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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75.174
推 strellson:推 11/09 18:08
推 daiho:客家女人不用缠小脚是个很棒的特色 11/09 21:53
→ pork:基本上不够大户的人家都没办法缠小脚,这算什么特色? 11/10 00:51
→ daiho:所以不够大户的闽南女人也没缠小脚囉? 11/11 00:30
→ stevenjobs:未必不够大户的福佬女人就不缠,我就看过不小出身普通的 11/11 10:22
→ stevenjobs:的福佬老阿婆缠脚,应该说福佬都普遍有这观念,要不要实 11/11 10:25
→ stevenjobs:行看情况,小户女而缠脚可能是因为长辈认为缠小脚嫁更好 11/11 10:26
→ stevenjobs:至于客家女子,不论大小户都没有这个不人道的恶习. 11/11 10:27
最近又翻到关于缠足的资料,就狗尾续一下这个话题吧XD
四、福建、广东、海南、广西、台湾。
在这个地区,缠足风俗不普遍,只限于某些地方。
相传南宋朱熹在漳州为官时,为了改变当地淫靡不良的习
气,让妇女缠足。此说既属相传,自然不足为据,但在清代的
福建,缠足确实以原漳州府属所在的闽南地区为甚,其中又以
漳州、厦门为最。闽南谚语“小足是娘,赤脚是婢”,那么该
地是以缠足为贵贱标志的,即缠足者以富贵家庭的女子为多,
同时也说明在这里缠足远未达到人心同归,众人咸趋的地步。
至于闽北,缠足者更少,较为盛行的只有福州一地,而且又限
于城内,城外乡村未染此俗。这并不是说除了福州,闽北其他
地方绝无缠足,如扼守闽北交通咽喉的延平就有缠足女子,只
是因为在其他城镇中缠足者即使有也很少,不成气候。此外福
建的疍民女子是不缠足的。
处于岭南的广东、海南、广西,宋元时代是没有缠足的,
明代是否有不很清楚,到了清代康熙年间则肯定已出现了。清
朝前朝,两广还只有省会才有缠足,并且限于士大夫人家,缠
足在当时严格地作为贵贱标志,只许富贵人家为之,下层社会
贫民女子是不能缠足的,但在那时即使在富贵之家的上流社会
也未曾普及。广西缠足风俗的发展较慢,到清末已经远远落后
于广东,桂林巨室也依然有“盈尺莲船”的。广东则发展迅
速,先是广州富室中妻子纤足,妾则天足,到了后来在有些大
家巨室之中,不仅妻妾多为纤足,甚至婢女也有缠足的。清
末,除了广州盛行缠足外,周围各地,番禺、顺德、香山女子
缠足者居十分之八,而南海县几乎都是缠足。此外如东莞等地
也有少量缠足的,广东东部的潮州、汕头一带与广州不同,该
地妻子多为天足,但妾必须小脚,如果妾不是小脚,那么只好
终日赤脚,地位与婢女相同了。此外在潮州生活着的疍民女子
她们是不缠足的。
今属海南省的海南岛到了清代后朝也出现了缠足现象。有
记载说:“琼州定安妇女姿首颇佳,足甚纤小,式样尤精绝,
与粤属他处不同。”
清代生活在台湾地区的汉族女子也是缠足的。
高洪兴著 《缠足史》 上海文艺出版社 页35-37
从大陆那边的情形来推想台湾的情况,闽南人的确缠足风甚,
但并不代表客家人就真的完全不缠足,否则我们看到广东该地
的情形,要全部推诿给广府人吗?
最多只能说来台的客家人并没有沾染太多唐山习气,而保有较
朴实的一面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