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有些人的假确实很容易被视破

楼主: ubs2000110 (动静皆宜)   2013-07-30 23:18:57
( 你相信“陈毅勋”吗?)
其实,我们都是“义愤”。
这个“愤”,关乎公义,无关利害。只是,我们在共同学习,努力让这个国家运作的更理
智、更法治的时候,我们终究该先理解:不存在一个失去事实基础的“正义”。
周末,“公民教召”又要上街了。上街,这是基本人权。没问题,充分尊重。我只希望,
你是真心关心洪仲丘,真心关怀人权,而不是见猎心喜,提篮假烧金,假“洪仲丘”之名
,遂行其他目的。包括泄愤。
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一样。别让我,或是多数人,一眼看出那个假。我们打勾勾。
女人在一起,最常谈的,是怀孕的经验。男人在一起,最常谈的,是当兵的经验。
这都是“性别独享”的经验。都一样,口水多过茶。讲起当年苦,个个是好汉。
服过役的,不管志愿、义务,十九总结,都是珍惜。都是苦中作乐,瑕不掩瑜。部队很黑
?操得很凶?长官很烂?可能。但我从未听过抱怨者反省自己有什么问题。错的、黑的、
烂的,都是不会回嘴的“军队”。是这样吗?
军队是个小社会,而且是“简易版”的男性社会,社会上会有凶杀、迫害、诈骗、虐待,
军队里怎么会没有?但你遇到的机会有多少?军队里铁定更少。不同的是,军队是作战机
器,强调指挥和服从,因此军队里的涉刑涉虐涉骗必须更严肃对待。一旦有事,必须有一
个足昭公信的处理机制。这点,一直有在改,但还可以再改。这对受害者好。对可能受委
屈的“加害者们”更好。
每一条人命都必须严肃以对,不能不明不白。但是,当一个事件发生,一点放大,全面炒
作,隐藏政治,敛笑装悲,穿着白衣上街,全面美化受害者,全面丑化“加害者”,把一
桩犯罪行为简化到“好人vs坏人”、“良民vs劣军”、“民间vs军中”,一边绝对的无辜
,一边绝对的该死。这么好谈?道理都在自己嘴里。真相都在自己嘴里。跟自己说法不同
的,都没道理,都不是真相?这要法律干什么。
我再陈述我的基本立场:我认为洪仲丘是受虐而死。洪家人的悲痛和不满,我,和每一个
人都一样,都感同身受。将心比心,我的心痛到会抖。我不会强求一个至悲至痛的受害者
要发言到多么合情合理,重点不在他们。重点在于这个社会一直有一种虚伪的力量,在利
用受害者的伤痛。以“洪仲丘”或是任何受害者之名,自膺正义,好像自己也受害了。好
像自己在帮受害者讲话,一切的胡言乱语、牵拖鬼扯,就都可以被赦免了。
我认为我们更该有一个基本立场:就算最后调查结果,“洪仲丘之死”不存在一个串连
542旅和269旅之间的犯意连络,非要虐整洪仲丘不可,从旅长、副旅长、连长、士官长乃
至戒护士,都还是有行政和法律责任。毕竟,不论依法或是依理,洪是不必送禁闭的。
但是,所有的人权问题,除了彰显受害者所承受的不公不义之外,还要避免“疑似加害者
”遭受滥情滥控,承受“不成比例”的司法和舆论审判。唯有如此,我们才有可能一起引
导这个国家朝向更理智,更法治。
而不是更民粹,更名嘴。表演的“再像”,也不是“真相”。
我们更该有一个最、最基本的立场:大家都说要真相。我也要。非要不可。不明不白,对
司法,对军队,对社会互信,最伤。但什么是真相?因为受害者的伤痛情绪,受害者再怎
么控诉、怀疑,我们都该学会包容。但我们更要学会:不能把“真相”交给受害者去评断
。就仿佛“全民陪审团”,“陪审团”要宣誓,要衡平,要在事实的基础上投票。
假定我们都在陪审。请问:这20多天来,有哪一个爆料被証实是真的?有哪一个証据被人
为破坏?除了情绪性的发言,每天乱枪扫射,打到的都活该之外,有什么内容足以带领这
个社会进步?
许多设定假议题炒作这个悲剧的,都不愿意面对自己的基本逻辑上的无知。请问:陈毅勋
有什么理由一个人担下这个“可怕的虐杀事件”的所有罪恶?
