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举人ID: JustSad
二、被检举人ID: zeuswell
三、违反板规: 第七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1.除在相关板面提出申诉与板务处理外,禁止转出本板文章,违反者处以
水桶90天之处分。
2.本板发文与推文之内容,除受政黑板板规第三章言语/漫骂攻击规范外,
且内容限讨论板务相关,另严禁挑衅、谩骂、引战、人身攻击、诽谤、
酸人等行为,经板主群多数决认定违反者,处以水桶90天之处分。
3.禁止闹板之行为,闹板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恶意多次违反政检板板规、恶意
以推、发文方式影响板主判决、对板主判决或程序进行强烈情绪性及争议
性言语等,经板主群多数决认定有闹板事实行为者,处以水桶180天之处分。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四、违规文章之 文章代码"与"网址(以利电脑查询作业) 与重点说明:
文章代码:#1YDSfKmk
文章网址: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47692372.A.C2E.html
根据小组长最新裁示:
文章代码:#1YFchNOy (L_SecretGatd)
文章网址:http://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48257751.A.63C.html
看板秩序应该从严认定,zeuswell在该检举文下3/22日后留言,与检举文主文内容无关。
请判处90天或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