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试用期间的员工已请病假半个月

楼主: MOUMIMIMI (MOUMI)   2014-10-11 16:04:06
各位人资朋友们大家好,不好意思想请教一个问题,
公司规模小,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状况,希望大家能提供协助.
公司招募了一位行政小姐,第一个月工作状况不错,也有说明有三个月试用期,
到职的第一天就替她加保劳健保,也提供劳退基金.
但第二个月状况发生了,她因为身体不适,先要求请扣薪病假3天,我们也准假,
马上找人顶替她的业务,三天后,还是没有好转,到目前已经连续15天无法上班了,
她有可能需要再开刀,而且没有要离职的打算;我们真的很困扰,因为这一来,
她暂时也是无法工作,不然就是来上班,很多工作还是要其他同事帮忙协助.
我们有可能因这样的状况先辞退她吗?
不然我们除了要多负担顶替她业务的钟点员工薪资外,
还要不断付担她的劳健保和劳退基金,
有什么比较不伤感情又站得住脚的辞退说法吗? 先谢谢大家的帮忙!
※ 编辑: MOUMIMIMI (59.115.69.6), 10/11/2014 16:05:42
作者: barry06 (球员兼裁判)   2014-10-11 16:44:00
你的问题是要合情? 合理? 还是合法??试用期并无违法 试用期未通过未按照资遣程序才违法违法的东西并非双方同意就合法
作者: min1119 (你好我是老吴)   2014-10-14 13:27:00
barry大也不是质疑吧 违法的确就是违法如果在面试时 填写的基本资料中有询问到身体状况或许可以用劳基法12条之1于订立劳动契约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雇主误信而有受损害之虞者雇主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以上小弟浅见最快的方式其实不是上ptt问阿 而是直接打电话去劳工局问
作者: vivienhung (****)   2014-10-26 01:38:00
做不到三个月的员工其实资遣费也没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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