陈毅勋是禁闭室的戒护士。被收押。他才刚被调到这个单位没多久,结果,他被指涉的罪
名最具体、最重。如果照这个罪名去求刑、判决,他铁定是关最久的一个。洪家还可能对
他提出钜额民事求偿。如果他是被范佐宪或是542、269的任何长官收买、指使,他为何不
咬?他有什么理由、动机去扛起连国防部长都扛不了的罪?
根本没有押何江忠的理由。根本没有押陈毅勋的理由。冷血装正义的你,在喊打喊押喊关
的时候,心态比被指控虐杀洪仲丘的人,有比较高级?其实,你只是不在乎陈毅勋家人的
眼泪而已。因为他们眼泪没有动员仇恨的能量。
在这类事件里七嘴八舌,说话不负责的政客、媒体和名嘴,主要的动能就是一、无知;二
、仇恨。他们一直需要这种动员,但还要包装这种动能。
无知,根本没有能力探索真相。仇恨,会拒绝真相。
如果你不是无知之勇,如果你不是仇恨之怒,那好,我们站在一起。不必穿白衣,我们的
心就是雪白明亮的。既为洪仲丘,也为因洪仲丘而将受过的每个人。
别这么容易被我看出你的假。也快要假不下去了。
以上转贴 唐湘龙的文章"别被我看出你的假"http://fdd.tw/GvvhAu
作者: ibise (清了清喉咙 他继续唱着)   2013-07-30 23:22:00
推,只是有些人就是听不进去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3-07-30 23:28:00
你到底想说啥?喔 是唐湘龙想说啥......
作者: kurt1980 (大K)   2013-07-30 23:29:00
他写得很简单啊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3-07-30 23:31:00
显然量刑听证会的成员们听不懂/不想听
作者: siliver (奶茶猫~~号:)   2013-07-30 23:31:00
我到觉得很简单啊.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3-07-30 23:32:00
文内有逻辑问题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7-30 23:32:00
如果你是受害者的家人 你还会说这种话吗?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3-07-30 23:33:00
禁闭室不该操死人 出事的戒护士不该因新来此单位而免责
作者: YYOO (回游鱼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3-07-30 23:34:00
所以你赞成当天下午刚到部的李姓下士该被判重刑?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3-07-30 23:34:00
只要长官没命令他们操死人 那目前的罪名都是正当的
作者: kurt1980 (大K)   2013-07-30 23:35:00
确实是没办法免责.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3-07-30 23:35:00
如果有证据证明李姓下士有凌虐情事 那就该判刑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7-30 23:35:00
李念祖的因果关系其实不好确认...
作者: kurt1980 (大K)   2013-07-30 23:36:00
现场设备不足,以此要求高额国赔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7-30 23:36:00
我觉得李念祖用过失致死比较合理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3-07-30 23:36:00
至于何江忠 是542旅程序违失的重要人物 有串证之虞 当然该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3-07-30 23:37:00
押 不懂唐某人为什么说没有押他的理由
作者: tsgd   2013-07-30 23:37:00
除了我们打勾勾这个不适合中年男人装可爱之外 其他不就是实话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3-07-30 23:37:00
旅长以下 只要文上有章蹬下去的 基本都要玩完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3-07-30 23:38:00
对本文的质疑是 他的主旨(别滥情)正确但论据乱七八糟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3-07-30 23:38:00
只是副旅长最后若只要背行政责任 那么收押他有何意义?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7-30 23:39:00
找不到542与269的联结 收押何确实没有意义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3-07-30 23:40:00
防串证 及指示灭证 因为他的职位及涉案情况都很高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7-30 23:40:00
但收押何的时间点是认为有阴谋 所以收押何还算合理何的论述其实是结果论了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3-07-30 23:41:00
所以现在另一个攻防点在能否预见洪的身体状况优劣
作者: bloodrose23 (两点关系)   2013-07-30 23:42:00
若明知洪的身体状况不行还要蹬这章 那就死到彻底了
作者: moke (一起走到未来 :D)   2013-07-30 23:54:00
没要押谁 只要合理真相 不过也许我们的标准不同吧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3-07-30 23:58:00
什么真相?现在不就明摆着连逃检给的真相都不信吗?我觉得到不如先把你要的真相写出来.然后找个单位背书较快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3-07-31 02:50:00
那桃检说的算不算真相呢(呵欠)
作者: olaqe (永远不是我就能实现)   2013-07-31 07:38:00
我觉得唐才是恶心的正义
作者: yngmei (再向上踏一阶)   2013-07-31 12:53:00
受害者的家属也不能乱咬人吧!!得狂犬病的狗难道就想咬人吗
楼主: ubs2000110 (动静皆宜)   2013-07-31 13:06:00
某g..那些消费别人伤痛的人才是真的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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