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身穿红色外套的女子,17日晚间揹著1把长枪在台南市永华夜市闲逛,被民众拍照po网后,警方前往查访找到这名揹枪的51岁陈姓女子。对方表示,该枪是买给孩子的玩具步枪,由于还没有回家又怕失窃,于是揹在身上逛夜市,没想到引起惊慌。
警方认为,依社维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携带类似真枪的玩具枪,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处3日以下拘留或1万8000元以下罚锾,全案将送请台南地方法院裁处。
警方调查,17日晚间近8点多,警四分局发现脸书“爆废公社”有民众贴文,指有人拿枪逛永华夜市,立即通报育平所派人前往处理。
育平所巡逻巡佐周信荣、警员曾启铭于20时50分左右,在永华夜市发现陈姓女子携带疑似玩具步枪;经询问,对方表示,刚带孩子去玩具店购买玩具步枪,买完后直接来逛夜市尚未返家,因担心玩具遭窃,因此携带该枪逛夜市,不知道这样会造成恐慌,深感抱歉。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118001640-260402?chdtv
都怪我们公司的玩具枪太像真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