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1PDZ24Ih negatron政黑版规3-1

楼主: cjol (勤朴)   2017-06-08 10:25:40
※ 引述《negatron ( )》之铭言:
: ※ 引述《cjol (勤朴)》之铭言:
: : 一、检举人ID:
: : cjol
: : 二、被检举人ID:
: : negatron
: :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 : 第三章 水桶篇
: : 1.推文或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威胁、谩骂、引战之文章,违规者依程度判水桶一个月~三个月。
: :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 : #1PDZ24Ih (HatePolitics)
: : 文章内推文:
: : negatron: 又是这种智障逻辑,难道你们眼中只有军人可以支持台独?
: : negatron: 加入国军才能支持台独,好一个白痴逻辑
: : negatron: 我也觉得您是中二生啊^^
: 附原文答辩如下:
: 一.
: → cjol: 如果不是大家都知道独立要流血,谁要维持现状?但独派不去 06/06 13:42
: → cjol: 加入国军只有嘴砲,不付出行动谁肯服你们啊 06/06 13:42
: 推 negatron: 加入国军才能支持台独,好一个白痴逻辑 06/06 13:45
: 嘘 cjol: 等台湾军士官七八成都是独派 一堆独派将军出现时再来嘴你 06/06 13:48
: → cjol: 们真的有流血准备 06/06 13:48
: → negatron: 我知道啊,现役将军跟退将们膝盖超软的 06/06 13:48
: → cjol: 有空是不会鼓励身旁独派读军校签志愿役? 06/06 13:49
: → negatron: 打打小白球流流汗就好,神经病才要台独 06/06 13:49
: → negatron: 又是这种智障逻辑,难道你们眼中只有军人可以支持台独? 06/06 13:49
: 此二则回文行为乃因cjol同一言论所致,故一起答辩。
: 加入国军才能支持独台或者台独(以下以台独统称)这种发言为不实之论
: 在此引用失根的兰花─民国.陈之藩
: 他在文中所推崇的南宋爱国诗人陆游不是军人
: 而陈之藩本身亦不是军人,一个是诗人另一个为作家
: 该文章的阅读人亦不一定是军人
: 各行各业可以爱国,士农工商都可以爱国,爱国不需要加入国军才能展现
: 更不用说从古至今的爱国典范
: 而我主张支持台独是特定群众自发的爱国之言行
: 是故,将当兵连结成先当兵才能台独两者做不当连结的正是cjol
: 此番言论违反了逻辑推理上的排中论及未达充足理由原理
: 现实上当兵的不一定支持台独理念,以及台独不一定要当兵才能宣扬理念
: 而本人以智障与白痴的用词来形容”该番言论的逻辑性”仅为个人评价
: 逻辑本身就是一种智力上推理能力的展现
: 再者,本人在现实并不认识cjol
: 我在推文中评论”加入国军才能支持台独”这句话是因为他犯了逻辑上的错误
: 原文中可显见的是我回应的是白痴逻辑及智障逻辑
: 并不是评论cjol 这个人是不是白痴或是智障
: 我主张其错误的逻辑不能借代为cjol这个人本身
: 因为cjol有可能修正其言论,若其正后此次发言与cjol就没有从属关系
: 倘若我的推文是写着:加入国军才能支持台独,好一个白痴。
: 如此显而易见的侮辱cjol本人,那么我犯了版规心甘情愿受罚
: 评论其错误逻辑并没有侮辱、谩骂其主体的意思
: 二.
: 嘘 cjol: 当完兵了好几年?比较像刚服完替代役.给你台阶下反应还真成 06/06 14:03
: → cjol: 熟啊 科科 06/06 14:03
: → negatron: 我也觉得您是中二生啊^^
: cjol做了对本人的经历推测,这仅仅是他个人臆测应该没犯版规
: 那么我想了想后推文也觉得他的言论像国中二年级的学生
: 理由是前一段答辩引用的 失根的兰花─民国.陈之藩
: 这是康轩版国三上国文课本第五册的课文
: 若是不明白国三教的失根的兰花引申出不一定要是军人才能爱国的道理
: 有可能是只学习到国二的课程而已
: 再者,”中二生”此中性名词并没有告成侮辱及谩骂的事实
: 若是我骂cjol中二病,那么才有侮辱及谩骂的事实
文长故以回文做回应
一.关于适用政黑版规3-1部分
以刑法第309条公然污辱罪为例,侮辱的要件是对他人为非指明具体事实之抽象谩骂或轻蔑
表示之举动,而足以使人在精神上心理上难堪与不快.(竹院99自字第44号)
对于非公众人物的人格,言论行为等非属刑法311条可受公评之事项,自不应以不雅名词做
批评.否则与法院实务有为,亦触犯政黑版规3-1
本文检举三次违规推文,以第一,二句而言对他人言论之评论本可以"好""不好""无逻辑"等
中性评语.硬是要以"智障""白痴"等名词作评价,难谓非构成谩骂.
