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8-26 18:10:382011.8.29 第一次增修版,共94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日(2011.8.30)最新进度:检察官对房东之不起诉书
各位看倌,先别急着以为江先生脱罪了
请仔细看内文
重点我已经划好线了
http://images.plurk.com/914452589bc8319ef1d2503753b01435.jpg
http://images.plurk.com/bde826f6051fdd7a6d0e0db01779e5c8.jpg
没人说我公开不起诉书会有啥法律责任吧
顶多是道德瑕疵而已( ′-`)y-~
明天我会将全文94页的补充证据书定稿
没意外的话后天就会送达在台北地检署
加油,小芬...
啊,不对!应该称江嫌才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终于在今天弄完全文62页的补充证据书
在此感谢诸多板友,和小芬本人大力帮助
感谢板友的地方是,提供了不少相关资料
感谢小芬的地方是,配合本人需求,在各处发光发热
第四次开庭,如果没有意外
我想亲眼目睹以前宋七力是如何分身
麻烦请小芬练习一下,别让我失望,加油( ′-`)y-~
忘了补一句“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接下来请江先生举证你2007年到2011年8月这段时间
都“不知道”、“不清楚”、“忘记了”,和“怎么认定是我”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1-08-26 18:12:00何时开庭啊? 好想见识一下喔...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8-26 18:14:00快的话搞不好就下个月或10月吧( ′-`)y-~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1-08-26 18:15:00可以share吗?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8-26 18:16:00可以面交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1-08-26 18:21:00请务必通知大家啊... XD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1-08-26 18:22:00开庭日期公开一下,我常会经过博爱路,有空一定去瞻仰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8-26 18:22:00热潮过了,现在关注的人不多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8-26 18:23:00不过还是很欢迎各位有兴趣的莅临指导XD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1-08-26 18:24:00小芬网聚啦大家都很nice的。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1-08-26 18:25:00可以实况录影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1-08-26 18:30:00法庭上不能摄影吧...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1-08-26 18:31:00出来以后
作者: Theme (这个我 ) 2011-08-26 18:35:00
侦查庭及刑事庭皆禁止摄影
作者: Theme (这个我 ) 2011-08-26 18:36:00
但事先经审判长允许的话 可以在法庭上录音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1-08-26 18:36:00在入口处
作者:
ggfree (听风的声音)
2011-08-26 18:41:00可以在入口处录影伟人小芬的影片吗? 我想向他膜拜啊
作者:
jokem (红包)
2011-08-26 18:41:00好棒 我想看
作者: Theme (这个我 ) 2011-08-26 18:44:00
法院是"是非之地" 没事的话尽量少去凑热闹上次在高院门口 有律师被打台湾在蓝色执政之下,愈来愈无法无天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1-08-26 18:47:00还有人在法院门口被摘掉假发呢.... 撕发啊!!!!!
作者:
GordonBrown (æ±èŽžæ°‘國第一任總書記)
2011-08-26 18:47:00小芬真的是耍太极剑的江先生吗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1-08-26 18:48:00素低
作者: Theme (这个我 ) 2011-08-26 18:48:00
有没有监察院和法院分不清楚的八卦???
作者: Theme (这个我 ) 2011-08-26 18:49:00
邱毅是在监察院门口被摘掉假发吧?
幸好是蓝色执政只有律师被打。绿色执政一般人也要被打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1-08-26 18:50:00原来是监察院啊... 感谢提醒喔
作者: Theme (这个我 ) 2011-08-26 18:52:00
为什么马英九执政,台湾治安变那么烂呀?
作者:
GordonBrown (æ±èŽžæ°‘國第一任總書記)
2011-08-26 18:53:00是喔 那他好像蛮清秀的 有人还有那个网页吗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8-26 21:14:00我又还没印出来...= =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1-08-26 23:48:00有兴趣的可以在侦查庭外等 法警会叫出当事人姓名并且会核对身分后带入庭内 这时候大家就可以目睹XD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1-08-26 23:49:00看来政黑的北区版聚可能会在北检举办XDDD
作者: rosgbz (科吱科吱) 2011-08-27 16:06:00
当初做图片还贴连结的"鸣"人功不可没啊....
