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现在讨论的时候,赶快讲一下民主制度里一个关键的概念:权力的分散和制衡。
民主很大部分是关于权力的操作制度,许多制度的设计,目的都是在使拥有权力者
,无论是国王、执政官、政府各单位部门,在实施权力的过程里受到节制与监视。这
是民主根深蒂固的核心信仰:权力是相当危险、而且很容易造成腐化的东西。那句“
绝对权力使人绝对腐化”的格言谁都能耳熟能详,民主制度相信权力的分散和制衡,
被相信是保障所谓“基本人权”的核心要素。
但是在台湾的政治转型里,透过所谓的“直接民主”的口号,产生了一个对于民主
相当严重的误解:这种主张将民主理解为:人民应该从国家手上夺取回权力亲自加以
执行,这样才算是民主。这种思维其实可以说是相当有历史的,我们甚至可以追溯到
孙文那句“民主就是让人民来作皇帝”的那种所谓“当家作主”的想像。
但是实际上,这却是民主制度往往刻意加以避免的部分。因为如果人民来行使权力
,那就不可能有什么有效的分散、制衡的手段了,任何相对应的作法,都可以被理解
成打压人民的威权主义,而这正是台湾民主现在面对到的最大问题。
只要人民行使权力不存在有效、被接受的制衡手段,民主就不可能让人民拥有充分
的权力,人民没有凌驾在政府之上的司法、行政权,这是必须要先认清的一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