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文林苑协商结果 王家批:假协商真胁迫

楼主: DongRaeGu (东拉菇)   2013-06-29 01:00:37
都更哥又开始错乱了...
都市更新本身就是一种极度带有社会主义色彩的制度,
传统右派主义所论者,着重个人主义、言论自由、资本主义、市场竞争、财产权至上,
传统左派主义所论者,着重群体主义、法治精神、社会福利、国营事业、照顾弱势、
个人财产权遇公益时须有所退让。
都更条例本身就是带有极度社会主义色彩的制度,它帮助手上有老屋但不够钱的市民,
透过建商、政府的介入,来让屋主能够住进消防安全、品质都较佳的新屋中,
对整体社会的治安、环保也有帮助,当然,富有公益色彩的都更法规,
自然必须要有多数决的机制,适度限缩部分屋主的所有权,
强制参与都更程序,才能使整体的利益获得实现。
JohnMash左右不分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今天连都更都能扯是右派政府所为,
我真的很怀疑你真的了解传统所谓左派与右派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吗?
还是说KMT政府支持的就是右派作为,DPP在闹的就是左派主张?
再者,都更哥很爱扯的的是大法官释字709号宣告都更条例违宪,
事实上这是大错特错,包括媒体在内也都是大错特错,
就连维基百科关于文林苑的条目也是极度偏颇,只挑有利于王家的部分论述,
几无参考价值。
回到释宪文,709号解释宣告违宪的,只是主管机关核准都市更新事业概要之程序规定,
并没有设置适当的组织审议都市更新事业概要,且没确保利害关系人知悉相关资讯,
跟陈述意见机会等等,这些与宪法要求之正当法律程序不符而已,
真正能够拆王家的关键,是都更条例22条之一的多数决,
而这条规定,大法官明白揭橥是合宪的,内容如下:
"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及九十七年一月十六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
有关申请核定都市更新事业计画时应具备之同意比率之规定,与宪法上比例原则尚无牴触
,亦无违于宪法要求之正当行政程序。惟有关机关仍应考量实际实施情形、一般社会观念
与推动都市更新需要等因素,随时检讨修正之。"
也就是说,709号解释出来,等于彻底断了王家的最后生机,
大法官讲得非常清楚,多数决完全符合宪法比例原则,亦符合正当法律程序,
只是说细节上面,应该考量实际情形跟社会观念的变化等等因素可以随时修正检讨。
大法官讲得再明白不过,偏偏某些无知的人还是在那边跳针跳不停,
花果山尤甚,不过我也懒得去那边说那么多,毕竟真的懂都更且看得懂的人不多,
愿意理性讨论者更少,多数吱吱只是因为文林苑是发生在台北市就反到底,
为反而反罢了,如果今天文林苑是发生在高雄,我看吱吱又是一面倒攻击王家了。
最后,我要跟迁都哥JohnMash说,不要再整天错乱左右不分鬼扯一通,
都更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最大的体现,左到不能再左了...
真正的右派资本主义社会,你没钱、没本事整合住户并找建商进来重建,
你的家就等著变贫民窟,渐渐的社区内的有钱人搬走,房屋出租,房客也不太过滤,
破窗理论有听过吧?当只要有任一所有权人租给有问题的人之后,
接着就是犯罪者、社会边缘人住进来,贩毒、娼嫖也进来了,
而过去政府为了该都市区域所进行的公共建设的投资,也沦为浪费,
必须要再付出更多的劳力时间金钱在新的郊区建设更多的交通建设、公园、学校,
这就是迁都哥你要的吗?无知也请拜托有个限度。
最后再补充一点,从我国宪法及土地法立法精神观之,
国民对于土地的所有权,仅是附属于国家所有权下的下位权利,
亦即我国宪法明白阐示中华民国就是一个社会主义精神的民主国家,
都更条例,合情合理,再正当不过,亦是世界主流的都市计划作法。
我个人非常讨厌郝龙斌,但是文林苑案郝并没有做错,
他是错在拆之前并没有做好政策宣导、形象沟通与媒体公关,
拆了之后还在畏首畏尾踌躇不前,为了一户钉子户将同意户与预售屋买受人视为无物,
这才是郝龙斌最烂的地方。
希望迁都哥可以多充实一点这方面的知识以及基本的社会科学基础,
不然每每讨论问题无法切重核心事小,造谣并传递不实讯息可就严重了,
最后,迁都绝非万灵丹,不过,迁都到JohnMash家,应该一切问题就都迎刃而解。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3-06-29 01:03:00
两亿跟一楼店面,老家跟违宪都没关系,通通给你铲掉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3-06-29 01:08:00
支援: #1HUj8Zxh (其实是自肥XD)
楼主: DongRaeGu (东拉菇)   2013-06-29 01:09:00
2F您的好文我已拜读多次了 ^^
作者: sinechen (今夜不是上弦月)   2013-06-29 01:31:00
维基上近代中国史跟台湾相关条目都马不能看,尤其是跟台湾有关的,记得上次看到一个跟树蛙有关的都被偷渡政治= =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认证通过)   2013-06-29 01:37:00
谁都能改的东西 又没经过专业审核 不知道为什么老是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认证通过)   2013-06-29 01:38:00
有人引来当作圣经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湾人要告我!!!)   2013-06-29 01:53:00
不过 wiki本来就是一个想发挥共笔的概念做出来的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3-06-29 01:55:00
我倒是觉得还好(可能我看过的条目还没那么多?!)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3-06-29 01:56:00
我那篇文章也是有引用一部份wiki的资料的说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认证通过)   2013-06-29 02:25:00
我没有说"不好" 但是老是引来想打人脸 作为"铁证如山"就真的很莫名其妙了 大英百科全书都还会编错咧
作者: DragonQuest (尚未认证通过)   2013-06-29 02:26:00
尤其在台湾 政治疯子一堆 一些条目早就改的乱七八糟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湾人要告我!!!)   2013-06-29 03:44:00
谬论那个条目倒是很值得参考 某营的铁証几乎都如此呈现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3-06-29 04:31:00
大推好文...不知道这篇PO文放到花果山去会怎样
作者: Kobe5210 (旅程)   2013-06-29 09:10:00
这篇说得真好...
作者: Musasi (以无所得故)   2013-06-29 09:14:00
本文已超出吱吱脑袋能理解的范围了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3-06-29 15:53:00
好文给推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6-29 16:11:00
你没提到一点:王家的房屋是有占用邻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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