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综合敬覆

楼主: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10-05-31 01:23:18
※ 引述《ufosty (panzer)》之铭言:
: rukawa514 小姐或先生您好。拜阅贵文之后,歉难同意您的观点。
: 1.台端与相关板友请宽心,本人若将立场带入判决,自当离职,不劳各尊驾罢免。就如
: 同贵案,与 welovetaiwan 案,两案被检举人政治立场虽异,但本人为其辩护一致。
: 因此诸板友明示、暗示本人政治立场判决之侮灭,歉难接受。
: 恶意发言者自负法律责任。
你有没有立场,大家心知肚明,光是阿宾为什么可以一直闹板,你做出的判决就难辞其咎
恶意发言者自负法律责任?不知道在你的认定之内,怎样的发言算恶意?
你如果对我讲的话有意见
欢 迎 你 去 告 我
: 2.本人主张言论自由极大化,但人身攻击则属不同。主因人身攻击定属告诉乃论,认定
: 标准经组务之裁决后自为判例,其标准自当予以调整。
阿宾用谐音骂我是狗,这时又不算是人身攻击了?
我指对方文章逻辑低下,对方文章看到就恶心.人家辛苦救灾,他发这种文觉得有良心吗?
这三句有比叫我是馊水狗严重?
这到底是什么逻辑?
: 3.阿宾板友人身攻击您一事,后续有和解暂且不提。原判决主因考量他推文中,公开否
: 认指被影射者,且两次道歉。
后续和解等于是被你的误判逼的,我不和解又能怎样?
你都判不违规了
我请问你,我不和解,不是继续受他羞辱吗?
你自己误判,使得他4月29号又能骂我
日后又骂我们爱台湾是狗,你都不用负责?
: 4.后续您攻击阿宾板友一事,亦经组务判决确定在案。本人当初建议您向阿宾道歉,主
: 因就是告诉乃论,和解可撤销。其次则是后续万一之实体司法行动,若您原文中有道?
: ,可为自保。且实体法院亦多有接受庭外和解之实例。
他骂我,你那样判,他没事
我那样讲,远比他骂我的轻微,他是水桶常客,他没事
我在政黑从没被警告过,第一次直接判我14天
你少拿组务判决来说,组务没有考量到政黑讲话的风格就是这样
所以他尊重你这项判决,你不要得了便宜又卖乖
你拿组务来说,那我再请问你,你424销假,你到底什么时候要补判阿宾水桶?
今天531了,你再继续拖阿
: 您指本人建议您道歉一事为“威胁”,碍难接受。
请问一下这是在哪边提到的?威胁?
我真的忘了,如果有的话我跟你道声歉
但我真的不记得,我有写你威胁我,我只是说你还要我向他道歉
: 5. 以实体司法而言,阿宾若真带去宠物命名为 XX(不管真有或事后临时饲养),加以?
: 推文已道歉,则不起诉或缓诉可能不小。相形之下,您推文那篇,就较为吃亏。
这种话你都能说出来?
你还可以当板主?会不会太夸张?
那我现在说我有狗叫xxxxx
我以后带去法院都没事?
有你这种标准,难怪一些人可以一直在那推拉拉
什么我家拉拉,来辱骂黑炭了
你真的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政黑板规就是明定,谐音亦罚,你误判这么多次,跟小组长乱讲这么多次后
你被改判后,你还敢用这种理由回我?
政黑板友都看见了吧,无视板规谐音亦罚
甚至现在还在说阿宾可以带狗去证明???????
: 6. 这也是本人在信中向您说,感同身受。而组务重新认定后本人愿负道义责任,向您道
: 歉的原因。
: 顺便提醒大家,网络发言负有责任,PTT存有 04年后所有电磁资料。
: ★人身攻击、侮辱属告诉乃论,不告不理,认定较为严谨,且可和解。
: ★恐吓、威胁属人身伤害之可能,则为公诉,任何人都可提诉!!
: 认定较为宽松,检方侦查庭后,可能直接刑法程序!!
: 其特性可先参酌站规,有许多实例。
: 也提请不要一时激愤,造成麻烦。
我讲的话有让你不舒服的地方,欢迎提告
你把阿宾讲的这么神,他可以带狗去证明
ok阿,你这种板主的行为
不意外了
欢迎你去提告,我没在怕
我现在就去写报案单
不发威以为我好欺负????
: 路径
: CLASS
: →(1)市民广场
: (8) PttLaws
: → (1) PttLifeLaw
: → (3) PttLaw
: ufosty 敬致
: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0-05-31 01:24:00
我才不信你会报案。
楼主: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10-05-31 01:25:00
线上报案就可以了 亮我火有教我
楼主: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10-05-31 01:26:00
我去查一下怎么弄 马的 到现在还在敷衍我
楼主: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10-05-31 01:31:00
正在填写中
作者: bonju2 (ZeRo)   2010-05-31 01:35:00
有必要吗....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0-05-31 01:36:00
暴案你就上当了 牠们要钓你的真实姓名多想两分钟 当你朋友才这样提醒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0-05-31 01:37:00
像我这种全政黑都认识我的真实姓名的就没差了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0-05-31 01:38:00
泪推lovebbcc..
