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告别戒严幽灵 废除军事审判(林钰雄)

楼主: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8-07 00:31:04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730/35185495/
洪仲丘枉死案,原先负责调查事件真相的军事检察机关,自身陷入了涉嫌包庇军官的舆论
指摘,公愤如星火燎原。继720之后,803民众将再度上街示威。但是,若不指向军事司法
制度的根本性改革,恐怕难以杜绝军中不断传出的枉死和包庇事件,从近到远的洪仲丘、
江国庆和尹清枫,都是例证。
军事统帅的贯彻与司法正义的实践,两者水火不容,这是军法制度的结构性缺失;而要军
人追诉军人,甚至于下级办上级,更是强人所难。
尽管军方对外宣示洪案“证据到哪、就办到哪”的决心,但证诸军事检审屈服于军事长官
权威的本质,实际结果毋宁说是:“上级要证据到哪、证据就会到哪。”没证据也可判死
枪决的,如江国庆命案;有证据却查无头绪的,如尹清枫命案。本来,刑事司法追求的是
“毋枉毋纵”,军法实务却操作成“可枉可纵”,但凭上级而定。
在结构性共犯情形,军事统帅正是共犯的一环,甚至于还是首谋或藏镜人,军法制度的荒
谬体质,更是暴露无遗。
“转型正义的败笔”
现行军法制度是戒严时代的遗绪。问题是,为何在解严26年之后,仍然容许军事检察官和
法官来侦审洪案?到底一般检察官、法官有什么不能侦审洪案的道理?说穿了,本就没道
理,这是我国转型正义的败笔之一!
1960年大法官作出释字第86号解释,确立审检分隶的《宪法》要求,但因戒严时代氛围,
当时检审合隶的军事审判制度,毫发未动。
解严后,由于军方及其检审机关在尹案荒腔走板的演出,民怨沸腾,本有大好机会直接废
除违宪的军事审判制度,然而,1997年的释字第436号解释却为德不卒,网开一面,立法
者更是乐于顺水推舟,在1999年以修正《军事审判法》,交差了事,这也就是现制的由来

虽说修修补补,但现制仍不改其违宪的本质,亦难符合释字第704号解释揭示的要求。例
如,军事审判的主管机关仍是行政院国防部而非司法院,军法官亦是由讲究高低军阶与服
从上级军令的职业军人来担任,欠缺《宪法》所明文要求的人身与事务独立性。
更甚者,国防部还身兼二职,同时督导军事检察署与军事法院的业务,连检审分隶原则都
公然罔顾,根本是比戒严时期的法治水平还不如。现行《军事审判法》屹立十余年,竟然
(还)未被宣告违宪,只能说是法治国的奇蹟。
亡羊补牢无济于事
总言之,军事审判是《宪法》难容的例外法庭,战时能否设置军事法庭就已经殊值怀疑,
平时更无存在的道理。
而今若欲亡羊补牢,小修小补无济于事,立法者若不迳行废除军事审判制度,最低限度是
将其限缩在“战时军人犯军法之罪”,其余情形一律回归法治国常轨,也就是“把军人当
成正常人”,平时无论军人或平民犯罪,皆应由普通检察署及普通法院依法侦查、审判。
迟延26年之后,洪仲丘案再度警示我们,早该告别戒严幽灵了!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3-08-07 00:47:00
很好啊 修法后刑诉那章讲军审的也可以撕了
作者: akaihuang (天之骄子)   2013-08-07 00:48:00
戒严跟现在军法可以扯上关系吗?容我大胆怀疑下台大水准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3-08-07 00:49:00
违宪?人家大法官释字436号是讲军事审判终审机关不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07 00:50:00
大法官有比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及25万人大吗?
作者: akaihuang (天之骄子)   2013-08-07 00:50:00
我看美国电影也有军法庭,不会也跟我国戒严有关吧 XD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3-08-07 00:50:00
不是国防部。又,宪法第九条规定:“人民除现役军人外,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07 00:51:00
而且重要的是 大法官有比洪仲丘(死者)更大吗?
作者: Engine (专业扫雷工程)   2013-08-07 00:51:00
112法律系黑很久了...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3-08-07 00:51:00
光刑诉的基本原理原则的部分就可以改版加出国考考题了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3-08-07 00:51:00
不受军事审判”,军事审判是哪里违宪?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3-08-07 00:52:00
堂堂台大教授可以这样无视宪法条文,自我解读违宪吗
作者: tsgd   2013-08-07 00:53:00
可以出增修版教课书了XD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3-08-07 00:58:00
112法律很多刑法类的教授都是如此,但我觉得没什么不好
作者: akaihuang (天之骄子)   2013-08-07 01:03:00
112不是还有一个奇葩李xx,整天宣传中华民国宪法很烂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3-08-07 01:06:00
违宪与否光大法官都吵成一团,说有违宪之虞也没啥问题吧
作者: f22 (天道剑邪)   2013-08-07 01:07:00
台大法律系教授的投书,多半是政治意识大于法律专业,不用认真要看法律专业的东西,得去看期刊论文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8-07 01:09:00
可笑的是这些大教授愿意在政治意识大于法律专业的文章签名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3-08-07 01:11:00
说有违宪之虞可以啊~麻烦改掉宪法第9条,谢谢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3-08-07 01:12:00
讲军检、审体制我还可以接受,因为宪法未明订相关组织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3-08-07 01:14:00
但直接从军审法跳到军事审判违宪,这.....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3-08-07 01:18:00
以法律闪宪法的例子也有,宪9是反面陈述,重点是一般人民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3-08-07 01:21:00
反面陈述又如何?宪法明文的东西是哪里有违宪之虞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3-08-07 01:43:00
好呗,我输惹,姑且当作他用词不够精确
楼主: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08-07 01:44:00
他又不是说军审违宪 而是没有独立审判制度违宪看清楚点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3-08-07 01:53:00
1“军事审判是《宪法》难容的例外法庭”他是抓这句吧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8-07 16:10:00
军官与魔鬼 杀鸡儆猴 以后不能用了军中事维护民主 但不是给你们搞民主的地方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8-07 16:11:00
by 金哈克曼,赤色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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