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1NE-8Nuj diefishfish 政黑版规8-8

楼主: m195566 (中正马奶)   2016-05-22 03:30:08
一、检举人ID:
m195566
二、被检举人ID:
diefishfish
三、违反板规: ※此项请直接复制完整条文贴上,切勿只写板规编号※
政黑版规
第八章 板主规范
8.所有判决/版规/争议判决为2位以上板主有共识下执行,若不足2位则依据先前已定共

四、违规文章代码与说明:
diefishfish在不足2位版主决定下,未依据本版版旨还有先前已有之判例所形成的共识
自行决定针对政治族群,而且是特定政治族群的谩骂,加以水桶处分
违反政黑版规8-8,显有偏颇、失职
依照版规8-7
7.若板主本身违规,视为一般使用者身份,由其他板主代为处理判决
本人于此检举版主diefishfish违反8-8后
依据8-7,diefishfish应回避本检举案之审理,但不限制回应
应由其余版主判决板主diefishfish是否有依循版规8-8
若确认板主判决未循版规,本人将依循PTT规定依序向上举发,最后发动罢免。
证据(1) 政检 #1NE-8Nuj
作者: diefishfish   2015-05-19 00:28:00
板主群讨论后决议,给予水桶一个月
作者: LAPDSWAT456 (胖达称霸地球)   2016-05-22 06:39:00
我个人觉得用连署罢免的方式会比较好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05-22 08:52:00
个人觉得滥诉不可取
楼主: m195566 (中正马奶)   2016-05-22 10:52:00
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待本案裁决结束,我才能循H大给的教学请小组长定案判决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6-05-23 13:41:00
此事已经在组务上由小组长说明判决过程,是故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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