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你去年发表过抽向危险犯的概念还被我破梗
说真的 拿著书本上的东西一知半解的硬凑 还讲的不对
不如不要发言 以免丢脸
※ 引述《elin0115 (别惹我发火)》之铭言:
: 言论自由是宪法所保障人民的权利(包括大陆同胞)
谁说言论自由只保障我国人民跟匪区人民? 难道外国人不是人?
很nice的外国人来台湾就得谨言慎行 因为没有言论保障?
拜托你好好充实一下法理基础 不要再出来拿着似是而非的观念硬凹
: 在宪法的保护下 也同时受宪法23条的限制
: 关于政治的言论
: 基本上属于高价值言论
: 应受保障
那我问你 低价值言论就不受保障吗? 当你拿着445号与644解释文出来屁时
有没搞清楚言论都是受到保障的 只是因为价值高低而采取宽松或严格的标准
不是说只有高价值言论才受保障 那商业性言论全都该死啦 经济性言论也别说啦
让你的宪法老师知道你的逻辑 真的会被气死
: 所以评论政治人物
: 就算是私德
: 也受保障
e板友 你的功力真是强大 政治性言论可以跳到政治人物的私德
你要不要再仔细翻一下445号解释文的内容 到底"政治性言论"所指为何
宪法保障的是你评论政治做为/不做为的权利
不是你讥笑政治人物娶几个老婆或是早泄与否的言论
宪法有个原则 叫做"禁止不当连结" 你正在做的 就是不当连结
: 但版友不是公众人物
: 所为恶言相向应受一定程度之限制
: 如涉及人身污辱或有关私德的评论
: 就应限制其发言
你讲那么多 在在显示你根本不懂法 只是想拿着法律的糖衣来包装成自己公正客观
既然你要说限制关于私德的发言 那我问你以下两个问题:
1.我国是否保障(或承认)仇恨性言论
2.我国是否保障(或承认)诽谤性言论
这两点紧扣着你的政见内容 敢说就要勇于接受他人的质疑做出回应
不要学不知名飞行器的做为
: 身为候选人
: 提出我的看法
: 请大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