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交通部次长何煖轩在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指示下,
利用兼任台湾邮政董事长名义,
违规将新台币一百亿元转存给民进党立委薛凌拥有的阳信银行的时候,
怎没看你M1a2出来砲两声说政府乱搞?XD
颜色对了感觉真好?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sep/5/today-p10.htm
〔记者林毅璋、李文仪/台北报导〕监察院正调查“邮政储金挹注阳信有无违失案”,发现
当时台邮早在中央存保公司和金管会的会议做出转存阳信一百亿元的会议决议前,公文就已
先签核转存五十亿元给阳信银行。监委不排除约询扁政府时期更高层级官员就案情提出说明
。
监察院昨约询中华邮政公司董事长吴民佑、副总经理苏天富、资金运用处长陈荣三与承办股
长蔡孟蓉。
监院人士指出,事件爆发时担任总经理的吴民佑,昨表明签核要转存五十亿元给阳信是依“
上面”的指示。另调查发现当时会议是载明先将邮政储金转存阳信一个月,一个月后再将资
金转存回来,但这笔钱一直到今年五、六月间阳信才还清。
吴民佑昨晚受访表示,转存的一百亿元已在六月全部收回,并没有存保保障的风险。对于监
委调查,他不便说明任何内容,仅强调当初转存一百亿元都是依正常处理程序。
不过,监院人士认为,邮政储金是民众所存进邮局的存款金额总和,当时台邮将一百亿元转
存阳信的一个月间,中央存保公司有提供保险,但一个月后就没有了。若这百亿的钱在阳信
出了问题,将牺牲所有将钱放在邮政储金的民众权益,这个续存问题影响甚大。
〔记者蓝钧达/台北报导〕针对邮局金援阳信银行一百亿元,中央存保总经理王南华表示,
如果是依照存保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同业存款并不在存款保险的保障范围。不过,依照存保
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可经存保公司报请主管机关洽商财政部及中央银行同意,并报行政
院核定,以存保基金全额保障同业拆借与全额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