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板已无板主之故,根据国研院规定:
申请新增版主
连署资格
1.通过本站的身份认证,注册达半年以上,上站次数达200次,文章发表数
达100篇以上
2.申请者于同一时间内只能申请一个版主连署
3.发起人需同时为版主候选人,否则连署无效。
4.申请者不可同时兼任3个以上之本站任何群组板主,组务以及站务看板不在此限
程序
1.自行确认申请人资格符合后 请于Aboutnew版发表连署文章并进行连署
2.连署发起人需于理由处写明看版管理理念与方法
小组长若对该项说明有所疑义 得于小组看板(若无专门小组看板则为aboutboards版)
提出疑问并限定一定时间请发起人回应,若无回应与说明 组务得迳自宣布连署无效
请有意愿担任板主者,依上述办法至Aboutnew板发表连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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