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的硬要说成黑的
白白布硬要染到黑
黑白不分莫此为甚
http://www.wretch.cc/blog/kuochangfeng/13561511 陈昭姿
5月11日,台北地院一如预期再度裁定续押阿扁两个月至7月25日,预计阿扁将被羁押达
227天。半年来民进党中央与政治人物谈扁色变,避之唯恐不及。阿扁真的罪大恶极吗?
究竟有多少人曾经细读过法庭笔录?或是只从媒体撷取经恶意扭曲的简化报导?从去年12
月29日离谱的更换法官后的羁押庭开始,我们开始整理阿扁的出庭笔录,包括准备程序庭
到龙潭案的实质审判庭,陆续出版了四本“雾夜黑牢-落土番薯的答辩书”,里面记载阿
扁的答辩词、律师的辩护内容、证人的证词,以及与法官检察官交互攻防的笔录。阅读整
理后,我们坚定的相信阿扁是无罪的,尤其是龙潭案。
龙潭案证人总共有七位,包括蔡铭杰、辜成允、辜仲谅、林百里、魏哲和、蔡铭哲与
李界木,除蔡铭哲外,其他六位证人的证词都说龙潭案与阿扁无关。蔡铭杰说“龙潭土地
要出售找夫人仲介这件事情,我从来没有跟陈水扁见面或报告或接触过,也从来没有透过
辜仲谅或者我的兄弟,向陈水扁告知或报告龙潭土地仲介的事情。”辜成允证实这件案子
他完全没有与阿扁有任何接触或请托等事情,没有作非法事情,没有行贿官员,也没有委
托或指示他人行贿官员。辜仲谅供述,他带蔡铭哲、蔡铭杰去见辜成允,也就是辜仲谅第
二次见辜成允谈龙潭土地仲介买卖时,辜成允就要求辜仲谅不要再管这件事,辜仲谅当时
就已经退出仲介龙潭买卖的事;辜仲谅也证述他从来没有因龙潭购地而与阿扁或吴淑珍接
触、报告或请求协助。林百里则提到远在92年3月间,广辉公司就已经向行政院要求协助
取得设厂用地的事情,根本就没有找过总统,也没有找过夫人,只有曾经为了设厂找行政
院长游锡堃做简报。他特别提到吴淑珍本人没有,也没有透过她的所谓白手套,向他明示
或是暗示为了广辉用地要给钱的事情,他也没有汇钱给吴淑珍或是她指定的帐户。前国科
会主委魏哲和更说明龙潭案一直是科管局在进行,后来透过行政程序呈报行政院,中间也
透过经建会在审查。当检察官问及“当天你进总统府陪同报告的时候,总统有无指示要采
取哪个方案?或总统有无要你们积极处理配合的事项?”时,他都回答“没有”。
唯一牵扯阿扁的是蔡铭哲,蔡铭哲说他告诉李界木,夫人有打电话给他,总统有请李
界木进去想要了解一下龙潭的事情,请李界木进去官邸当面报告。然而,蔡铭哲这个说法
却被当事人李界木否认,李界木说是蔡铭哲通知他,夫人想要了解龙潭的案件,所以他才
进入官邸向夫人报告。因为是第一次到官邸,所以跟夫人谈话都是寒暄及聊天的性质,之
后夫人问到龙潭的事,才讲到厂商的意向有几个方案,遭遇到什么样的问题。李界木说当
天阿扁很慢才回来,他个人认为最得意的事情就是中科的事情,他急着向总统报告中科已
经动工了,友达雇请了一万多个人,一天可以吃好几万个便当,对选举是很好的宣传。因
为总统很晚回来,还没有吃饭,所以他赶快讲完就告辞。至于进总统府报告之事,李界木
回答检察官诘问时也说,总统只是做政策上指示,没有任何裁定,也没有就采取第一或第
二方案做出指示。由于当初特侦组在侦讯李界木时,没有提供正确与关键性的资料,比如
科管局92年12月2日的公文,国科会92年12月15日,行政院92年12月31日的公文等,以致
李界木后来在法庭上做了很大幅度的翻供。李界木认为在侦讯期间因为事隔很久,他对事
情只知道片面的,不是连结的,后来因为在法庭上看到所有的文件,比如笔录、各种资料
,他才联想起来,也才能把这个流程写出来。
第一次起诉的扁案包括四部分,龙潭案、国务机要费案、南港案以及洗钱案。龙潭案
在整理完法庭笔录后,我们坚信阿扁无罪。国务机要费案问题不大,其一、公私混用从两
蒋时代到李登辉时代一直是如此,阿扁时代不过沿用旧习,这是历史的共业,其二、只要
引用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大水库理论”也可以过关(前特侦组检察官吴文忠也有类似的看
法)。南港案阿扁本来就不是被告,前三案过关了,第四案就不成立。因此,在法律上,
阿扁应该是无罪的。
很多绿营的朋友对扁家将政治献金的剩余款汇到海外一直耿耿于怀无法谅解,此举的
动机与思维见仁见智,然而,道德瑕疵与法律过失不能混为一谈,阿扁目前承受的是司法
的不公与迫害,我们要求的是 (一)在无罪推定的普世原则下,(二)透过符合正义的司
法程序,(三)对蓝绿所有政治人物采行单一的,公正的审判标准。这些要求难道不合理
吗?台湾人民,包括媒体朋友,尤其是民进党的政治人物,是否应该进一步对扁案深入了
解案情后再来评论是非,如此才比较公正客观?(法庭笔录内容在陈昭姿部落格与鲸鱼网
站、台湾e新闻网站数据库中可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