知味房!知味房!知味房!知味房!知味房!知味房!知味房!知味
要旁听的报名: 楼主站内信给我庭期~~~~~~~~
作者:
jokem (红包)
2011-08-27 22:09:00总不成去法庭旁听还被枪打死吧
LangService 这里有一堆小X超级活跃 请移驾观赏^^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8-28 15:12:00我知道啊,他有出现在我补充证据书里面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8-28 15:13:00早就注意到很久了,我只是没说话而已( ′-`)y-~
作者: IB1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1-08-29 02:01:00
楼主都不怕芬芬有枪了,旁听的还怕什么=.= 有种一点好吗我家也有西瓜刀啊,怎么都没人怕我
作者: IB1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1-08-29 02:25:00
不知道楼主能不能分享一下补充证据书 之类的给大家看一下啊
作者: IB1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1-08-29 02:26:00
不知道会不会跟法律牴触啦,不行分享的话,也没关系
作者: rosgbz (科吱科吱) 2011-08-29 14:17:00
[狂贺] "鸣"人出现啦!!!!!!!!!!!!!!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1-08-29 19:09:00请他 到法院去开晃姜汁
感谢楼上s大分享 ..... SF这下只有"惨"字可以形容了
#1EJv_jf9 (LangService) [ptt.cc] [申请] 多重分身查询搬板凳看戏 XD
可以分享是没关系的 刑诉上侦察不公开原则旨在限制司法机关 如果连原被告都限制 那要怎么找人帮忙打官司
不过基于某人id繁多 会不会借此想得窥一二就不知了
至于起诉书喔 就如原po所说目前还在侦查庭阶段 所以
还没有起诉书 就算江先生真被起诉 目前普通人是没有管道
只是这件事原本认错道歉看怎么赔偿可以乔的 弄到这步田地
唉 要是某人现在有案在缓刑期间 搞这一下 人生就有得玩囉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8-30 13:14:00楼上何必为了个更生人叹气呢?俗话说“个人造业个人担”
作者: IB1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1-08-30 13:31:00
===马的我真的会气死,之前江某高中耍剑的影片我不知丢哪了=超帅的喔,我不骗你们XDDD 不知道有没有其它版友有备份
作者: jasonmasaru (MASARU) 2011-08-30 14:22:00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8-30 14:48:00真是个奇人( ′-`)y-~
作者: IB1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1-08-31 01:06:00
哈哈哈 真的就是amimi0629推的那个 那个真的就是江
作者: IB1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1-08-31 01:07:00
感谢 我再把他抓下来备份xdddd之前江剑峰的学弟blog(己关), 就是有图片跟影片那影片就是这个,所以我确定那个影片就是江某xdddddd
作者: IB1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1-08-31 01:09:00
我说错了,不是耍剑,是耍拳才对XDDD
作者: rosgbz (科吱科吱) 2011-08-31 19:03:00
美姿美仪XDDDDDDDDD
惨了 这对原PO来说相当不利呀 就算某人被检察官起诉
因为某人一直协助调查 深怕证据不够 最近还拼命发文主动提供证据供人举发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9-01 08:20:00就算是从轻量刑也是加重诽谤罪,没差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1-09-01 13:46:00人家不是都说练武的孩子不会变坏吗? 哭哭~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1-09-01 16:31:00贤地呀~~~~~
如果江桑需要 我可以在他去侦察庭时 举政治迫害的牌子
作者: rosgbz (科吱科吱) 2011-09-01 18:37:00
白色恐怖 蓝恶魔恐吓迫害本土艺人女F4 XDDDDDDDDDDDD
作者: rosgbz (科吱科吱) 2011-09-01 18:44:00
恐吓要在本土饮料厂的产品下毒的 一定是支那走狗
作者: rosgbz (科吱科吱) 2011-09-01 18:45:00
支那第五纵队 要制造台湾社会动荡 破坏本土意识
作者:
Fengyeh (会社)
2011-09-02 07:32:00江贤弟早安,(挥挥) \~/ -.-
作者: rosgbz (科吱科吱) 2011-09-02 19:12:00
"鸣"人惨遭水桶击沉了 鸣呼哀哉 鸣鸣鸣鸣XD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28:00看了事件始末,SnowOfJune控诉YanLong在饱板狂用嘘文洗板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29:00闹板,而当时饱板板主和af912653都有亲眼目睹,却于检举申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31:00诉时都未配合作证,而美食小组长也故意放水,导致申诉至生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32:00活群组时爆发言语冲突,但为何会用加重诽谤来侦办?