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地方是否要开发 一定会有正反两边的论调
现在的台湾是民主法治的国家 应该容许各种意见的发表
所以陈同学的反对开发 我个人不会说你别说话
挺言论自由的人常说的一句话
"我反对你的观点 但我捍卫你发表意见的权利"
在容许各种意见的同时 当然也要尊重对方
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里面
http://covenants-watch.blogspot.tw/2010/07/blog-post_23.html
想看原文的
http://www.ohchr.org/en/professionalinterest/pages/ccpr.aspx
第十九条
一、人人有保持意见不受干预之权利。
二、人人有发表自由之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或自己选择之其
他方式,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三、本条第二项所载权利之行使,附有特别责任及义务,故得予以某种限制,但此种限制
以经法律规定,且为下列各项所必要者为限:
(一) 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
(二) 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风化。
陈同学的这篇文章
个人最看不过去的就是轻视反对他意见的人
甚至形容在地的乡亲说他们有自卑感
这种蔑视他人的话 就是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不是吗?
不过台湾很多假社运人士也不少是如此 Orz
选择性的人权 选择性的抗议 时空环境改变就可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