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子常看到一堆人打着"人权"大旗,却是行反民主之事
就突然想到了一部讽刺作品“星鉴战将”
里面对于国家公民的资格取得,并不是像台湾般年纪到了就当然取得
而是透过服役或是奉献给国家的方式后,才取得作为“公民”的资格
这可以解释为说,当一个人民愿意认同并对于国家有所奉献时
这样的人才够成为国家的一份子,并有能力共同保卫国家及共同价值
(当然,剩下的非公民有没缴税我就不知道了)
如果说未来有机会修宪的话,台湾改采取这样的制度不知可行与否
除了基本人权当然受保障外,其他公民政治权利必须服役退伍后取得
这边的服役则是不分男女,可以是兵役或是社会役,总之一定要投入奉献给国家
不知道大家对这点子有何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