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1ZSxwJ3c boogieman 政黑 3-1 3-2

楼主: luciffar (自动手枪人偶)   2022-11-22 00:35:43
一、检举人ID:
luciffar
二、被检举人ID:
boogieman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第三章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1.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对象/群体定义:
a.PTT使用者,如ID/暱称/代称或讨论上下文行为等,客观可得知针对特定使用者。
b.未明确对象,但于相同特定对象之文章/推文下,2次以上攻击行为。
c.未明确对象,但回文特定对象之文章,并发表攻击内容。
四、违规文章之 文章代码"与"网址(以利电脑查询作业) 与重点说明:
┌─────────────────────────────────────┐
│ 文章代码(AID): #1ZSxwJ3c (HatePolitics) [ptt.cc] [黑特] 塔绿斑惹火我了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8529811.A.0E6.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32 Ptt币 │
└─────────────────────────────────────┘
推 boogieman: 有人都跳车了 还有无知的还在傻傻的问 11/16 01:03
→ boogieman: https://bit.ly/3EAv2t1 11/16 01:03
上下文对话指名判定如下所示:
关键字 统独 连结内也有统独 全文只有我跟他在对话统独
推 boogieman: 我29岁正在当社畜写程式 但是我不用当花瓶帮老板梳头 11/16 00:35
→ boogieman: 也不会觉得统独不是问题啦 11/16 00:35
推 luciffar: boogieman 统独是什么问题? 11/16 00:43
推 boogieman: 有人都跳车了 还有无知的还在傻傻的问 11/16 01:03
→ boogieman: https://bit.ly/3EAv2t1 11/16 01:03
推 luciffar: 黄?莹称“统独假议题”boogieman 你说这个啊? 11/16 01:06
→ luciffar: 我还以为你在说你的统独政治观点 懂了 你不用解释了 11/16 01:06
→ luciffar: 要讲就直接讲学姐就好了 害我还浪费时间跟你对话 11/16 01:08
https://bit.ly/3EAv2t1
该连结为新闻
标题如下:
黄?莹称“统独假议题”又改口 汪浩酸︰抗中保台是民众党假DNA
判决书
https://bit.ly/3i0bwgC
(二)皮X良于110年3月23日16时许,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见共闻之本案大厅,基于公然侮辱
之犯意,接续以“不要脸”、“兴妖作怪”、“真他妈不要脸”、“你他妈放监控”、“
法西斯”、“无知无德无耻”、“恶霸”、“兴风作浪妖风阵阵”等语公然侮辱邱X卉,
足以贬损其名誉及社会评价。
★★★★★★★本检举文/申诉文声明 v.1.05
第三章成立要件 1.指涉性 2.判决书 3.明显贬抑词语
※涉及辱骂用词之轻重 不应由板主群来认定 #1YHO1MnJ (L_SecretGard)
※板主如果判决未达 请尽可能说明心证的部份避免检举人申诉&上诉小组
如果只是写未达二字可能造成本人无法理解原因
造成申诉时申诉举证方向错误
请至少解释是指涉性 判决书 贬抑词哪些项目未达以免影响到诉讼人的
诉讼权 板主如未详加解释未达之原因是有违背宪法之疑虑的
如果案件需要上诉小组并造成本人诉讼权损害
会请小组长对此行为一并提出纠正
宪法第十六条所保障之诉讼权,旨在确保人民于其权利受侵害时,有
依法定程序提起诉讼,并受法院公平审判之权利。惟诉讼应循之程序及相
关要件,立法机关得衡量诉讼案件之种类、性质、诉讼制度之功能及诉讼