作者: Theme (这个我 )   2010-05-31 01:38:00
多想两分钟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0-05-31 01:38:00
你的真实姓名是?
作者: guest0970 (guest)   2010-05-31 01:39:00
记者快来抄: ptt乡民爆发互告事件
作者: newgunden (年中むきゅー)   2010-05-31 01:39:00
报案除非是车祸否则会等到上法院才知道姓名
作者: guest0970 (guest)   2010-05-31 01:40:00
亮我火跑那去了,我有事情要转告他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0-05-31 01:40:00
两边都会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吧
作者: bonju2 (ZeRo)   2010-05-31 01:42:00
爱BC<==LOVEBBCC的名字
作者: bonju2 (ZeRo)   2010-05-31 01:43:00
话说桃园有人的名字有七个字 还挺好笑的XDDD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0-05-31 01:43:00
台湾阿诚那个吗XD
作者: bonju2 (ZeRo)   2010-05-31 01:44:00
没错XDD
作者: newgunden (年中むきゅー)   2010-05-31 01:45:00
可以要求警察保护自己的资料?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0-05-31 01:45:00
天大地大台科大 这样吗XD
作者: kentbu (kentbu)   2010-05-31 01:47:00
请不要相信以下两种能将个资保密 1.网络 2.警局
作者: newgunden (年中むきゅー)   2010-05-31 01:48:00
所以还是找律师安定~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0-05-31 01:48:00
之前还有鸽子是小组长咧我看站务里面应该还有鸽子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0-05-31 01:49:00
站务身分可精采的咧
作者: bonju2 (ZeRo)   2010-05-31 01:49:00
居然让鸽子掌控PTT内部事务!? 这一切都是马囧的错!!!
楼主: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10-05-31 01:50:00
xxx先生/小姐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的问题本局刻正积极处理中,容后会将处理结果回复予您。
作者: bonju2 (ZeRo)   2010-05-31 01:50:00
你别向某教授一样贴出来有你的名字 吓死大家
楼主: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10-05-31 01:51:00
请继续对本局予以支持与建议,谨此致谢!我没在怕阿 都被人说是吃馊水狗了
楼主: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10-05-31 01:52:00
他有本名跟化名 反正就是这样 我报案了 两个月都没动静的话,我再看要不要真的去警局报案 给他们机会当我好欺负
作者: kentbu (kentbu)   2010-05-31 01:57:00
不知道你这样会不会有河蟹可以吃啊~~之前我女友车上R-plus
作者: kentbu (kentbu)   2010-05-31 01:58:00
被干走 结果那段时间我河蟹吃好大....
楼主: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10-05-31 01:59:00
有的人就是欺善怕恶阿 跟我道歉我都能忍下来 但一直敷衍我没诚意 又一直挑衅 我再不回应不就永远被人看不起?
作者: kentbu (kentbu)   2010-05-31 02:01:00
如果警察给你河蟹 就直接跑地检署吧 照你叙述对象可特定
作者: kentbu (kentbu)   2010-05-31 02:02:00
应该告的成....这种小案大都交付简判-->判决书很多都起诉
楼主: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10-05-31 02:03:00
看他们诚意 有诚意跟我道歉 再看看 要是继续敷衍 就...
作者: kentbu (kentbu)   2010-05-31 02:03:00
书复制贴上XDD 很欢乐的
楼主: rukawa514 (转一转舔一舔放到嘴巴里)   2010-05-31 02:04:00
我会再研究~~~
作者: kentbu (kentbu)   2010-05-31 02:04:00
我个人认为这种人不能用法律 应该实质上解决比较有用
作者: softwind (software everywhere)   2010-05-31 02:05:00
不能用法律? 实质上解决??? 这是啥?
作者: kentbu (kentbu)   2010-05-31 02:05:00
不是再研究的问题 而是起诉后撤回 之后不能就同一事实再起可以问债务处理公司 这种公司擅长法律与实质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0-05-31 02:06:00
实质 那要有认识黑道才行
作者: ufosty (panzer)   2010-05-31 02:08:00
板务不会去介入个人纷争。我只是分析两案在实务可能裁判,就参考吧。另组务判决 #1Bxt_UJt 也请参考。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0-05-31 02:09:00
如果提告 本来就不关版务的事 最后裁决也是法院
作者: kentbu (kentbu)   2010-05-31 02:10:00
不用认识啊 花钱就可以了 不是吗? 动员游行不也如此XDD
作者: GianniC (法官之无耻,是谓国耻!!!)   2010-05-31 02:11:00
这样的版主能够继续当下去 我很佩服.....
作者: softwind (software everywhere)   2010-05-31 02:12:00
... 其实 我一直不知道 花生了什摸事 @@"
作者: kentbu (kentbu)   2010-05-31 02:12:00
土城海商君之前还不是继续当总统
作者: kentbu (kentbu)   2010-05-31 02:13:00
陈聪明比板主有自知多了 虽然我觉得他很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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