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Mitzunari #1UkCs-kF 政黑版规2-10

楼主: Mitzunari (石田三成)   2020-05-24 00:34:01
※ 引述《clark0816 (罢免烙跑市长韩国瑜)》之铭言:
: 一、检举人ID:clark0816
: 二、被检举人ID:Mitzunari
: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 第二章 文章分类
: 10.广告/色情血腥/恶意使人惊吓整人/病毒/窃取个资等内容或连结,禁止发/推文于本
: 板 违者文章退文删除,推文删除并水桶180天
: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 Mitzunari于本篇文章中。推文公布本人之姓名。
: 本人非公众人物、也非记者、公关公司之人。
: 请版主删除推文。并水桶180天。一罪一罚。
: ┌─────────────────────────────────────┐
: │ 文章代码(AID): #1UkCs-kF (HatePolitics) [ptt.cc] [黑特]韩国也是0确诊开放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89169598.A.B8F.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29 Ptt币 │
: └─────────────────────────────────────┘
: → Mitzunari: 唉唷 XX兄 你还没挂我怎么敢先走 05/11 13:00
本人就使用者clark0816所检举之政黑板文章代码 #1UktTfQd 及 #1UkCs-kF 等2篇做出以
下答辩
首先就公众人物的定义 参照 http://www.nhu.edu.tw/~society/jccic/11/fu/11-07.pdf
因公众人物学理上并无统一定义与分类 因此引用美国最高法院之判决
美国最高法院对公众人物做过定义一共三种类型的公众人物是这样的
1、全面性公众人物(All-purpose public figures):于社群中享有盛名或恶名昭彰者

2、局部性公众人物(limited-purpose public figures):主动投入公共议题之讨论或
争执,期能影响其发展或结果者,此类人物仅于特定之场合,始被视为公众人物。
3、非自愿被卷入公共争议漩涡之私人。
而使用者clark0816 长期大量的于各大政治相关看板 媒体投书 抒发个人意见与看法
就本人认为 符合1与2的定义
https://imgur.com/ISzTchq 以搜寻引擎查询至少有7笔该使用者所表达之意见被新闻媒体
所引用
而使用者clark0816指称本人公布其之姓名 然本人在使用者clark0816检举本人前
一来尚无法确认该名字是否为clark0816本人 二来本人所被检举之推文 于该篇文章下尚有
不止一位使用者留言 本人亦无直接指名为clark0816 何来本人所称之名指涉为该使用者
既然使用者clark0816认为该名所指涉为其本人 本人姑且信以为之
经查该名字于各大媒体大量投书 且有所属专栏
※援引批踢踢法务版对公众人物之定义以资参考
(1) 大学教授。
(2) 作家。
(3) 政治人物。
(4) 艺人。
未在以上范围内之人物是否视为公众人物,将以个案决定。
当类似个案累积至一定数量,该类个案即视为公众人物认定范围。
本人认为其符合2之定义
且该名字亦可查到有接受三立电视台访问 有公开照片与姓名
且批踢踢对于公众人物本就采取较宽松之认定 大多认为只要有接受过媒体采访便符合
https://imgur.com/pZ6vBHZ 经查该名字于媒体投书共计984笔
https://www.hi-on.org/articleType.php?No=4287 该名字有其专属专栏
https://imgur.com/4d2HW7V 该名字接受三立主播 记者 94要客诉主持人邱圣雯以线上通
讯之方式采访 并有文字纪录 https://reurl.cc/mnp2V1
不只馆长开直播怒批,也点燃网友战火,连《94要客诉》主持人邱圣雯都遭殃,网友“陈
泓盟”call in表示,“你是女主播,我觉得你很漂亮,可以约你吃饭十次吗”,邱圣雯
不解反问“这是今天call in大声公的问题吗”,网友解释说,“如果柯文哲跟旺董没有
话题聊,怎么会见面十次”。
网友继续怒批,我要求的就是柯粉要求的,“逐字稿呢”,“柯粉都喜欢说柯黑没看逐字
稿,那请问柯文哲是怎么讲的,请他上一下逐字稿好了”。
是故 无论就公众人物抑或是公布他人姓名而言 本人均认为无违反政黑板之板规
本人就综上所述进行答辩 还烦请板主做出最公平公正之判决
作者: clark0816 (阿杯)   2020-05-24 00:57:00
1.你再次公布我的全名。2.所有新闻报导,皆未经过本人同意。3.新闻报导,中时也未经过本人同意。4.你如何取得本人帐号与姓名的方法-毒树果理论。5.媒体公布姓名,你就可以连结clark08166.你的取得来源,帐号名与真实姓名的连结,是否不正当如果你四叉屎,我从来不知道你的真实姓名。我从来没有兴趣,了解你的姓名。你这样伤害他人个资,何起常理存在。美国法律=台湾法律?好笑。7.鲸鱼网蒐集自由时报投书。非本人授权。请你查证。没有常识,也要把资料看清楚,不要当文盲。鲸鱼网明写: 资料来源:《自由时报》〈自由广场〉你眼睛瞎掉?或者不认识字?何时成为我的部落格。8.一个被PTT永锁帐号的人,还可以购买新帐号。再者,你在鬼扯作家。MONEYDJ才有我投稿的一篇文章。其他读者投书,非是所谓专栏作家。固定领钱者。MONEYDJ投稿笔名,仍是clark0816。2007年谈太阳能梦。其他皆为读者投书。我的真实姓名从未与clark0816一起。请你交代,你如何知道我的个资。蒐集别人的个资,并且广而告知。是你正确的作法?你是否非法取得本人个资,有待考量。若版主认为这样非法取得个人资料,是合法的。那PTT就改用实名制。你已经再三公布我的姓名。我曾写信给kero2377。他不处理,我只好投诉检举版。你这种蒐集别人个资行为纯属变态跟踪狂。我本因身体状况,亟需调养。但你这样恶意攻击别人。我也只能捍卫我自身权力。我并无公布我个人的个资。并且我已经讲过,你说我爱滋甲,为何躲躲藏藏,我们去法院认证。这时,你又向乌龟的头,缩回去。不敢跟我去法院。为你自己的言行负责。我从来没有得过爱滋。不过,PTT跟我私人个资有关系吗?我不是四叉猫,我也没有公布我的脸像在PTT。我也没有公布我的姓名在PTT,你如何获取我的姓名?你说你的猜测,就可以知道我的名,我还真奇怪我还真奇怪,这是暗盘吗?谁给你资料的?是你先公布我的名,我才赴检举版检举。你可以这样玩弄。公布别人的隐私。也很好。那版主对于公布个资的态度。如果版主觉得个资不重要。也请版主自己公布自己的个资反正,我现在急需要诊救我的身体。上PTT我就跟你闹。看板主们对个资的看法重要不重要。如果我查报版主个人资料,顶多贴到上面好了。版主也不在乎。谁认识你是谁阿?我已经说过,我从来不认识你。只会查别人私人个资公布的人,这种人只会跳板IP不然我们法院见阿。只是你不敢而已。习惯用网络查不到IP位置的免责权,擅自公布别人的个资115有这样的变态,应该大大公布姓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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