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大家讨论一个问题:
请问若在下班期间发生车祸
但员工发生车祸地点与员工提供给公司的住家通讯地址及户籍地址相距很远
(一个南台中一个北台中)
员工要求要职灾假
询问员工车祸地点问题
例如是否可以提供租赁契约来证明自己确实是要往那个方向回家
员工说他住朋友家(长住)
没办法提供租赁契约等证明
问过劳工局及劳保局原则上公司可以拒绝给职灾假
如果员工坚持要请
劳保局之后也会请员工提出证明
证明确实是要往那个方向回家
但我问劳保局员工的情况(无法提供租赁契约),除了租赁契约以外可以提供什么佐证资
料
他们也都说好像除了租赁契约没有了
请问大家有没有遇过类似情况或有没有觉得可以提供什么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