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自由民主的基本常识(三)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3-07-17 11:46:49
这系列文章一时没有写下去,感觉有点没有责任感;我想,找个机会继续写下去吧
。这系列文章不可能探讨太广泛太深入、关于民主的每一个面向,但是我希望我能够
激起一点讨论,或者至少让大家稍微多想一下。
前一篇文章谈到民主的多数决问题,这一篇文章我们稍微看一下,关于所谓全员同
意的共识决问题。“共识决”在台湾往往被拿出来当成抗争的正当性来源,特别是少
数甚至极少数要坚持自己意见的时候。近日来最常见的例子就是文林苑都更案与大埔
事件,这些反对派论点往往都奠基在两个概念的扩大解释:一个是所谓的“共识”、
一个是所谓的“人权”,但是在我看来,这些解释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误解。
“共识”要形成,必须建筑在所有参与者理性讨论的互相说服的基础上;“理性讨
论”建筑在逻辑的推演和事实证据的检视,不是呼喊口号或者诉诸意识型态。同时,
意欲说服别人的人也要有自己愿意被别人说服的心理准备,否则就是单方面的灌输、
说教,而不是所谓的“沟通”。
接下来要谈一个很极端的情况:如果有人无法被说服的时候,“共识”如何形成?
这时我们面对一个很基本的问题,就是我们不可能强迫一个人信仰特定思想、一如我
们自己不愿意被别人这样强迫。然而,我们仍旧需要一个“共识”。
对此我最喜欢举的例子,是老电影《十二怒汉》里八号陪审员的表现。在陪审员讨
论的一开始,12位陪审员只有他投票“无罪”,但是他没有办法说服其他的陪审员,
事实上他有的只是一些怀疑而没有足够合理的证据。在11:1的情况下,他如何建立一
个“共识”?这是他的说词:
我要提出一项建议,我们何不再投一次票。我要你们十一个人以书面的
方式来做秘密投票,我弃权,如果你们全都认为他“有罪”,我会赞同
你们。我们可以立刻向法官提出有罪的判决。但只要有人做出“无罪”
的判决,我们就得待在这里把事情弄清楚,如果你们愿意,我准备好了
。(http://shiernuhan.h.baike.com/article-405857.html)
这或许不是唯一的作法,但是这显示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所谓的讨论、沟通、议
价,必须建立在自己的一些让步与承诺上,而不是一味地要求因为自己的“基本权利
”与自由而坚持对方必须做出退让。这一点与台湾很多反对者的立场是截然不同的。
作者: qe70r178rl   2013-07-17 11:53:00
最近才看了十二怒汉..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3-07-17 11:54:00
台湾人最不会的就是妥协啊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3-07-17 12:03:00
台湾人不是不会妥协,是不会吃亏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3-07-17 13:00:00
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
作者: LionRafale (文包)   2013-07-17 13:53:00
沟通就是你应该要听我的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3-07-17 13:55:00
妥协不就是双方吃点亏各退一步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3-07-17 14:51:00
台湾人的妥协是你听我的的来做,这样才算懂怎么做生意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7-17 14:51:00
何解共生
作者: askemm   2013-07-17 19:54:00
我和你解、我共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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