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新版草案 雇派遣拟取消上限

楼主: bg00004 (绝缘体)   2013-06-13 20:09:00
新版草案 雇派遣拟取消上限
劳委会派遣立法最新版本出炉,立法除改采订定“派遣劳工保护法”专法,并采“先宽后
紧”原则,亦即取消企业雇用派遣比率限制,但大幅加重要派公司责任,派遣劳工必须符
合“均等对待”原则,包括派遣员工若属相同工作,必须与正职员工薪资相同;若派遣工
工时或休假权益遭损,要派单位也要与派遣公司负连带责任。
新版法令规定从事派遣业务要取得主管机关同意,若有违法情事,将废止派遣业务许可。
取消派遣比率 3案并陈
由于取消雇用派遣比率,可能引发劳团严重反弹,劳委会也不排除采三案并陈,争取各界
意见后再定,三案分别是甲案取消比率限制;乙案维持旧版比率限制;丙案则是将外劳、
定期契约及派遣工等非典型劳工全数纳入计算,不得超过一定比率。
劳委会二年前派遣保障拟采在劳基法中增设专章,且对企业雇用派遣劳工比率定有上限,
明订企业雇用派遣比率不得超过3%,但经劳资会议同意最多不得超过5%,经工会同意最多
不得超过20%。但劳委会主委潘世伟认为,订定雇用上限,反而可能造成企业认为一定要
用到上限,派遣滥用更严重,因此倾向取消雇用比率上限,但从后端管理加重要派公司用
人成本,减少派遣。
新版对于禁止派遣仍采“负面表列”,明定医事人员、保全人员、航空安全人员、船员、
大众运输行车及驾驶人员及采矿人员等六大类人员,或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工作者
,不得使用派遣劳工。
劳委会强调,过去经常发生派遣员工的权益受损时,派遣公司与要派公司互踢皮球,因此
立法时除旧版的性骚扰、职灾要负连带责任外,将再加重用人单位责任,如果劳工有超时
工作、休假权益受损,甚至育婴留职停薪遭拒等情事,要派公司都属“共同雇主”,未善
尽保护责任者,都要受罚。
新版本替政府机关解套?
【记者陈素玲、杨美玲/台北报导】
劳委会新版“派遣劳工保护法草案”出炉,劳委会强调,希望给企业用人弹性,同时也加
重用人单位成本,希望透过“前宽后严”,达到“以价制量”。而政府机关被视为是派遣
劳工“大户”,新版本也替政府机关解套,明定公务机关使用派遣比率,不受法令限制。
1111人力银行公关总监李大华表示,新法将使企业在运用派遣劳工上更为精准,初估短期
内仅会对一、二成未符合劳基法的派遣公司有所影响。
劳委会表示,虽然新版“派遣劳工保护法草案”,可能取消比率上限限制,让企业前端用
人时,取得较大用人弹性,但后端进用派遣劳工后,则订定更严格权益保障;至于公务机
关派遣劳动权益有专属法令规范,标准较一般派遣更严格,未来行政总处也会另订法令规
范管理政府部门派遣总额管制。
全文网址: 新版草案 雇派遣拟取消上限 | 职场观测 | 生活消费 | 联合新闻网
http://udn.com/NEWS/LIFE/LIF6/7960838.shtml#ixzz2W62UfN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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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是有多严呢....?
取消了派遣上限...
难道没看到日本的派遣所遗留下来的后遗症和社会问题吗?
人力派遣
人力派遣为一种劳动雇用方式,此类劳工名义上是属于人力派遣公司,有人力需求的企业
则与派遣公司签约,从中选用自己要的人才到自己公司上班,等工作结束或是没有需求时
再把劳工送还派遣公司,派遣公司会再视职缺将劳工派往其他公司,薪水则以时薪计算,
但也有以约聘契约的金额计算。等于一种比较有组织化管理的临时工。
部分人力派遣对于需求企业而言,因为省下了提拨退休金、保险等费用,可降低成本,部
份淡旺季人力需求差距较大的行业则借此避免人力不足或浪费。
人力派遣也被许多劳工戏称为奴隶派遣,是某些企业与人力仲介利益挂勾所产生的经济癌
细胞。
日本问题点
在泡沫经济崩溃前,日本的企业大多采用年功序列制和终身雇用制。在泡沫经济崩溃后出
现大量派遣公司和派遣式雇用,使人力派遣一名词于21世纪初期广为人知。
2003年,小泉政府通过派遣法扩及制造业的提案,是年功序列制大范围消失的转捩点,此后派遣人力的
节省成本效果成为业界主流而持续成长,至今有1/3日本劳工是派遣雇用;
社会上反对声浪和问题也逐渐浮现,在2008年金融海啸后的景气衰退使民怨达到高峰,
年越派遣村的活动更导致自民党的下台,但是低成本派遣劳工的缺乏保障和M型社会问题,与年功序列制
的僵化与缺乏国际竞争力问题,
从此成为了日本朝野和经济政策拉扯的两难争议。
由于人力派遣本质上是一种临时工,大量运用时会挤压正职员工的机会,
而由于派遣公司间的竞争激化往往由砍低劳工薪水来吸引企业客户,
连带产生劳工薪资恶化和不安定雇用的两大问题白热化;
日本企业普遍认为面对新兴市场的崛起,如果不压低人力成本就无法竞争只能选择产业
外移,所以政策层面只要有反派遣的政治声音出现,往往会遭到大型财
团的反制而失败,
就政府层面来说就算一周只有一点点工时的派遣劳工也不会算在失业率
中,等于间接有美化失业率的效果,
因此在政商相互得利的情况下导致派遣业的快速发展

对于劳工而言,由于没有稳定长久的工作保障,当无工作机会时则无收入,通常无法比照
正职员工所享有相等的福利及提拨退休金、保险等保障。部份不遵守劳动法规的人力派遣
公司会打出各种名目的收费甚至克扣工资以剥削劳工。
2009年金融海啸后的日本厚生劳动省统计派遣工人数已经突破500万人,每年成长率速度
接近25%-30%,非常惊人,2007年的统计人力派遣公司共有41,966家,派遣劳工平均每日
薪资10,571日圆。
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A%BA%E5%8A%9B%E6%B4%BE%E9%81%A3
现在到底是在想些什么呢??
还是只是想要美化数字而没有想到后面可能衍伸的问题?
政府应该是有研究才是啊..怎么会提出这个取消上限这个东西来?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枪...)   2013-06-13 20:11:00
说得对....
作者: fashilu (彼方)   2013-06-13 20:18:00
欢迎来到鬼岛~
楼主: bg00004 (绝缘体)   2013-06-13 20:19:00
你去看劳委会主委的逻辑!那才真的是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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