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政黑板友一些看法:
=====新闻内文
智慧财产局拟推动打击网络侵权新措施,引发网友反弹,智财局副局长李镁今天表示,文
创产业攸关国内经济,国家应保护创作人的智慧财产权,目前规划的方向,只封锁“重大
明显”侵害著作权的网站,也就是网站内容必须百分之百侵权。至于PPS、土豆网等,部
分影片合法,就不在重大明显侵权之列。
是服务器位于境外、一看即知全部内容都是盗版的网站
,且一定要经过权利人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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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新闻内文所言 封锁侵权网站必需要经过权利人举证看来 这是属于刑民事上的侵害智慧
财产权为法源依据
我的问题是:不是智财局主动或被动就智慧财产权法的执法行为 而是 智财局是要如何判断
台湾方面有大量访问该网站的根据 足以造成权利人明显被危害呢?
那不就是要查IP流向和流量了? 这不是侵犯到人民有秘密通讯的自由了吗?
还有 有法院判例的 非属版权物的A片 只有散布妨害风化 并没有下载拥有的问题下
以类伊莉论坛来说 充其量只有一半是所谓的板权物 是达不到智财局所说的网站内容100%
都是侵权的 请大家安心服用?!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