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仲丘案最大“被告”是司法院(钱建荣)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8-07 01: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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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话直说:仲丘案最大“被告”是司法院(钱建荣) 2013年08月06日
公民1985行动联盟发起的“还仲丘公道”活动,引发空前的25万人响应,迫使立法院朝野
全力推动修正《军事审判法》,让承平时期军法案件全面回归司法审判。
我现行法制下,军人触犯普通《刑法》之罪本来就归司法审判,只有犯军刑法始归军事审
判。2001年10月,为配合《国安法》第8条第2项停止适用,军人仅有犯军刑法始受军事审
判,《陆海空军刑法》同步大幅修正,国防部为了继续“强占”军人的军事审判权,游说
立委临时增列军刑法第76条多达十款,硬是将《刑法》上的大部分犯罪,转变为军刑法上
的犯罪。其中藏在细节里最大的魔鬼就是军刑法第76条第1项第2款,将军人犯刑法渎职罪
章之罪,全数归军事审判。只要透过《刑法》第134条的“媒介”,在军中触犯《刑法》
上其他犯罪,就全部“沦陷”为军刑法上之罪,而仍归军事审判。
侵害人权未见究责
若此次修法不是先删除军刑法第76条,而只是修正其他几个条文或限缩76条各罪范围,此
仍是让军人被包山包海的军刑法“围绕”,成为次等司法公民!举个例子,行政院说要优
先废除杀人罪、妨害性自主罪,但只要军刑法第76条第1项第2款还在,军人“在军中”犯
杀人罪或妨害性自主罪,就仍然归军事审判!结果几乎等同“军人在军中的犯罪一律归军
事审判”,军事审判若真是万恶渊薮,军刑法第76条的“助纣为虐”绝对脱不了关系!
根本之道还是在全面废除军事审判,限缩军刑法范围,明定军人的犯罪一律归司法审判。
《宪法》第77条规定,国家最高司法机关为“司法院”,可从来不会是“行政院国防部”
。但是司法院却长期容许他所掌理的“审判权”有一部分割据给行政院国防部所属军事法
院,还让最高法院之下有个最高军事法院,并全由“穿着军服”拥有军阶的军事审判官审
理。
军事审判权道道地地是“司法权”,可不是总统管得到的“三军统帅权”。最高司法机关
司法院让国防部“无权占有”其司法权数十年,导致军中人权案件频传,国军10年来死了
1392人,却不见有人究责。洪仲丘案最该负责,却躲在制度背后的最大被告难道不是司法
院?如今行政院终于表明愿意归还,司法院更不能再置身事外!
作者钱建荣
桃园地方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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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77条说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是司法院,
但是宪法第9条也说除了现役军人之外一般民众不受军法审判。
所以军法审判应该有其必要性同时应该纳入司法院管辖而非国防部。
KMT之前的修改版本比较符合需求,
DPP现在这种版本无疑打了宪法第9条耳光。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01:30:00
如果属实的话(坦白说我看不懂) 过几天就会有申请释宪的吧?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8-07 01:32:00
不会有人申请释宪的,因为这样是跟民意作对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8-07 01:33:00
那小纬你的说法等于是认为现在所有干法律相关行业的统统一点风骨都没有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8-07 01:34:00
如果没有昨天的联合报报导,可能真的都没类似异议...
作者: f22 (天道剑邪)   2013-08-07 01:35:00
释宪的要件恐怕不符合司审法第五条所列举的几项
作者: f22 (天道剑邪)   2013-08-07 01:36:00
钱法官的文比较没有政治色彩,在法论法,可以留意一下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8-07 01:40:00
钱法官的意见是把海陆空军事刑法第76条修掉。他倒是不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8-07 01:41:00
介意军审被废除,因为他认为根本没差,重点是军法太包山包海,姬呼只要是当兵期间发生的事都变成军刑法在管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8-07 01:46:00
这样修的幅度有点大 立委应该不敢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8-07 01:47:00
也还好啊,回归本质而已。当初军事刑法第76条也是趁修
楼主: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8-07 01:48:00
法时偷渡一堆跟军事无关的案件。趁民意修一修回归也好
作者: akaihuang (天之骄子)   2013-08-07 02:00:00
所以意思是要修军法?我是不太苟同。军人犯罪不能等同平
作者: akaihuang (天之骄子)   2013-08-07 02:01:00
民,应该要有更高处罚。这法官也不是很聪明...
作者: akaihuang (天之骄子)   2013-08-07 02:04:00
把军人杀人,强奸视同平民杀人,强奸,这...太夸张了吧
作者: RonaldBBS   2013-08-07 05:41:00
笑死我这版让我大开眼界 宪法没有规定一定要军事审判阿
作者: RonaldBBS   2013-08-07 05:43:00
XXXX以外不受军事审判并不会推到XXX必受军事审判
作者: RonaldBBS   2013-08-07 05:44:00
一堆不懂法律的不用在鬼扯西扯了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7 08:01:00
结果司法院要成立军事专门法庭,大概更打了楼上R某的脸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7 08:03:00
差别转变成非军人审判军人,但是这次修法可没有考虑这点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7 08:21:00
那,另一个问题在于,之前民众诉说恐龙法官事件,那最后既然设专门法庭,那会是那些专业要坐在专门法庭?结论,还是军人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3-08-07 08:42:00
我支持冷小纬 所有从事法律相关的本来就没有风骨可言
作者: RonaldBBS   2013-08-07 21:59:00
你根本一点都不懂法律 别搞笑了
作者: RonaldBBS   2013-08-07 22:00:00
法院里面有家事庭 金融犯罪庭 等等 专门办特定案件
作者: RonaldBBS   2013-08-07 22:01:00
由有特别专长的法官办 没专长也要学到有专长 不管怎样都是归司法院的 适用的程序也都是刑事诉讼法或民事诉讼
作者: RonaldBBS   2013-08-07 22:02:00
法 修法的是就留给懂法的人来评吧 乱评只是自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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