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板规2-9应修正

楼主: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20-12-23 22:13:24
※ 引述《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之铭言:
: 第一
: 针对讨论者附新闻或其他来源 可不归咎为讨论者故意造谣者 不罚
: 但被指正是不实报导或内容 仍应删文 以免留存于看板影响大众阅听
: 第二
: 针对被指正造谣的报导记者或网络社群撰文者采取三振条款
: 经三次被转文至板上 被指正为不实内容
: 看板应禁止看板使用者继续转录该记者或撰文者的文章至政黑板
: 一点建议 请几位板主参考 是否修正实施
我认为这条判定空间太大 很烦 我会提案直接废除
要讲什么都行版友也都成人了自己负法律责任 这样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0-12-23 22:45:00
认同+1
作者: yien (菲比)   2020-12-23 23:01:00
认同+1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20-12-23 23:16:00
请板主尽速付诸实行,以利后续程序推进
作者: PReDeSTiNeD (缘)   2020-12-24 00:11:00
认同+1 普世间本来就很难找到够具公信力的公正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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