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人资前辈晚安:
小弟有个问题想要请问大家,不知有何解决方法?
小弟于3月下旬于A公司离职,4/2至B公司就职
但是因为小弟心中的第一顺位C公司通知我可以到职
所以就得舍弃B公司了
问题来了,因为我不想让C公司知道我在B公司有短暂工作约两周
但是如果C公司要我缴交劳健保转出单势必就知道我有在B公司工作过
请问这样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
1.拿A公司的劳健保转出单去吗?
2.有看网络说可以到区公所短暂保个几天健保,然后退保,
这样就可以盖过B公司?
(但是健保不是保整月吗?这样会不会有重复加保问题?)
还是其实怎样做他们都查得出来?
因为我实在对这很不了解
所以能否请人资前辈们帮助小弟解答这问题
感谢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