诽谤是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34:00事实认定,难道YanLong是否认先在饱板有洗板闹板行为而控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35:00告SnowOfJune说他说谎乃非事实而该当诽谤?请问af912653那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36:00YanLong被控诉在饱板先洗板闹板到底是否属实?SnowOfJune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37:00还因此指责过你没有道德勇气指证闹板行为,又是否属实呢?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38:00你说先道歉认错赔偿就没事,但当时SnowOfJune明明有道歉认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40:00错关于侮辱部分,而YanLong也并未提出赔偿,为何又未遵守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41:00约定不提告诉?如果YanLong确有洗板闹板行为而你确有看到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42:00难道这部分也硬要逼SnowOfJune道歉认错而谎称是他说谎的?
挖..跟小芬一样熟悉这件事耶....还是换跳版啦?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51:00当事人都提供看板了,查清楚来龙去脉很难吗?如果不搞清楚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4 23:54:00只听信片面之词如何能够厘清真相?不是告人就一定全部对的
对不起 你去跟法官说吧~~在这边讲这么多有什么用吗?
花钱消灾 不然 因为几句口舌之争去蹲苦窑是很可笑的
唉呦 还点名我咧 谁说我有义务要作证的 况且有谁要我出来
试问 那一个咖小 有向板主申请要求本人af912653出来作证就算是你今天去侦察庭 也要向检察官申请传调证人吧
你个被告却一直要求不相干之善意第三人作出不合程序正义之事 试问 我有需要搭理你任何话吗?
你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 看了看文字 尽也能说出一番论调?只听信片面之词如何能够厘清真相?不是告人就一定全部对
以子之茅 攻子之盾 楼上此话 再回送于你只看看板如何能够厘清真相?况且当事人当时还有删除推文之
本人在此谨以苏前院长告以谢长廷之语 送予江某人长廷兄,转移焦点,也不能改变涉案的事实 !
有道歉认错就没事?这啥鬼话 当事人可有接受该道歉吗?就以最近之大学生以不实言语诽谤利菁之事 大学生也有道歉
今天我非该案件之行为人与当事人 你的问句却在问我?未免有些可笑了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2:34:00请问怎样才算有诚意?我引述的是SnowOfJune所控诉于你的事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2:35:00情,并不是我凭空捏造的,这只是PTT的恩怨,你们就受不了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2:36:00那你们把本该侦查不公开的案件就公然拿出来讨论,这可是法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2:37:00律层级了。你们有名誉,别人就没有吗?如果你有证据证明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2:39:00SnowOfJnue就是某人,你还需要靠泄露侦察秘密来找人帮忙找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2:40:00证据吗?所有人在法庭都是无罪推定,你就这样泄露当事人的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2:41:00个资,先画靶再射箭,这算什么?到时不起诉或无罪怎么办?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2:43:00别人的个资都可以泄露了,现在只不过请教你们在PTT被人控
到时候就换你g大告他们囉~~~ 不过 你g大也快上法院了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2:45:00诉的是否属实,你们为何逃避不回答?这段你在法庭有隐匿吗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2:49:00假设af912653被人控诉有亲眼目睹却未主动出面据实以告以化解这一切冲突均为属实,你当然没有法律义务,但真的在道德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2:50:00勇气上都没有一点瑕疵吗?如果属实,为何你当时不比照现在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2:52:00的标准,要求YanLong向板友道歉认错?请问你们是何关系?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2:57:00你把别板恩怨带来这里,问你别板恩怨是否属实又在气什么?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3:08:00干脆你写个道歉范本让我照贴ok吗?不然我不知怎样才算诚意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3:26:00af912653说你不想淌混水,那不管哪一方你都不该出来说话不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3:27:00是吗?但大家看到的是你从头到尾就站在YanLong一方助拳,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3:28:00那你自己说话不就互相矛盾了?你说你学法律怎会犯此错误?