又以第三句而言,"中二"一词在批踢踢以为贬低他人人格之词汇,直接讲他人中二也是确实
违反版规3-1无疑.
另者,与此#1PDZ24Ih推文中,已呼吁对造多看些法院判决
惟对造却引之陈之藩文章仅为国中语文教育所用,既非法条法院判决或ptt的案例
甚至在学术引用上也不一定能成为论证依据
至少也爬文政举版找几个判例 ,又不是国中在学或是国中教书,
或是讨论版规的构成要件事实等并涵摄法条.
此为具相当批踢踢阅历且心智成熟的人皆可能想到的方法.
在对造评价他人智力上推理能力的展现时是否先照照镜子
并有过于小看政黑执法者水准之虞.
二.关于处罚之裁量
1.处罚之必要性
A.此次申诉本可避免.在对造前两句推文时,本文曾好言相劝,也没打算进行检举
无奈对方仍以挑衅态度回应,此见#1PDZ24Ih推文可知
negatron: 怎样,去告啊 没逻辑还怕人说喔
negatron: 不用扯东扯西,觉得有问题就去检举
先别论此是否是对政黑公权力的蔑视,
一个具相当社会历练的成年人
在对方给台阶下,该有的礼数都达到时,
对造是否以的心智成熟的态度给予回应
版主看完推文后应该心里有数
某个层次上,此次纷争主因也要在对造
如果其心智成熟至一定程度,大家还是否需要大费周章处理这事
(在此也感念版主们辛苦无偿处理版务)
明明有机会理性成熟并简单解决事情的方法,好好维护自己"成年人"的尊严
闹的自己还要跑来辩解还因被检举受人审视,不怕颜面尽失
B 又其答辩之态度,是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做理性讨论
还只是不服输的态度玩文字游戏,企图侥幸开脱
有无考虑到版上理性风气,有无顾及他人感受及版主的辛苦
仅仅是好斗想彰显自己才是对的好强性格??
设,若认系后者并轻纵之,则轻纵后是否会发生相同纷争
若予以处罚,对于政黑理性讨论风气是否有所增益
能否保护想要好好讨论之理性心智成熟之使用者
还请明察
C.政黑之判决不仅在于处罚对方,亦有提点警惕之功能
如果对造"自称"的人生经历为真,
其发言举止是否会在社会上引发纷争 其心智成熟程度是否足以保护自己
有无在政黑板给予提醒之必要,还请裁量
举例言之,试问对造若在法院上以陈之藩的课本作答辩
以版主之人生阅历判断,法官是否会采纳
若否,则假设政黑板能在若其日后真有因在社会上纷争而上法院前予以提点
以政黑的处罚代替日后可能的刑罚 并非坏事
且亦能维护版上理性讨论风气并减少不必要之纷争
2.政黑版之公正
如果允许他人以白痴言论智障言论批评他人,或是讲不过他人就说人家是中二生
试问以后版上还会不会引发纠纷
对于版主威信或是版上秩序为持有无影响
能否助长版上理性讨论之风气,规矩的使用者还能好好使用这个版否
还请再三审酌
3.判决之实效性
版主们于批踢踢多年,诉讼纠纷也时常有文
倘能借由公正的判决避免纷争之扩大,并收教育矫正之效,亦为美谈
出社会之理性成熟之成年人本应为自己行为举止负责,至少具基本保护自己能力
倘若思虑不周全,本就该为自己不理性的行为负责任.
何况本即有理性解决纷争的机会,却因一时嘴硬不服输而不考虑版规与他人观感
做出为违反版规之发言.视版上公权力何在??
在本版尚且如此,出社会后会遇到何种危机
听的了劝否,或是还是或因好强性各让自己陷入更大麻烦
故为免日后更大纠纷的可能,以收预防及警惕效果
确有尽速解决纷争维护理性讨论风气而为惩处的必要,如前所述,请版主明察
作者: negatron ( )   2017-06-08 11:26:00
嗯,看了你的文。对于我针对你的言论逻辑做出评论在此跟你道歉,你的言论不该是我可妄加评断版主如看到此推文,本人声明放弃答辩的权利愿接受版规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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