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报案拾获不明粉末 离谱警副所长竟当场冲洗丢掉
桃园市警局1名赖姓前副所长接获医院通报有2包不明粉末,没检验就判定是“砂糖”直接
冲掉丢弃,未料1小时后院方又找到第3包,经验出海洛因阳性反应;检方签分将赖列湮灭
证据被告,但粉末拾获地无监视器,加上成分不明,究竟是何物无从认定,予以赖不起诉
,赖事后也被调离主管职。
检方查,赖员(57岁)2019年6月18日晚上9点10分接获医院警卫通报,表示院内X光室捡
到2包不明粉末,赖到场后竟在9点20分,将警卫交付的2包粉末拿到洗手台冲洗殆尽,并
将夹链袋丢弃后离开。
检方指出,因当天早上新北市警方在林口查获1名蔡姓通缉犯,过程蔡拒捕从2楼跳下骨折
,晚上8点多送医检查,随即在9点多X光室就发现2包不明粉末,经赖员在警卫面前拿去洗
手台冲洗、丢弃后。
晚上10点多,因为另有病患需要照X光,移动枕头时又发现第3包粉末,因现场另有新北员
警戒护,医院改将这包粉末交给新北警方,带回初筛呈现第1级毒品海洛因阳性反应。
经新北警方将毒品送案,且现场包括警卫在内,有数人目击赖员当场把不明粉末冲洗丢弃
,检察官认为有疑义,主动签分依湮灭证据罪嫌侦办。
讯时赖坚决否认,辩称到场有问医护人员,因拾获地点无监视录影画面,且根据经验法则
,该2包粉末“可能是砂糖或其他物品”,所以才请警卫见证,将2包粉末当作废弃物处理
。
检方指出,拾获现场确无监视器,无从查知粉末是谁所有,蔡姓通缉犯也否认3包粉末是
他的,表示事前已被警方搜身、就医后又全程戒护,X光室之后还有其他病人使用,自己
也不认识赖员。
检方认为,该粉末已被冲洗殆尽,此际尚无因告诉、告发,自首等情形已开始侦查的刑事
案件,自也无刑事被告案件可言,难认赖有何隐匿关系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情;检方为求
谨慎,并详查赖员近期金流、帐户进出等,但都没发现可疑或大笔金额。
检方认为,2包粉末既已灭失,而未予初验,究竟是违禁物或其他东西,也无从认定,加
上无其他积极证据,予以赖不起诉。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173421?from=udn-catelistnews_ch2