侦查不公开 我说到烂了 你自己去找刑诉法条来看他并不限制当事人喔
假设问题 本人一律不予回答 如果你有任何异议 欢迎至板务区提出检举 或是自行写诉状来举发我 欢迎 欢迎
喔 还有 你也可以把你认为涉及法律层级的侦查不公开的案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3:48:00没错,限制当事人如何有分寸的,是其他法律法条。
件讨论 而被我们损害的他人名誉一并提告 但是......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3:50:00现在是问你事实问题,你当天有无亲见YanLong遭SnowOfJune
科 笑话 注意你的语气 你有无任何资格以询问之态度问我?你是台湾还是中华民国之执法人员吗?就算是 程序也是问题
还有喔 今天你认为我有看到 那你需先行举证我知道此事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3:53:00是否重复不断嘘文是事实,但你认知不属于洗板闹板行为?怎样都可以讲啊!一直闪躲,很难不让人联想事有蹊跷不是吗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3:55:00把他板事务贴来本板,不就是要寻求大家的公道吗?那当然每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3:56:00个人都有权利针对事件疑点来质询厘清,否则只准你们享有讨论他板事务的特权,却没有相对的回答质询的义务,这样对吗
唉 我都说了 事实如何认定 证据咧 你所谓的事实就是在别板看到这些东西 然后你就能回溯到之前发生的事喔?
还是你就是SnowOfJune咧? ptt是中华民国调查局暗桩吗?
还要有相对的回答质询的义务 这什么呀 你快去找法条压我
联想咧 证据何在?我要是幻想 幻听就可以订人之罪 怎么办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4:02:00那你要我道歉什么?不道歉你就要告我对吧?你授权YanLong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4:03:00如此声明吗?那请把道歉范本寄给我,我照贴不误,可以吧?
.............................讲这么多 .原来是怕被告呀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4:08:00不然照先例,不管如何都有借口不接受道歉,那有何意义?倒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4:10:00不如你们自己写好道歉范本,我也不用落入别人被失约的风险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6 14:11:00最好附加若违约提告则须赔偿本人X万元,以昭公信。
你把别板恩怨带来这里,问你别板恩怨是否属实又在气什么?
试问g某人 你那只眼睛看到我把别板恩怨带进此板了一个公开的议题 我进来参与讨论 就变成我带他板恩怨进来
今天对江某人提告是yanlong板友 你可以针对此事对y板友
或是江某人提出个人看法 今天大家都看的很清楚 我攻击谁
当然 不管是在电脑中之ptt或现实社会中之法律事务
我看Y大还是告下去吧...我想看某S跟某G是不是同一只...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1-09-06 23:41:00还蛮想瞻仰一下的 哈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00:19:00别板恩怨那句话我是对YanLong说的,不是对af912653你。
楼上的道歉文挑衅意味浓厚..看起来是警察局见䁖..
Y大哪时候去警察局告发通知一下..我带板凳跟鸡排去看
作者:
dreamysky (官小职卑 权轻位贱)
2011-09-07 00:46:00文章代码(AID): #1EPaR9xm (HatePolitics) 道歉启事
如果某人在道歉启事上都想耍嘴皮的话 我想.我会给予您
充分的时间和机会 在侦察庭上向检察官好好阐述您的想法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01:14:00请你们写范本又不要,还要我怎么说?你敢说我没据实陈述吗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01:16:00不用在那里某人啦,我据实陈述,想毁谤我是耍嘴皮是吧?做人刚好就好,不要以为老天爷都没眼睛在看!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01:19:00不要说我都没给af912653机会,我哪字哪句不是实话的,快讲
哇~~~道歉的比原告还要凶...这年头被告还真跩...
既然g大诚心诚意的邀请了 Y大就从善如流的让他上法院
作者:
ask1234 (ask)
2011-09-07 01:46:00我还是搞不清楚gaudete为啥要道歉?
