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们好!
小妹是去年刚毕业的社会新鲜人,出社会至今也不过一年两个月,但事情发生在上个月
我的主管要我8/4开始加班,从8:30~20:00(有时候会到20:30)一周四天连续三周,
(原来上班时间为12:00~21:00)
原先告知会有加班费但始终没透露加班费计算的方法,直至这个月发薪时拿到薪资单才发
现我加班三周累得要命但加班费少得很夸张且薪资明显算错,但碍于打卡的卡片被老板收
走也没有签到签退或是任何能够做为证据证明加班时数的东西,请问我该怎么办?
在此附上薪资单,希望各位前辈能够指点迷津
http://i.imgur.com/wex9Rcm.jpg
(另外想请问底下两行蓝色的字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