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
加重处罚根本只有吓阻
可是爱喝酒的 还是会去喝 买醉
这跟两件事情一样
1死刑
无法事前降低犯罪率 根本没啥关系
2.毒物事件
食品有毒的还是给你放 抓到了 就学台南市长赖清德
烧一烧洗白
不过重点是 为什么平常不去取缔 只会事后宣誓 船过水无痕?
======================
结论就是
刑罚加重 一定成效不彰
可能方法 加重警方勤务 预防性羁押 不定点不定时取缔
另外
喝酒的叫警车 或者 救护车专案送回家 当小黄
这样就有效
================
但是若把喝酒行为定罪化
跟打砲作爱一样 学通奸罪
不过爱打砲的还是会去通奸
所以酒驾肇事罪责 一样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