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请P版和N版直接把死鱼移送多重帐号查询

楼主: 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2016-06-16 06: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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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5IMfW631 (ID_Multi) [ptt.cc] [公告] ID_Multi 发文注意事?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G.1381668870.A.0C1.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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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ID_Multi 注意事项提醒
1. 调查申请提出者,需认可该案有调查必要。
若为板主申请、组长职务以上提出,则提出者应对申请原因清楚了解,
并认可有调查需求。若为组务版申诉中案件,建议于申诉结案后再行提
出,以避免影响使用者权益。
多重帐号查询不一定要违反版规才可以查询
只要版主认为有需要查询且理由能让组务及帐号部接受即可
因为本版之另一位版主 diefishfish 和 ptt8有极高机率是同一人
而ptt8检举另外两位版主导致版群间信任产生极大裂痕
这种事情必定会影响到版务处理之流畅及公正度
事实上也是已经有影响了
每天的检举案有时不到一件 但都必须拖到三四天以上才有结果
用以上的理由 pinkkate 及 Neptunium 两位版主可以直接在组务联合申请多帐号查询
而一但查询确认 ptt8 = diefishfish 两位即可联手申请罢免
可跳过小组长核可直接进入表决模式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6-16 07:01:00
支持 死鱼太离谱了 面对事情一开始是拖 舆论有压力后变成拿一套无法置信的说法出来 从不肯正面面对没有人会会接受这种处理事情的态度
作者: wac08 (█████)   2016-06-16 07:24:00
http://imgur.com/IJN7XUw 你完了你,OOO请自行填入
楼主: 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2016-06-16 07:26:00
呵呵,如果真如2楼所说这样,某人大概已经死了几百次了欸不对 是四楼XD
作者: wac08 (█████)   2016-06-16 07:34:00
上半段打悲情牌,下半段用恐吓的,悲情牌白打了,笑屎偶
楼主: 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2016-06-16 07:36:00
所以我为他的国文老师感到哀伤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6-06-16 08:31:00
支持原po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6-06-16 11:00:00
谤鱼者死!!!!!!!!!!!!!!!!!!!!!!!!!!!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6-06-16 11:12:00
这种不拉去办真的说不过去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6-16 12:02:00
#5IW8rjT6 (ID_Multi) => 看清楚一-2的规定,有违规,才能跳到二。没违规,只能用一-1的规定,就是超过五个分身。
楼主: 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2016-06-16 12:16:00
这么简单,政检版5-5,5.发表非板务相关、扰乱板面秩序、故意滥诉者,一律退文,假如是分身故意检举算不算扰乱秩序?算不算滥诉?别忘了这这部分是由版主''自由心证'',再来站规部分我组务已提出疑问,小组长也没多说什么,所以这规定操作空间很大的
作者: m195566 (中正马奶)   2016-06-16 12:31:00
建议版主自律条款加入分身条款,并延长检举期限为三个月,并将此条款交付公投!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6-16 12:44:00
c同学似乎忘了死鱼也是版主,版主真能如此"自由心证",他可以把你这篇建议文跟文下所有推文者,全部以扰乱版面的规定,全部处以水桶。可以吗?除非,能举出ptt8检举版主违反那个政检版规,或是死鱼版主用分身检举违反那个政检版规,否则,另外两位政黑版主很难申请死鱼版主做分身认定。不管你怎么不爽,目前的现实情况,就是ptt8跟死鱼版主,在政黑版没有任何违规纪录。既然,ptt8目前没有在政黑或政检的违规水桶中,死鱼版主不要说还没经帐号部认定是ptt8的分身,就算已经认定是分身,死鱼版主现在发言,也没有违反任何规定。那如何送死鱼版主去帐号部做分身认定?
楼主: 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2016-06-16 13:01:00
他怎么水桶我?有争议的判决采多数决啊别忘了,再来看看“滥诉”定义:https://goo.gl/9QqOFG滥诉意指起诉者透过各种司法程序并不是希望得到正义伸张或仲裁,而只是想让对手遭到扰乱或牵累。 ptt8之前申诉两位版主,假如ptt8 = 死鱼,是不是滥诉?什么都不用说,ptt 8 最新的检举案,假如是死鱼分身,这是不是滥诉?球员兼裁判不是滥诉?
作者: yisdl   2016-06-16 13:07:00
版主确实不适合检举版友 因为版主自己就是判决者这种纷争 在过往setzer时代就引起重大反弹了更甚之 若版主是光明正大检举 使用原ID即可 何必偷偷摸摸使用分身ID进行检举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6-16 13:20:00
你也会说"假如",在没有经过帐号部认定ptt8就是死鱼版主的分身之前,ptt8的检举是没有问题的。
楼主: 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2016-06-16 13:23:00
Ok,那就请版群决议吧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6-16 13:23:00
另外,本版的滥诉根本没有定义,是或不是,还有的争,以本人为例,以前光是因为检举多,就被说是滥诉了,但从没被罚过。
楼主: 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2016-06-16 13:24:00
是啊,所以这是不是要由版群自由心证?那就等另两位表态吧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6-16 13:25:00
那你要先检举ptt8滥诉,另外二位版主才有的判,不是吗?而不是只是建议。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6-16 13:37:00
像ptt8检举我 然后死鱼有机会判 虽然是p板主出来判的 这样不是很明显有问题吗?应该违规小组的规定了吧?
楼主: chenhsiutsai (肛榨队长:十万火鸡)   2016-06-16 13:42:00
还有,ask大,我必须很慎重的说,请您再仔细的把多重帐号查询条例看一次,我原本以为是我错了,但是我再仔细看一次规范的标题及内文,是你错了,我原始文章是对的至于为何我说你错了,就让我卖个关子吧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6-16 14:01:00
而且满怪的板主是小组长管的 照理讲事证这么明确 死鱼这篇也几乎承认了 小组长怎么还会要其他板主提出?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6-16 15:14:00
其实还有一招啦,目前判决都几乎3位板主共识决#1NM4Jk4M 如果判决下来,是否违反回避的板规,就可申请了?@Andy 极少数的状况外,小组长不会越权处理的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06-16 17:26:00
板上反串发废文尚可容忍,但开分身ptt8背刺同僚就太过份了
作者: wac08 (█████)   2016-06-16 18:17:00
http://imgur.com/TiAhKwY 啊他就在躲咩~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6-16 19:00:00
没人在小组提出检举,小组长怎么处理?wac08请你检举你不检举,你是在躲吗?
作者: wac08 (█████)   2016-06-16 19:23:00
不是每个人都像你是申诉大王,都跟你认输了,是要跳针几次...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6-16 19:27:00
就你可以说小组长在躲,人家不能说你在躲?
作者: wac08 (█████)   2016-06-16 19:32:00
他小组长的职权耶~我什么咖? 你干麻一直跟路人浪费板面呢?能让你开心的话,再跟你认输一次好不好? 第三遍囉
作者: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6-06-16 19:42:00
我需要你的认输吗?你又不跟我赌......我只是不能接受不在小组检举,又说小组长在躲......我的案子在群组从04/24到现在快两个月了,有申诉都还没处理,我也没说群组长在躲....最多说他很忙而已......
作者: wac08 (█████)   2016-06-16 19:50:00
因为都还没人检举,光是提出问题,他就先推给板主了所以我才不想检举,懂前因后果? 我没你申诉的毅力,我认输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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