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1YEQV_Fn (政黑) 判决违反版规、站规等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22-03-24 17:11:53
主旨:#1YEQV_Fn (HatePolitics) 判决公告违反版规、群组长公告、站规
说明:
一、依据 L_SecretGard (心情小品集) 组规 第9条 办理。
二、旨揭判决违反“政黑版规一-1”
该版规条文为:“本板接受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之法律,教育部学术网络公约
,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规管辖。”
版规写明本版接受法律、公约、站规管辖,版主群肆意扩张解释成版主代替
法官审判有无违法、代替教育部认定有无违反公约、代替站长裁定有无违反
站规,系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类推禁止原则,不当扩张本条版规解释,
擅自扮演法官、教育部、站长的角色,属违反政黑版规一-1。
三、旨揭判决违反“政黑版规一-8”
该版规条文为:“所有板务应依政黑/政检规定执行/处分”。
版规写明所有版务、所有版务、所有版务(重要说三遍),没有例外,全部
的版务都应(不是‘得’,不是版主可以随意选择哪一个版务照版规执行、
不爽的时候就不用照版规执行)依政黑/政检版规执行。
换言之,翻遍整部政黑/政检版规,并无规定违反法律等于违规、违反站规
等于违规,那怕是光明正大地造谣,同样也没有违规。
以 政黑版规一-1 处理本案,同样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四、旨揭判决违反 GeminiMan 前群组长判决公告
判决公告:https://bit.ly/3NgiNnE
群组长明确指示,版主认定看板违规行为,需以板规作为处分的法源依据。
这样的观念同样呼应前述所提政黑版规一-8,所有版务应依版规执行之规定。
五、旨揭判决违反站规【板主权力义务规范】:https://bit.ly/3KZ6dHp
站规赋予版主的权限有:“看板文章管理权、制定板规权......(略)”,
共计20个权限,但里面可没有赋予版主有司法审判权(站规也没资格赋予,
那是宪法赋予法官的)、教育部裁定权、站规认定权。
版主群不当类推、过度衍伸 政黑版规一-1 之规定,自认法官就擅自裁定有
无违法之行为,非属站规赋予版主的权限,系属违反站规。
以上,建请版主群依照政黑/政检规定更裁此案。
本建议案作为小组检举案之沟通资料,同步转知 liam1984、sos007sos、s3z15a3z15a
三位版主,恳请各位版主于72小时内函覆本文,谢谢。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3-24 17:27:00
信息错漏被水桶天数的条文没有。水桶我无据,的确如此
作者: goldfishert   2022-03-24 18:01:00
老实说啦,icrose你当初直接修文道歉就没这么多事了另外照判例群组长仅表示删文处理,并未做其他宣判所以我当初才呼吁要设立板规处理造谣,但板主不要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3-24 18:11:00
因为已经被完全批驳。所以删文没必要。还坐实不良动机
作者: goldfishert   2022-03-24 18:21:00
道歉有这么困难?打句"不好意思,刚一时不察弄错数字"不就好了
作者: bear1414 (story)   2022-03-24 18:50:00
推这篇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3-24 19:20:00
吃过饭后继续学习。根据去年我在小组的申诉判例上次解除水桶,劣文是程序纠正,删文原因并非执行版规1-1或任何本版版规,所以,版主的删文累计为水桶属于擅动版规。理应纠正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4 19:29:00
上次删文是看最后一段大娜娜给的相关法规理由、照理来说1-1根本没罚则,不懂这任是怎么算成累积水桶的没罚则就是没罚则,不是什么版规都能累计的。我唯一对这案的疑问另外这该不敢视为造谣我不好说,只能说类似情形在版上很多,严格一点的话,很多人都可以照这内容检举不,这案是在新修版规之前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22-03-24 19:55:00
前一版是放在二-20,那s版主比较有逻辑,知道放在第二章,只能适用第二章违规。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4 19:55:00
另新任版主会用“视情节”三字,来自己心证给水桶的天数或警告。但之前没有版主会这样做,因为3个人3种作法,就连个别版主在个别案子中作法也不同,所以我不是很信任版主的心证标准。心证的项目越多、不公平越多,偏偏版规要改的让版主越来越方便,谁都没办法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22-03-24 19:56:00
那可能是新任版主记错,记到用旧版的处罚,但用新版的标准。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4 19:57:00
所以我也是想说,以后用程序违规的部分检举他们的话,他们是不是也该累积水桶?这样很合理吧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22-03-24 19:57:00
版规可以定性、定量的,会比较清楚,但还是有些没办法,有程度差别的,可以用判例来做标准,版主还是不能随机视情节。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4 19:58:00
他们的心证结果如果都一体适用,我是没关系,但目前显然问题很多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22-03-24 19:59:00
所以,我才说这新版二-19,版主也可能掉坑。问题很多?这是你的心证?要证明版主的判决很多问题,个人认为应该要以小组长驳回的案件数量来做标准,比较客观,但目前看来,版主群有被驳回吗?(我没去统计)....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4 20:04:00
平常逛政检、会真的花时间上诉的没几个吧,就目前来说在计算水桶天数跟罚则判定上已经有几次不同了我不是相关被检举者,倒没帮人上诉的意思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22-03-24 20:08:00
没人申诉,我们也只能说没人对版主判决没有异议....转个话题,制订的版规有问题,跟版主判决有问题,是两回事....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4 20:09:00
是可以换句话说解释成这样啦。但其实他们大概也分不出差别那你的本文是讲哪一部分?就我看。两个都有欸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22-03-24 20:12:00
本案个人认为判决有问题,但这问题却是因为对版规的错误理解造成。个人认为还算不上故意乱判。三位版主这几个判决下来,个人还是蛮肯定的,至少有心有力去处理版务。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4 20:18:00
嘛,我是觉得可以啦,就一些程序不公的部分我比较care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3-24 20:58:00
大娜娜一周没判决了。过了周末才知道他们经受得起考验否版主群偏向性我个人认为极其强烈。版规严谨性也很一般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22-03-25 05:39:00
学术网络版规不过就是潜规则 水桶也是本来就是想桶就桶谁 哪那么多理由有几个id是真的很闲喔 蛮好笑的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6 1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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