作者:
ask1234 (ask)
2011-09-07 01:50:00上法院很恐怖吗?上完法院可以学Y大来政黑板泄漏Y大的姓名吗?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01:52:00af912653说他学法的,我心生恐惧好害怕,所以就道歉了。
看g大的道歉文写成那样 是蛮害怕的~~~害怕上不了法院
SnowOfJune,gaudete,ask1234 这三个ID的关系是????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9-07 09:21:00同一人...吧?上次补了一大堆ID,多到比民法条文还多
这样三个ID自弹自唱也行ㄡ....小芬....I 服了 YOU
好吧 G先生 到时我会委请检察官释疑该如何写道歉启事你有任何道歉问题 也可以一并询问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1-09-07 15:35:00
告了吗?突然现在觉得感觉真好~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18:50:00也知道公布姓名可以告?显然明知故犯。
作者: rosgbz (科吱科吱) 2011-09-07 19:15:00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19:28:00af912653在08/26-19:00叫YanLong把补充证据书"顺便"带来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19:29:00看来,可见他们私交甚笃,还问ask1234为何那么相信YanLong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19:30:00看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19:31:00说江某为真,你要继续装到何时候?YanLong泄露的不为真吗?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19:33:00一再替他回护,你这样是帮他还是害他?你法律良知就这样?
那又如何呢?既然你会往前看推文 应该也有看到我用苏前院
长致谢长廷之语吧 长廷兄,转移焦点,也不能改变涉案事实就算我和Y某 情如兄弟 甚至如胶似漆 试问?
这和江某人诽谤Y某有何干?这和你诬蔑我之言语又有何干?因为我和他是好朋友 所以你就可以辱骂我们? 这什么道理?
又是笑话一则了 我和Y某人熟识 干那1234屁事呀
我和他熟 那1234和他熟吗? 他如何得知Y某所说确为事实呢?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20:45:00请问江某人诽谤Y某什么?我又诬蔑你什么?我又辱骂你们什
YANLONG之言语皆为正确无误呢? 那我不要自己说了 请Y某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20:46:00么?你们到现在还提不出明确的说法,泄露人个资倒挺干脆的
‘你们’到现在还提不出明确的说法,泄露人个资倒挺干脆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20:51:00你毁谤我耍嘴皮,你先道歉再说。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20:53:00请你先示范有诚意的道歉文怎么写吧!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7 20:57:00更正:YanLong泄露人个资倒挺干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1-09-07 21:18:00好久没来,先追一下进度XD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1-09-07 21:21:00
现在就是有人说错话道歉了但是没用所以又翻脸了吗?
作者: mmx200 (省小钱,花大钱) 2011-09-07 22:37:00
跳针无误
gaudete你继续獾吧,至于是不是江嫌,等江嫌入狱就知道了
希望江嫌入狱后你不会“刚好”就都不上来批踢踢了,哈哈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9-07 23:27:00如果推测无误,某人的状态应该是缓刑中
某人缓刑中...意思就是被判刑的话..缓刑会被撤销???
分身臭屎 中秋快到了 你多久没让老母开心了? 中秋月圆人团圆哩齁郎俩企关? 想想你老母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招不到学生教材卖不出去就算了 还要被抓进去掰屎洞想想你老母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中秋节耍耍大刀给亲朋好友看也不错阿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9-08 00:42:00Encounter911,应该是吧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1-09-08 11:52:00你没看最近某人一直弄分身出来洗地呀?要不是缓刑会被执行这种小罪他是在怕啥小?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1-09-08 16:13:00难怪!
那就怪了,如果怕的话应该不是一直这样獾,而是求饶啊
像这样反而把大家尤其是原告惹得更怒,到底是什么心态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1-09-08 17:22:00
就是想同归于尽咩,让原告也爆气乱说话就有互告拼和解啦
作者:
Dalaia (我是公的别水球我)
2011-09-08 17:23:00这戏不错看..当然也是因为某人演的好
这个时候千万不要真的动气什么的 就是默默的把补充证据书越加越厚就对了!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8 19:21:00说人“番(仔)”会不会被告?“番”至少还算人类阶级之一,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8 19:22:00那“獾”呢?好期待司法见解会如何呢!
