14:37:00
最基本的诉讼法理都不懂,逼哀我当年学民诉第一课就是处分权主义和辩论主义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39:00
OK 我们把问题拆分简化一点 在刑案中公诉与非告诉乃论检调应有主动侦办之应作为 但一审之后是否还有强制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40:00
必须再上诉的明文职责? 假使不必强制再上诉是否可以请托检调不要再上诉 只要回答这个就好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42:00
在民事诉讼中 由于没有强制上诉的要求 所以随时都可以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09 14:42:00
当然不可以请托 要不要上诉事检方自己的事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09 14:43:00
刑案检方跟被告是对立的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43:00
检调义务 那么 使检调不要再次上诉 有任何违法吗?民事诉讼中 双方不也是对立的吗?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09 14:44:00
刑案跟民事差很多 本来就不能放在一起比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45:00
要不要上诉是检调的事 但是被告却也有协商的权力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09 14:45:00
民事可以用私意解决 刑案不行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09 14:46:00
而且刑案的协商只有认罪协商 那是起诉前的事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46:00
被告已获得了一审的量刑 那么 协商检调不再上诉 应该不违反任何的条文吧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09 14:47:00
就跟你说刑案没有协商这东西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9-09 14:48:00
原来换地方了喔?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50:00
于一审中强制处分已经生效 那么再上诉是否仍是强制处分? 强制处分是否是无限次生效?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51:00
如果没有明文规定 检调只需要实现一审之强制处分义务即可 二审之后 便无此义务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52:00
假使刑案没有协商 是否有法条规定 再上诉亦不得协商?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54:00
强制处分 就是检方对人民各种诉讼求刑之权利但是 强制处分是不是义务? 义务才有执行的强制性权力则否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55:00
也就是 检方可以放弃自身强制处分的权力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9-09 15:01:00
J兄~~~您真的好有趣~~~感觉在努力证明白马非马...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5:03:00
我只是在颠覆常识而已 既然法律是无罪推定 那么我就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5:04:00
可以以最大限度的灰色条文来颠覆法律 即便明显没道理但是 没道理并不代表不合理 合理仅是种逻辑推演而已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5:06:00
法律就是要诡辩 如果连我这种非科班生都可以搞得鸡飞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5:07:00
狗跳 那真要是碰到专业完法律的怎么办?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9-09 15:09:00
前一篇不就讲完了~~~应作为而不作为...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9-09 15:10:00
只要偷东西定罪~~~需要偷铅笔一条偷橡皮擦一条这样立法?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5:10:00
但是并没有人解释 应作为是否是"无限次"执行?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9-09 15:12:00
一开始订一条不让你吃案~~~后面进法院见解不改变就继续有什么违和的地方呢?
作者: yourway2034 (YourWay)   2013-09-10 02:02:00
他连一审和更一审都分不清楚了 就别跟他争了吧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9-10 04:14:00
就是用他的游戏规则玩赢他才有趣阿XDDD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9-10 04:16:00
好歹还算有点理性也有头脑~~~苦海无边~~~看能救几个就
作者: IrvinYuan (恶文远)   2013-09-10 04:17:00
加减救啦~~~虽然嘴巴不认错~~~但是行动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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