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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报╱本报记者吕开瑞】
2013.08.01 03:57 am
洪仲丘案军检起诉十八人,法界人士认为,如果司法侦办“可能一个都不会押”;未来如
果移转司法审理,将对被告有利,“许多人可能会判无罪”。
外界不满意高官轻究,但有主任检察官认为“军方够狠了”、“果真军法比较严”,旅长
批个公文就犯罪,距离“似乎有点远”,从司法的角度看,旅长根本没有妨害自由的犯意
。
律师陈志峰认为,军检以刑法职权妨害自由罪的共犯起诉旅长、副旅长、连长等人,而刑
法的妨害自由罪,保护法益是身体行动自由,必须是人对人、有暴力胁迫或限制行动自由
的具体行为才构成,如果上级没有授意、指示下属“关他禁闭”,就没犯意联络和行为分
担的问题,很难构成共同正犯。
陈毅勋被控凌虐部属致死罪,一名资深检察官指出,如果陈毅勋照表操课,没有单独对洪
仲丘操练,只是要求比较严格,就没有凌虐的犯意和动机,很难构成凌虐致死;陈顶多因
未理会洪求援、未注意洪的体能,触犯业务过失致死罪。
陈志峰认为,十名戒护士的多数人,可能没有“应注意、未注意”的过失,因为每次操课
都是全体操练,洪仲丘并无异样,死亡的因果关系很难与“十名戒护士有过失”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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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部分群情激愤的人一点心理建设
认为军方会轻放湮灭真相,所以要交给公正第三方
但交到平常我们照三餐在批评的司法,一定会如愿吗!?
某主任检察官跟陈律师也许这只是代表一个观点,非整个法界
但照以往媒体给国人的印象是,普通司法给人的失望反而更多
期待越高,不如预期时失望就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