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s3z15a3z15a #1YQHAF_B 重审

楼主: kuijun228 (Daoko小粉丝)   2022-04-28 20:34:16
一、申请人ID:
kuijun228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1YQHAF_B
三、要求重审理由
两位版主未给予未达理由,无视本人提出法院判决书之佐证,应予重审
以下附录
A.政治黑特版规
B.举证判决书符合版规第三条定义
C.1.2.3.判决书
D.小组长于相关判决之贬抑词认定解释
A.
政治黑特版规
第三章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判决要件:[特定的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需两者皆有应视为言语/漫骂攻击。
要见规定之明显贬义词,见第三条
3.明显贬抑词定义: 经由下述网站判决书/辞意判断,词义相同且能证明贬抑之意。
B.
然检举原文下补充之判决书内容,与被检举人afftwc言语攻击本检举人全符合第三条要件。
C.判决书
1. 102年度竹简字第69号
https://reurl.cc/KbAR7j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誉案件,经检察官声请以简易判决处刑(101
年度侦字第10954号),本院判决如下:
主 文
乙○○犯公然侮辱罪,处罚金新台币伍仟元,如易服劳役,以新
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实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实:
(一)乙○○于民国101年10月10日上午7时10分许,在新竹市○
区○○里○○街○○巷○○号前之东大隐社区中庭,不特定人
可共闻共见之处,基于公然侮辱甲○○之犯意,以“不要
脸”、“神精病”等言语侮辱甲○○,并指控甲○○拥有
枪枝、到处告人等足以贬损甲○○在社会上之评价之言语
,公然侮辱辱骂甲○○,有损甲○○之名誉。
(二)案经甲○○诉由新竹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报告台湾新竹
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侦查后,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2. 104年度易字第492号
https://reurl.cc/9Gra28
https://i.imgur.com/KN7Errq.png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誉案件,经检察官提起公诉(103年度侦字第
3481号),本院判决如下:
主 文
童广韵公然侮辱人,科罚金新台币贰仟元,如易服劳役,以新台
币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实
一、童广韵于民国103年3月19日晚间 9时许,在基隆市暖暖区暖
江桥头,向行经该处由基隆市公共汽车处司机曾秋华驾驶之基隆
市 000号公共汽车招手示意搭车,曾秋华即停靠路边,童广韵上
车后,因质疑曾秋华行驶在快车道,且对其多次招手均不予
理会,为曾秋华所否认,童广韵并扬言要提出申诉,双方因
此发生争执。讵童广韵竟心生不满,基于公然侮辱之犯意,
在尚有其他乘客在场而不特定人得共见共闻之上开公共汽车车厢
内,以“妳是流氓喔!”、“态度就像流氓一样”、“一般
正常人不会像妳这样,最好去精神检测一下”、“妳这个人
有问题,应该精神有问题,可以检测一下”等语辱骂曾秋华
;嗣曾秋华将公共汽车驶至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派出所,
并下车向警员报案,童广韵又在该公共汽车车厢内,以“疯子”
(台语)一语辱骂曾秋华。童广韵上开言词,均足以贬抑曾
秋华之人格评价。
3. 109年度易字第922号
https://reurl.cc/rDgANE
https://i.imgur.com/34LXRFK.png
https://i.imgur.com/lFmBf5K.jpg
以上于原检举文下举证被检举人afftwc以精神有问题言语攻击本检举人,符合以上三篇‘精
神有问题’相关之法院判决。
D. 节录小组长于相关判决之引用
#1YHO1MnJ (L_SecretGard)
故,小组这边同意板主答复“判决书内其他相关涉及辱骂用词之轻重,不应由板主群来认定
,板主群仅认定该词有妨碍名誉或公然侮辱判决之内,故依其判决书认定为明显贬抑词。
作者: afftwc (不渡玉门)   2022-04-28 22:14:00
你要不要先解释你为啥要先在自己文章下推文,然后又要自己回答你自己的推文啊,解释得好版主搞不好会改变判决喔?呵呵。
作者: liam1984 (鸡巴人13)   2022-04-29 04:03:00
申诉受理 版主群重新讨论本案
作者: afftwc (不渡玉门)   2022-04-29 16:04:00
作者: liam1984 (鸡巴人13)   2022-05-01 02:00:00
申诉重审 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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