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判林益世没贪污 首例3法官自请评鉴

楼主: ufo15526368   2013-05-08 15:29:29
判林益世没贪污 举国骂翻 首例3法官自请评鉴
来源 苹果日报头板
【综合报导】全国瞩目的行政院前祕书长林益世收钱乔事案,台北地院合议庭3名法官吴
秋宏、纪凯峰、林孟皇认定林益世没贪污,上周二轻判7年4月,各界譁然,3人被骂翻,
为了自清,陪席法官林孟皇昨主动声请移送司法院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判决是否违法,
合议庭审判长吴秋宏、受命法官纪凯峰随后也加入声请。3人是法官评鉴制度上路近1年来
,法官自请评鉴首例。
法官评鉴委员会有11名委员,其中3人是法官,其余8人包括检察官、律师与社会公正人士
。委员会去年成立至今,曾对新北地院法官李昭融开庭态度恶劣与台北地院法官吕政烨结
案草率等5案决议,李、吕移送监察院弹劾。
若有过失最重免职
依《法官法》规定,评鉴委员会若认为林案3法官没有过失,将决议3人请求评鉴不成立,
若认为有过失,将依过失情节轻重,作出移送所属法院、司法院或监院决定,处分最轻是
口头劝诫,最重免职。
吴秋宏等3名法官,上周认定林益世收6300万元帮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乔炉下渣合约时
,因施压对象是民间的中钢、中联公司,因此不构成贪污重罪,改用公务员诈欺得利罪轻
判,判决一出,媒体、名嘴、网友群起挞伐。
作家冯光远还在脸书发起“台北地院,我呸”活动(http://goo.gl/MfsuX),吸引逾100
万人次上网浏览,近10万人按赞。
据了解,陪席法官林孟皇原有意开记者会回应批评,但他与审判长吴秋宏讨论后觉得不妥
,才决定自请评鉴,其他法官曾劝阻,但林未接受。林昨早公布书面请求书及答辩书,并
寄给媒体,下午吴秋宏和纪凯峰跟进,各自提出个案评鉴请求书。
3人援引《法官法》第30条第2项“法官严重违反办案程序规定或职务规定”、“违反法官
伦理规范”,以及同法35条第4项“法官认有澄清必要时,得陈请所属机关请求个案评鉴
”规定,要求北院将3人移送法官评鉴委员会评鉴。
吴秋宏与林孟皇提出4点评鉴理由,包括一,媒体质疑合议庭故意让受命法官自行裁定,
让林益世5千万元交保,疑似有政治力介入;二,合议庭公然恐吓证人陈启祥,违反《刑
事诉讼法》基本精神;三,舆论屡有“法院是国民党开的”、“合议庭法官是政治打手”
等批评;四,外界传出吴秋宏、林孟皇审完林益世案后,即可升任高院法官或派任庭长,
暗指法官为求名位作出判决结果。
反批舆论如“猎巫”
3人以判决不符国民法律感情,引起国人高度非议,对司法公信力产生质疑,为消除外界
误解,以免名誉受损并维护人民对司法的信赖,因此提出评鉴请求。
林孟皇昨强调:“我捍卫的是整个判决,外界很多人骂合议庭,与其唉声叹气,不如做点
事,我勇于站出来。”他提出7500多字7大张答辩书,重砲回击批评,表示“各界若认为
我们判决结果不当,可上诉透过审级救济导正法律见解,怎可如中世纪黑暗时代的‘猎巫
’行动,已近乎歇斯底里、成见及罗织罪名方式,任意指控合议庭3法官。”
法界预料不会受理
林孟皇指出,《贪污治罪条例》沿袭1938年的旧法,属旧思维非当代法治思维,适用时才
会有争议。他还强调,审判过程绝无违法,过去他承办过许多瞩目案件,都坚守“宪法守
护者”职责,无分蓝绿、意识型态。吴秋宏、纪凯峰不提供答辩理由。
法官评鉴委员会召集委员范光群昨说:“还没看到请求评鉴的具体理由,无法评论是否受
理,该会独立行使职权且采合议制,不可能帮任何人或判决背书。”一名不具名委员说:
“很可能驳回不受理,毕竟法官判决的法律见解受质疑,应由上级审法院检验。”起诉林
案的特侦组及林益世律师,昨均不评论。
律师范清铭说:“声请评鉴宣示作用大于实质意义!”昨法官内部网站法官论坛涌进不少
评论,有法官质疑“明知不构成评鉴事由,却大动作自请送评鉴,究竟用意为何?”“是
要评鉴委员会为合议庭的判决背书吗?”