獾,英文名badger,学名Meles meles
一种哺乳动物,属于食肉目鼬科。獾被单独列入獾属g大如果有意愿 倒是可以告告看....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08 20:05:00剧情曲折离奇,将有‘爆’炸性发展! 爆了吗?
小芬还自我感觉良好中啊,可怜,把握入狱前剩余的欢乐吧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1-09-08 20:26:00
回光返照,不然入狱了,整天骂不到人就很闷啦
作者:
dreamysky (官小职卑 权轻位贱)
2011-09-09 09:43:00干~又爆了~
作者: loner0814 2011-09-09 12:43:00
这种真的关的了吗? 会不会最后就易科罚金 或是缓刑?
楼主:
YanLong (寻梦者)
2011-09-09 13:50:00如果我不和解的话,不过有人做伪证就很难说了
作者: loner0814 2011-09-10 18:14:00
那Y大最后会不会心软和解呢?我比较担心最后不起诉..
看看江嫌到现在还到处再獾,浪费板务资源,给组务惹麻烦就知道此人毫无悔意,永远不可能改过
这种人没必要给他机会,也别奢望可以教化教育他改过向善最好就是打入地狱,让它永远无法翻身,无法再出来害人
支持Yanlong与af告到底,对那种人心软,那才是为害社会
最后 我们会知道小芬有几个分身吗?? 敬请期待~~~~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12 01:01:00诊断证明的梗又是哪里来的?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12 01:04:00我只知道马英九被人诊断出‘病态说谎症’,而这种好像会传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12 01:06:00染似的,真的有不少人着实相信自己编织的谎言到兴讼诬告呢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12 01:09:00潘建志是精神科专业医师,你应该没有他权威吧?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12 01:18:00谢志伟和侯宽仁的判决早出来了,证明马英九确实诬告没错,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12 01:19:00马英九明明有做抓耙仔和贪污,却强迫妄想自己是清白之身,
作者:
gaudete (芬芳)
2011-09-12 01:22:00用弥天大谎来自欺欺人,这种人有多可怕,尤其还当上总统。
马囧有多可怕 大概比小芬还不可怕一点点 嗯... 还是很可怕!
作者:
dreamysky (官小职卑 权轻位贱)
2011-09-12 02:52:00专业医师就变权威了耶~妈阿~好威猛
作者:
K2135356 (K2GI_135356)
2011-09-12 09:00:00现在YanLong有对gaudete要提告还什么的嘛?
靠~~公然侮辱罪还可以扯到马冏....真他X的威猛阿~~~
马英九当不当总统,你缓刑被撤销即将入狱的事还是不变啊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1-09-12 15:52:00以我个人来看,非法持有枪械毒品的马狗比起来,前者威胁性较大。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1-09-12 15:53:00和
作者:
dung999 (太极)
2011-09-13 19:56:00看到芬芬又在到处修文,让我忍不住想起之前替他作的一首湿
阿芬阿 告诉不成立跟诬告是两码事情 你真的想告人要搞懂
这反而比较像SF(是你吗XD)问的伪证罪 都是刑法第10章
另外在提醒你 伪证罪成立是绝对会被撤销缓刑的 请保重
SorrowFollow:自己推文享有著作权含删改权,板主再执意侵权没关系
未经同意 被别人改掉自己推文 有没有违反著作权含删改权?
作者:
bonju2 (ZeRo)
2011-09-17 00:06:00置底到案件结束 这样有回答到你的问题吗!?
作者:
bonju2 (ZeRo)
2011-09-17 00:07:00如果你自己的推文做出了人身攻击 你自己修掉了 这样证据要去哪找!? 所以 我们不允许修自己推文也是有这一层涵义
作者:
bonju2 (ZeRo)
2011-09-17 00:08:00请对自己所有的言论负起所有的责任 除非你不认为你有这个担当
作者:
bonju2 (ZeRo)
2011-09-17 00:18:00在下 就是希望大家都能注意自己的言论 这样错了吗!?
