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ptt8的检举案

楼主: m195566 (中正马奶)   2016-06-19 09:02:02
※ 引述《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之铭言:
: 这么多天过去了
: 为什么其他两位版主没有针对死鱼分身回应
: 若ptt8=死鱼
: 那么ptt8所提出的检举案
: 死鱼应该要回避
: 但是你们三个版主又坚持是共识决
: 那死鱼没有回避已违反版主规范
: 不是你们保持沉默就没事的
: 难道当版主要跟国民党一样河蟹喔
: 从版规到被检举都被死鱼牵着鼻子走
: 没有能力就自己辞职下台啦
我想我是苦主
应该有资格讲几句话
就这个案子而言
当然是要死鱼出来审
这样才能显出目前制度的荒谬
而且要是这案子由P/N出来审也不尽公平
因为PTT8现在揭露的证据指出是死鱼分身
所以不管现在任何PTT8的检举案都是争议性的案子
然后争议案件死鱼一旦回避
不管审理结果是啥他都没有责任
我当然觉得板主若用分身乱检举还挑拨板主群是不要脸的行径
但讲真的,有差吗?
不管有多少人要他回应是否PTT8是他的分身
他就是死皮赖脸赖在那边装聋作哑
再回去看到PTT8跟死鱼抗议,死鱼假公正回信PTT8
实在很讽刺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464137562.A.2B3.html
死鱼根本就胆大的很
他仗着现在的制度对他有利
他不回应PTT8的分身疑云也没人能拿他的皮条
板规其实也没有明文不准板主受理分身的检举案
他就是真的下去审了
去咬他也不见得真的有用
反正他虽然最低票选上了
他就有本事搞
还可以里应外合害P板大被警告
我想问的是那个检举案已经被标示为"m"代表板主受理
是那一位板主m的?
搞不好就是死鱼m的
所以人家根本早就已经受理这个案子了
再次呼吁
有种一点吧,不要在龟缩了,死鱼
快出来审一审吧
笑你不敢啦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6-19 09:20:00
ptt8正在换IP,请稍后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2016-06-19 09:39:00
4噗4因为太机掰家里才会死人压
作者: dritcritx   2016-06-19 09:39:00
人格切换中,请稍候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6-06-19 10:07:00
谤鱼者死 !!!!!!!! 当心 业力引爆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6-19 10:27:00
d版主表示:都写公告还是一堆人骂我,看来只好...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6-06-19 10:46:00
继续VPN换IP ptt8:大家好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6-06-19 12:29:00
哈哈,如果ptt8因此换ip 就是真的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最佳证明,他现在最好的做法就是从此消失,不过我相信,依死鱼的水准,他真的很可能正学着换ip (假设两人为同一人啦) 哈哈
作者: 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2016-06-19 14:27:00
你以为换换ip就有用喔?笑屎惹,要有用帐号部可以废惹喇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6-06-20 12:48:00
楼上 当你看到现在那个最有用的案例的时候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6-06-20 23:31:00
分身就应该掰掰 我觉得应该革除死鱼的版主身分
作者: lu82034 (lu82034)   2016-06-21 12:46:00
谤鱼者,ptt8检举之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5-04-09 18:10:00
9.2还是有得骂好吗?楼下示范
作者: diefishfish   2015-04-09 18:10:00
矫情的极致 欲盖弥彰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5-04-09 18:11:00
感谢示范
作者: perlone (无名小卒一个)   2015-04-09 18:11:00
楼上专业
作者: alkahest (==â•­(′▽`)╯==)   2015-04-09 18:11:00
1F神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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