昨《苹果》民调显示,高达7成2民众不支持法官自请评鉴,仅1成5民众支持。网友普遍认
为法官自请评鉴是做戏,网友nightwing说;“司法系统内的评鉴,别贻笑大方了。”但
网友篮球大帝认为,法官这样做算有诚意,应该肯定。
3法官自请评鉴理由
1.媒体质疑3法官为让林益世获自由,故意非法由受命法官纪凯峰1人作出裁定,而非由合
议庭3法官共同裁定,这种异常交保方式,高度怀疑3人背后有政治力介入
2.媒体报导3法官为替林益世营造有利脱罪条件和社会气氛,公然恐吓证人陈启祥,违反
《刑事诉讼法》基本精神
3.判决后,舆论屡有“法院是国民党开的”、“政治力介入司法”、“合议庭法官是政治
打手”与“用意识型态办案”等批评
4.外界传出,本案审判长吴秋宏、陪席法官林孟皇审完林益世案后,即可升任高院法官或
派任庭长,暗示法官为求名位、曲解逢迎审判,虽经台北地院反驳,三立电视台仍播出,
以致网络有人肆意散布此传闻
注:受命法官纪凯峰的声请理由仅前两项
资料来源:3法官请求书
(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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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死也要被骂 自请评鉴也要被骂
有点 暴动喔
辛苦了 法官~
我觉得法官应该到八卦板训练一下
强化被嘘技能
不然一下就要对外解释 有够辛苦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3-05-08 15:31:00
评鉴有用吗?(酸) 又不是"人民"或"人民代表"来评鉴今天马政府敢不敢把法官丢上FB给人民检验?敢不敢啦,一句话
作者: yeh67 (双双金鹧鸪)   2013-05-08 15:32:00
许水德:法院是国民党开的。 马狗奴才 有侍无恐 恶奴欺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5-08 15:32:00
颜色问题啊 看看判绿的无罪需不需要这么搞缸
作者: yeh67 (双双金鹧鸪)   2013-05-08 15:33:00
马英九胡作非为 离心离德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3-05-08 15:35:00
我怎么觉得现在一堆ID都像是同一个人在发言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3-05-08 15:36:00
就只差有些喜欢讲外省有些喜欢讲军公教还有专门反指标
作者: yeh67 (双双金鹧鸪)   2013-05-08 15:43:00
楼上说你自己
作者: zxcvbbb ( )   2013-05-08 15:45:00
就说有党证就好了阿 何必在演
作者: zxcvbbb ( )   2013-05-08 15:46:00
法院是国民党开 判014没贪污 功在党国 怎么会有事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5-08 16:08:00
话说判高志鹏无罪的一审二审是谁?尤其是判无罪的二审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5-08 16:09:00
为什么人民的"法律感情"对高志鹏没有意见?到底谁才是人民?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3-05-08 16:10:00
真惨,骂人又删文的算....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5-08 16:33:00
老实说这种自请评鉴真的没有什么用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5-08 17:25:00
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5-08 17:27:00
基本上这跟上回恐龙法官蛮像的 强制性交罪不成立又不代表无罪... 法条的成立条件就是那么严格 怪法官咧...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5-08 17:38:00
法官:干!为啥我不是审高志鹏!?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5-08 17:40:00
赵建民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3-05-08 22:15:00
干 原来收钱没办事 才叫贪污阿 法官不判高志鹏是错的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5-08 22:22:00
对啊~当时很安静哩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5-08 22:23:00
014开启这见解有疑问之处 真是多亏他了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3-05-09 07:54:00
有没有什么外围团体 比如说妈妈监督法官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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