作者:
bonju2 (ZeRo)
2011-09-17 00:19:00一定要修正自己推文!? 不能就是你再补推一句!?坳这么多 不就是你不想替自己的言论负责!?
af912653在问本篇案主情形吗?请问他被改掉的原文?
作者:
bonju2 (ZeRo)
2011-09-17 00:22:00故左右而言他吗!?
作者:
bonju2 (ZeRo)
2011-09-17 00:25:00可惜这里是政黑不是学校
作者:
bonju2 (ZeRo)
2011-09-17 00:29:00普世原则!? 你去跟站方说阿XDDD
作者:
bonju2 (ZeRo)
2011-09-17 00:30:00心态!? 只要行的正做的直 哪会被水桶!?
这还不构成毁人名节的诽谤犯行?恭喜你自证己罪呢^^
作者:
bonju2 (ZeRo)
2011-09-17 00:33:00科科 快寄传票 我等你
作者:
bonju2 (ZeRo)
2011-09-17 00:34:00板主要当帮助犯多久<===我是不知道这句会不会比较有可能成立啦
作者:
bonju2 (ZeRo)
2011-09-17 00:36:00千万别说我恐吓威胁你 因为我还没说我要寄传票XDDDD
作者:
bonju2 (ZeRo)
2011-09-17 00:44:00阿分...你不见了吗~~~
为何非要见人恶言相向甚至缠讼才爽 有人怕缓刑取消䁖
不是说要告吗? 快去告诉法官你要告的理由 (敲碗)
作者:
dreamysky (官小职卑 权轻位贱)
2011-09-18 21:17:00怎么才几天没看置底~又有内容啦?
板主群基于毁人名誉的犯意联络,都说#1EJJje6F这篇涉
及不实与不法,板主群仍拒不删除;而YanLong系列文亦
汝若不悦 你去告他们阿~~~囉哩囉嗦一堆 浪费大家时间
作者:
HAIWEI (维)
2011-09-19 12:15:00我推荐一部电影 猛男奸狱 可以参考看看
S板友 你是关系人吗?这侵害到你什么权利了呢?正犯 共犯 犯意联络 我觉得你先把刑总看一遍再来
#1EJJje6F这篇涉及不实与不法??你没搞错吧 这是记者报导
还是你认为是记者吴仁捷 侦查队副队长黄明福 女f4还是台北地检署检察官 小队长萧台柱 涉及不实及不法呢??
作者:
dreamysky (官小职卑 权轻位贱)
2011-09-19 17:09:00#1EJJje6F 若有不实跟不法,请去告记者
YanLong的文章触犯多少板规,板主群宁可包庇纵放而带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1-09-19 19:45:00
补充证据书是不是怎么都没办法完稿阿Y大?
作者:
dreamysky (官小职卑 权轻位贱)
2011-09-19 19:46:00认为触犯板规,可以检举阿~= =a推 SorrowFollow:在法官面前继续装傻吧...
作者:
dreamysky (官小职卑 权轻位贱)
2011-09-19 19:47:00SorrowFollow要告板主群管版不公嘛?
作者: f78 (现实真是可怕) 2011-09-19 19:48:00
应该是,看来他是要告上朝廷了不过搜寻特定人物名字没想到第一个就是目田电子报,也要告吗?
作者:
dreamysky (官小职卑 权轻位贱)
2011-09-19 19:49:00干~好害怕喔~SorrowFollow真要告我喔~
作者:
dreamysky (官小职卑 权轻位贱)
2011-09-19 19:50:00板主让板友贴新闻到底犯啥法?
板主群主动M文和置底都是积极行为 推给板友就没事啦?
多少板友提出异议过,板主群不是置之不理就是硬拗板主群利用管板之便,恶意针对特定板友意图毁其名誉
作者:
dreamysky (官小职卑 权轻位贱)
2011-09-19 19:56:00板主M文置底犯什么法?
作者:
dreamysky (官小职卑 权轻位贱)
2011-09-19 19:57:00多少板友异议?我也很好奇~
特定版友???江某人是本板板友?我怎么不知道 还是你认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