外解决纷争之法定途径等因素,为正当合理之规定;倘其规范内容合乎上
开意旨,且有其必要性者,即与宪法保障诉讼权之意旨无违。
民事纷争事件之类型,因社会经济活动之变迁趋于多样化,为期定分
止争,国家除设立诉讼制度外,尚有仲裁及其他非诉讼之机制。基于国民
主权原理及宪法对人民基本权利之保障,人民既为私法上之权利主体,于
程序上亦应居于主体地位,俾其享有程序处分权及程序选择权,于无碍公
益之一定范围内,得以合意选择循诉讼或其他法定之非诉讼程序处理争议
。仲裁系人民依法律之规定,本于契约自由原则,以当事人合意选择依诉
讼外之途径处理争议之制度,兼有程序法与实体法之双重效力,具私法纷
争自主解决之特性,为宪法之所许。
政黑检举板之裁决审判既然已经采用法庭中的判决书系统理当合于
判决书内该有的规范
对于 主文 事实 理由 详加说明

此要求只是本人的检举诉愿
绝无强烈对板主判决或程序进行强烈情绪性及争议
性言语等 任何人请勿任意用政检7-3检举本文
因为此声明是发生于判决受理之前 而非事件发生后意图干扰板主
独立审判的精神 申诉 上诉小组是板友合法的权利
本人此声明用意良善为善良之检举人 旨在减少上诉 浪费司法资源
任何人如用政检7-3检举此文 依无罪推定原则
一律会用政检7-2挑衅等行为加以检举
特此声明
此声明 创用CC为“姓名标示”
本授权条款允许使用者重制、散布、传输以及修改著作(包括商业性利用),
惟使用时必须按照著作人或授权人所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
仅须标注作者为luciffar 就可任意使用重制等
https://i.imgur.com/ebkNvUV.png
★★★★★★★
之间全文复制贴上使用亦可 Version-1.05
★★★★★★★
★★★★★★★
作者: sos007sos (嘻嘻)   2022-11-22 20:38:00
请当事人答辩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22-11-22 21:58:00
‘推 luciffar : boogieman 统独是什么问题?’此人问统独是什么问题 代表他不知道才问自己承认缺乏知识 不是我无中生有说他不懂我们来看网络对“无知”的解释:1.国语辞典解释1.没有知识、不明事理。例小女年幼无知,还请多多包涵!2.没有知觉、失去知觉。例病人被送到医院时,已呈无知的昏迷状态https://i.imgur.com/tT5NSAR.jpg2.百度百科无知,读音wú zhī,汉语词语,意思是缺乏知识和重要常识(有时指对象对于相关领域),出自《穀梁传·僖公十六年》。解释1、没有知觉。2、指失去知觉。3、没有知识,不明事理。4、指不明事理的人。5、无人知晓。6、犹言没有匹配。https://i.imgur.com/AXhRG3E.jpg从谷歌上查寻无知一词 解释都很平实 没有污辱之意仅凭无知就主张构成侮辱,那以后无礼 无法 无天 无情无聊都要变成贬意词不准用这分明就是扩大解释的文字狱 不值得鼓励我们或许可以办个版内投票 询问大家是否赞成讲无知就要水桶-----------------------此人滥用判决系统查询功能上次已经说过 不是把名词丢进查询系统发现搜寻得到就叫有前例这人举的例子里 被告连续用“你是妖”、“不要脸”、“兴妖作怪”、“真他妈不要脸”、“你他妈放监控”、“法西斯”、“无知无德无耻”、“恶霸”、“兴风作浪妖风阵阵”等骂人 才构成公然污辱罪请告诉人认真找出因为一句你无知而被法院判决侮辱的案例 不要用不对等 不等同的内容来入人于罪本人再次呼吁 站方应再加强教育兴讼人 并非所有的词语输入进判决数据库查到案例 就以为足以佐证 往往只是案件的对话内容之一 不为构成有罪之原因以上
作者: sos007sos (嘻嘻)   2022-11-28 20:36:00
未达,待判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01-02 01:30:00
意见:未达,可知道被检举者最早推文可能与原文作者签名档指涉的政治人物有关,后续提到无知的推文未能直接辨识是指检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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