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号召百万乡民 PTT抗议封网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3-06-03 19:52:15
“你真的确定法院要封锁的网站,就是正当应该被封锁的网站吗?”
VS.
“你真的确定法院要关的人,就是正当应该被关的罪犯吗?”
“你真的确定法院要判的罚金,就是正当应该被判的罚金吗?”
我反驳这点就好
法院要关的人 要罚的罚金 基本上会有证据可以佐证
例如犯罪事实 犯案证据.........等等 这些都可公开 可受社会公评
但是你把国外侵权网站封了
“犯罪事实”在网站上头 结果被封锁了我还要翻墙才看得到勒...这样有证据公开吗?
最后 我肯定这回的政策转弯 政府这回还算没有一错再错
这个案件的缺失 版上前几天也有讨论过了
这种有违宪、行政滥权之虞的法案本来就不该实行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3-06-03 19:54:00
古籍研究社好像不错的说
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3-06-03 19:57:00
没有喔,这边法院的意思是,权利人要提起诉讼经过诉讼之后才能封网站,所以这是确定有侵权事实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3-06-03 20:00:00
老人选1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3-06-03 20:02:00
演剧社好像也不错呢......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3-06-03 20:04:00
我看到之后方向改为"国外的司法机关认定侵权"再封锁ISP
作者: sunnysilver (米希阿斯‧萨尔奈)   2013-06-03 20:05:00
不对 (法院)要判的时候一定会有证据纪录啊
作者: Crocodylus (奋起狐)   2013-06-03 20:05:00
其实该过该讨论的法案多著 跑来搞这个自己拿石头砸脚
楼主: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3-06-03 20:07:00
之前是行政认定 现在改为司法(网站所属国)认定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运)   2013-06-03 20:10:00
小弟选4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3-06-03 21:00:00
法院要判是法官随便看一看就判了吗?? 是不会有证据吗?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3-06-03 21:01:00
讲个难听点 你什么时候有去看过法官判智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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