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请版友注意政检第六、七章小心违规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3-01-11 23:26:46
因为政检只是处理检举跟版务建议的板,通常不会有太多人在这
有事情来的也不太会注意板规
本篇公告特别标题打明第六、七章的规定
让希望不管是因为来检举、被检举、发版务建议文的版友都能注意到这几条规定
本版违反六、七章规定水桶都很严重
可以允许大家对版规版务有问题时发文或推文讨论中夹杂闲话家常
另外通常这种版务或检举的讨论本来就会比较有火气
只要不太过于人身攻击或洗推文专门针对个人挑衅都可以睁一眼闭一眼
但太过于夸张则会主动介入
第六章 板务建议文管理办法
1.板务(主板或检举板)之建议文,每ID每24hr内限发一篇,时间内超贴删除
处理,违者处以水桶30天之处分。
2.板务建议文之标题与内文得针对主题简明扼要说明,若与板务无关或有滥用
现象者(包括但不限于以建议文名义偷渡回复非当事者之检举文予检举者/被
检举者之相关意见等),则违规者水桶60天并删除,判定与板务无关或有滥用
现象由板主群多数决认定之。
第七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1.除在相关板面提出申诉与板务处理外,禁止转出本板文章,违反者处以
水桶90天之处分。
2.本板发文与推文之内容,除受政黑板板规第三章言语/漫骂攻击规范外,
且内容限讨论板务相关,另严禁挑衅、谩骂、引战、人身攻击、诽谤、
酸人等行为,经板主群多数决认定违反者,处以水桶90天之处分。
3.禁止闹板之行为,闹板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恶意多次违反政检板板规、恶意
以推、发文方式影响板主判决、对板主判决或程序进行强烈情绪性及争议
性言语等,经板主群多数决认定有闹板事实行为者,处以水桶180天之处分。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23-01-12 00:23:00
简单的说就是不要把政检当成政黑,公堂之上不得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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